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11-08 |
1 - 渔业港口经营审查业务手册 目录
一、前言・3
二、审批要素・3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3
(二)实施机构・3
(三)审批对象・3
(四)审批依据・3
(五)审批条件・3
(六)审查材料・4
(七)审批证件・4
(八)审批时限・4
(九)审批收费・5
(十)审批咨询・5
三、审批流程・5
(一)收件・5 1.
接收・5 2.登记・5
(二)受理・5 1.审核・5 2.补正材料・5 3.受理决定・5 -
2 -
(三)审批决定・6
(四)发放・6
(五)审批流程图・6
(六)归档・6
四、投诉举报・6
五、表单及文书・7
(一)申请与受理类・7
(二)审查与决定类・7 附件: 1.渔业港口经营审查事项流程图・8 2.渔业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9 3.受理通知书・10 4.不予受理通知书・11 5.补正材料通知书・12 -
3 -
一、前言 本业务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山东省渔 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 编写.主要内容包括审批要素、审批流程、投诉举报、表单与文 书等内容.
二、审批要素 审批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审批对象、审 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查材料、审批证件、审批时限、审批收费、 审批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渔业港口经营审查 编码:3706340102905
(二)实施机构:长岛县海洋与渔业局
(三)审批对象:渔港所有人和经营人.
(四)审批依据: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2006 年9月通过) 第十一条第一款: 从事渔业港口经营的,应当向渔业港口所在 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渔业港口经营许可. 第十二条第一款: 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 渔业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渔业 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 十五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渔业港口经营许可证;
不 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审批条件 -
4 - 申请渔业港口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渔港经省人民政府认定公布;
2.依法成立渔港经营组织;
3.有固定的港内经营场所;
4.有与经营业务和安全生产相适应的设施和设备;
5.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港务管理机构健全,已制定颁布港章;
(六)审查材料 1.经营组织的组成说明(原件
1 份,纸质) ;
2.港内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1 份,纸质,申请时需带原件进行审查) ;
3.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经营资质和人员资格等 证明文件(复印件
1 份,纸质,申请时需带原件进行审查) ;
4.与所从事经营业务相对应的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复印件
1 份,纸质,申请时需带 原件进行审查) .
(七)审批证件: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市海洋与渔局审 批.
(八)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1 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
5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个工作日.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2006 年9月通过) 第十一条第一款: 从事渔业港口经营的,应当向渔业港口所在 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渔业港口经营许可. -
5 - 第十二条第一款: 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 渔业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渔业 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九)审批收费: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审批咨询:长岛县政务服务中心海洋与渔业局窗口设 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 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 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
三、审批流程
(一)收件 1.接收: 窗口接收. 长岛县政务服务中心海洋与渔业局窗口, 地址:长岛县乐园大街
101 号,联系
电话:0535―3213030. 2.登记:对审批事项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进行登记.
(二)受理 1.审核: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审查 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补正材料: 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 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 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3.受理决定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6 -
(三)审批决定:经局分管业务领导初审批准,上报市海洋 与渔业局审批.
(四)发放 决定书送达.上级主管部门办理证书后,通知申请人到长岛 县政务服务中心海洋与渔业局窗口领取批准文件.
(五)审批流程图(见附件 1)
(六)归档:许可材料实行分类归档.项目办结后由市海洋 与渔业局具体办理人员负责装订归档.材料实行日清月结、年终 一次性集中存放制度.
四、投诉举报
(一)受理岗位和职责: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行政相对人违 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 责对长岛县政务服务中心海洋与渔业局窗口违纪违法投诉举报 事项的协调处理.
(二)投诉举报的处理 1.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对一般投诉举报经过初步核 查,认为被举报行为不需要进行党政纪处理和以其它方式进行追 究的,应当作出初步核查报告,并回复投诉举报人;
对不属于受 理范围的投诉举报,应当告知投诉举报者向有管辖权限的投诉举 报工作机构投诉举报. 2.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经过初步核查,认为需要立案 调查的按照法律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并回复投诉举报人;
3.对收到的举报事项,县海洋与渔业局和县政务服务中心管 理办公室作出处理后,应向各自分管领导报告处理结果,经分管 -
7 - 领导批准后可以了结.处理结果不合规范要求的,责令承办责任 人重新处理;
4.受理投诉举报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纪律.
五、表单及文书
(一)申请与受理类 1.所递交的相关材料(见附件 2) 2.受理通知书(见附件 3) 3.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 4) 4.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见附件 5)
(二)审查与决定类 经审核,决定行文上报市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审批. -
8 - 附件 1: 长岛县海洋与渔业局渔业港口经营审查事项流程图 受理收到企业或个人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 法定形式的,重新申 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 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 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 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 料的,组织受理工作. 申请申请人向长岛县海洋与渔业局提出申请 审核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15日作出决定的. 填写渔港经营许可申请书. 决定不属于许可范畴 或不属于本机关 职权范围的, 不予 受理, 现场告知申 请人. 批准进行渔港经营. -
9 - 附件 2: 渔业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E-mail地址 申请 经营 项目 码头靠泊服务 渔需物资供应服务 渔获物计量、交易服务 渔获物装卸、加工、冷藏服务 水上交通服务 船舶修造服务 休闲渔业服务 渔港名称 附送文件 (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年月日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年月日-10 - 附件 3: 受理通知书 [ A ] B 号******: 本窗口收到您申请办理的******事项所送的申请材料计**项,经审查,所送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法定形式,现予受理,我窗口将在**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 特此告知 经办人:****** 联系
电话:监督投诉
电话:****** 承办窗口(章) ****年**月**日注:
1、本通知书仅作为受理证明,与审批结果无必然联系;
2、第一联:申请人留存,第二联:窗口存档. A ] B 号― 受理通知书 [ A ] B 号******: 本窗口收到您申请办理的******事项所送的申请材料**项,经审查,所送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 定形式,现予受理,我窗口将在**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 特此告知 申请人(签字) : 签字日期:****** 承办窗口(章) ***年**月**日-11 - 附件 4: 不予受理通知书 [ A ] B 号******: 您向我窗口提出的*******申请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几种情况:
1、该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审批) ;
2、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请向********提出申请.
3、您(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 (其他不予受理的理由) 特此告知 经办人:****** 联系
电话:****** 监督投诉
电话:****** 承办窗口(章) ****年**月**日注:第一联:申请人留存,第二联:窗口留档. A ] B 号― 不予受理通知书 [ A ] B 号 您向我窗口提出的******申请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几种情况:
1、该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审批) ;
2、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请向********提出申请.
3、您(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 (其他不予受理的理由) 特此告知 申请人(签字) : 签字日期:****** 承办窗口(章) ****年**月**日-12 - 附件 5: 补正材料通知书 [ A ] B 号******: 本窗口收到您申请办理的*******事项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因您所送的材料不齐全 (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暂时不能办理.请您补充齐全或修改下列材料后前来办理. 需补交或修改的材料如下:
1、
2、 请您将上述材料尽快补正后送本机关. 特此告知. 经办人:****** 联系
电话:****** 监督投诉
电话:****** 承办窗口(章) ****年**月**日注:第一联:申请人留存,第二联:审批机关存档. A ] B 号―――――――― 补正材料通知书 [ A ] B 号******: 本窗口收到您申请办理的*******事项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因您所送的材料不齐全 (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暂时不能办理.请您补充齐全或修改下列材料后前来办理. 需补交或修改的材料如下:
1、
2、 请您将上述材料尽快补正后送本机关. 特此告知. 申请人(签字) : 签字日期:****年**月**日 承办窗口(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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