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11-05 |
2018 年6月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8 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公司
11 名董事均以书面形式对议案进 行了表决并投了赞成票.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林发现先生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聘任王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 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王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2 附件: 王军先生个人简历 王军 男,回族,1973 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浦发银行 兵团业务部总经理,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民主路支行行长,中国银行乌鲁木 齐市分行火车站支行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