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11-05 |
1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文件 海美府〔2016〕8 号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海口市美兰区商标品牌战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美兰区商标品牌战略工作实 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2016 年7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 -
2 - 海口市美兰区商标品牌战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美兰区 十三 五 规划纲要,大力推进美兰区品牌建设战略实施,加快全区 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提升品牌产品综合竞争力,扩 大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促进各行业增效、生产经营 主体增收,推动美兰区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以市场为 导向,立足本地资源优势,以发展特色产品品牌和服务品牌为 重点,以提高特色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加大普通商 标和地理标志申报量、培育、运用与保护力度,努力在全区形 成一批具有美兰特色、市场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商标品牌, 促进生产经营主体增收,全面推进全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积极帮助和引导广大农民、企业、行业协会、农村专业合 作组织等申报普通商标和地理标志,使其商标意识进一步增 强,商标申请量、注册量持续增长;
扩大驰名、著名商标产品 生产规模和能力,提高驰名、著名商标对经济的贡献率;
建立 健全鼓励、支持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
商标管理和 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商标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形成一 -
3 - 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及影响力的商标品牌, 实现商标 富农、 强企、兴区 的目标. 到2020 年,全区累计有效注册商标量力争
2000 件以上, 地理标志认定
2 件以上,著名商标新增
10 件以上,培育专业 商标品牌基地
3 家.
三、组织机构及部门分工 为加强对美兰区 品牌建设 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 美兰区 品牌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琳(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郑艳(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杨柳芳(区政府副区长) 于宝福(区政府副区长) 肖志祥(美兰区工商局局长) 成员:林涵宇(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世贵(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安力(区发改委主任) 符明雄(区科工信局局长) 符惠娇(区财政局局长) 林尤胜(区文体旅游局长) 杜发安(区农林局局长) 孔红(区海洋和渔业局局长) 秦立双(区环保局局长) 周仁跃(区商务局局长) -
4 - 梁定业(灵山镇镇长) 刘源明(演丰镇镇长) 黄昌权(三江镇镇长) 符英锋(大致坡镇镇长) 高启程(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副局长) 李德明(美兰区国税局局长) 高芳Z(美兰区地税局局长) 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在海口市美兰区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由肖志祥局长兼任,工 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经领 导小组组长同意,可临时召开有关成员、非成员单位参加的专 题会议. 各成员单位每半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年初 报告上年度工作情况和本年度工作部署.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 负其责,依照以下分工,共同做好品牌建设工作.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 品牌建设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解决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开 展商标品牌发展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 汇报工作情况,反映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每年 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品牌发展战略工作
2 次.每年
3 月1日至
3 -
5 - 月31 日受理上一年度的品牌建设奖励申请,完成对奖励申请 的初审和复核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对推进品牌的宣传 力度,扩大品牌知名度.
(三) 区政府办公室: 组织、 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四)美兰区工商局:抓好品牌建设工作的牵头组织工 作,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 实施品牌建设战略的目标工作计划.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做 好法规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工作;
对全区的特色产品资源状 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申请注册 商标;
做好驰名、著名商标的培育工作;
指导商标主体做好商 标管理工作, 建立商标使用情况档案, 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为实施商标战略营造良好环境;
制定支持品牌建设工作的优惠 政策、扶持办法、奖励措施等.
(五)区财政局:对我区品牌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做好财 力支持,落实经费,专款专用.
(六)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做好品牌发展的项目支持, 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指导做好行业品牌发展规划工作.
(七)区科工信局:指导做好品牌主体单位年度科技计划 和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 制定促进科技进步的配套政策和措 施;
协调市科工信局做好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科技进步奖申报 以及行业商标发展规划落实指导工作.
(八)区农林局、区海洋和渔业局:做好农业、畜牧业、 -
6 - 渔业产业品牌发展的基地规划、建设和品种改良、 三品一标 认证指导工作;
做好地理标志申报的帮扶指导工作.
(九)区文体旅游局:做好民族民间特色文化产业品牌的 培育和推荐工作.发掘我区的优质旅游产品,开发农家乐、特 色农产品等旅游品牌, 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本单位有发展前 景的旅游品牌,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引导申请注册旅游商标.
(十)区环保局:指导做好品牌主体单位环境保护长期规 划、年度计划;
做好行业品牌发展规划落实指导工作,指导、 帮助品牌主体单位做好排污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十一)美兰公安分局:做好推进品牌战略进程中商标维 权工作,打击商标侵权及假冒伪劣产品刑事犯罪行为. (十二)美兰区国税局、美兰区地税局:做好品牌主体单 位税收征收帮扶指导和品牌发展的项目支持. (十三)各镇政府:负责辖区企业、生产合作社、农民专 业合作社特色产品品牌挖掘,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和商标注 册上报工作.
四、组织实施 开展品牌建设工作的时间从
2016 年6月到
2021 年6月, 共五年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6 年6月-2016 年7月) :即准备工作阶段, 分为成立领导机构、全面发动、建立工作制度三个环节. 第二阶段 (2016 年8月-2020 年12 月): 即全面开展阶段, 重点做好开展特色产品和地理标志资源的普查、制定发展规 -
7 - 划、出台品牌建设奖励政策、具体组织实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三阶段(2021 年1月-2021 年6月):即考核总结阶段, 包括检查考核和总结提高两方面的内容.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商标普查,制定工作计划.工商部门作为商标 品牌发展的牵头实施单位,要深入企业、农场、农村、田间地 头开展品牌资源普查,全面掌握全区各类商品、服务资源的数 量、类型、分布、品质特征以及商标拥有、使用、管理、维权 情况等,登记造册、分类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和 工作计划.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品牌意识.区政府各部门要充 分利用各种媒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