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07-15 |
冠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冠县创建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6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督字〔2017〕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平的意见》(聊教督委办〔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18年启动创建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工作.为圆满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市级复评、省级评估、国家级审核认定,实现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扎实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不断提高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进一步缩小县域义务教育城乡和校际差距,逐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着眼点和落脚点,立足高位优质均衡特色发展,按照 内涵提升、品质发展 的工作思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全力落实教育民生事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19年底努力实现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生源质量等方面的优质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的均衡发展.经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后,最终通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认定.
三、工作措施
(一)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 1.进一步完善 以县为主 的管理体制.成立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县政府承担全县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切实做到教育经费 三个增长 ,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绩效工资制度,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 2.进一步落实县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街道)的教育职责.根据《义务教育法》等规定,进一步落实县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街道)维护学校周边秩序、提供师生安全保障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管理职能.县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街道)在制定各项规划时,必须考虑学校布局和建设,要负责新建、扩建中小学建设的选址和征地拆迁工作. 3.进一步创新教育管理机制.在城乡学校结对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城乡学校共同体管理模式,城乡学校紧密联动发展,积极开展结对学校的特色创建、环境美化、教师互派、师资培训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