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11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高等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中等教育学校、初等教育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校内食品销售单位、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
二、检查重点
(一)学校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1. 许可和公示管理情况.学校食堂、校内食品销售单位等《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学校校长;
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许可证、公示量化分级结果、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2. 食品安全制度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餐饮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按照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常规自查和全项自查;
是否制定食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置预案和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含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共用的学校食堂)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管理的,是否已按要求收回. 3. 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和从业人员管理情况.按照食品安全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要求,校(园)长、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否纳入学校学期工作重点,是否纳入到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内容;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
学校食堂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是否配足与就餐人数相适应的食品从业人员;
是否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有无健康合格证明与培训证明;
在岗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健康档案是否完整;
每日是否进行从业人员餐前自查,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是否及时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 4. 环境卫生情况.是否自行或者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采取有效的有害生物防治措施;
是否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是否定期清理厨具油烟管道的油渍污垢;
是否对加工处理区内的所有区域、设施设备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是否及时对经营场所进行清理保洁,环境是否干净整洁,物品是否摆放整齐. 5. 采购贮存管理情况.采购食品及原料、添加剂等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相关资料是否完整留存;
是否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贮存食品及原料,食品库房是否整洁规范,有无有毒有害物品;
是否在专柜存放食品添加剂,并标注 食品添加剂 字样;
是否定期检查清理食品库房,及时清理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
是否严格限定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种类,是否严格筛选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供货者并明确管理要求;
采购果蔬、畜禽产品、水产品、海产品、豆制品、卤菜等是否按规定查验相关票证,并建立进出库验收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