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7-16
附件: 编号:CNCA―N―005:2009 乳制品生产企业 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实施规则 (试行) 2009-3-发布 2009-6-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1.

目的、范围与责任 2.认证机构要求 3.认证人员要求 4.认证依据 5.认证程序 6.认证证书 7.信息通报 8.认证收费 1.目的、范围与责任 1.1 为规范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以下简称GMP认证)工作,强化乳制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乳品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规定了从事乳品企业GMP认证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乳品企业GMP认证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认证机构从事乳品企业GMP认证活动的基本依据. 1.3 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可免除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所涉及的认证责任. 2.认证机构要求 2.1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从事乳品企业GMP认证的技术能力,并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批准. 2.2认证机构应在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后的12个月内,向国家认监委提交其实施乳品企业GMP认证活动符合GB/T 27021《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的证明文件.逾期未获得相关证明文件的,将撤销其乳品企业GMP认证批准资质.认证机构在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前,只能颁发不超过10张该认证范围的认证证书. 3.认证人员要求 3.1认证审核员应按照《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的执业注册.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应对认证审核人员的专业能力进行评估. 3.2认证审核员应当具备实施乳品企业GMP认证活动的能力.认证机构应对本机构的认证审核员的能力做出评价,以满足实施乳品企业相应类别产品GMP认证活动的需要. 4.认证依据 GB

12693 《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5. 认证程序 5.1 认证申请 5.1.1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

(2)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适用时);

(3)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

(4)生产经营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5)按照GB 12693《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建立和实施了GMP,产品生产工艺定型并持续稳定生产;

5.1.2 申请人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认证申请书;

(2)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有关法规要求的行政许可证件复印件(适用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生鲜乳日供应与企业日加工能力情况及最大收奶区域半径的说明(适用时);

(6)委托加工情况(适用时);

(7)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及GMP认证要求的相关文件;

(8)组织机构图、职责说明和技术人员清单;

(9)厂区位置图、平面图、加工车间平面图、产品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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