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9-07-28 |
52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2017 年6月1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
11 西钢债受托管理协议 ) 、 《西宁特 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1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11 西钢债 募集说明书 )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 下简称
12 西钢债受托管理协议 ) 、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12 西钢债募集说明书 ) 、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 业意见以及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发行人 )出具的相关 说明文件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证 券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平安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经深 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8月11 日出具的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 通知书》 (国)名称变核内字[2016]第2781 号文件核准,及2016 年9月20 日出 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2016]第6915493 号文件备案,名称由 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说 明: 此次变更不涉及公司经营范围调整,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有一切权利义 务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有已签署且正在履行 的合同效力不变,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有已出具的生效材料、协议中约定的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切权利义务均指向变更后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目录重要声明.1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3
第二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7
第三节 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8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11
第五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13
第六节 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以及本息偿付情况.15
第七节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17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8
第九节 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事项的说明.19
第十节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况.20
3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一、11 西钢债
1、本期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1]874 号 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含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及代码:11 西钢债,122077.
4、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8 年期,在第
5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债券利率:2011 年6月15 日至
2016 年6月14 日,票面利为 5.75%;
2016 年6月15 日至
2019 年6月14 日,票面利率为 6.75%.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 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0、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
6 月15 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11、付息日:2012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6 月15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自
2012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6 月15 日为回售 部分债券的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12、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 上调本期债券后
3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 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4
13、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 日, 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 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 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申报日不进 行申报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4、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 息出具了《担保函》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15、发行时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6、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6 年6月28 日对本期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 将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 AA 调整为 AA-,评级展望为负面;
将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由 AA 调整为 AA-.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7 年6月9日对本期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 将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 AA-调整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将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由 AA-调整为 AA. 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 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17、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2016 年6月14 日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1 西钢债 回售实施 结果的公告》 ,
11 西钢债 的回售数量为 987.66 万张,回售金额为 9.88 亿元,剩 余托管量为 0.12 亿元,回售资金已于
2016 年6月15 日按时足额发放.回售结 束后,公司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100 基点至 6.75%,本期债券后
3 年票面
5 利率为 6.75%并保持不变.
二、12 西钢债
1、本期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2]831 号 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4.3 亿元(含4.3 亿元)的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及代码:12 西钢债,122158.
4、发行规模:人民币 4.3 亿元.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8 年期,在第
5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债券利率:票面利率 5.5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 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0、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
7 月16 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11、付息日:2013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7 月1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自
2013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7 月16 日为回售 部分债券的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