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22-11-10 |
2800 立方米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鹤山市古劳镇富村木业加工厂 评价单位: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 年4月目录 建设项目基本状况.
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2 环境质量状况.16 评价适用标准.20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3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9 环境影响分析.30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45 结论与建议.47 附图: 附图
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建设项目四至及噪声监测布点图 附图
3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附图
4 厂区平面布局图 附图
5 引用空气和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图
6 鹤山市古劳镇城镇总体规划(2006~2020) 附图
7 大气环境功能分区 附图
8 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9 项目距水源保护区距离图 附图
10 鹤山市生态分级控制图 附件: 附件
1 技术咨询合同 附件
2 营业执照 附件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4 租赁合同 附件
5 鹤山市房地产权证 附件
6 引用空气和地表水环境监测报告复印件 附件
7 噪声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附件
8 拼板胶主要成分表 附件
9 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
10 项目备案证 附件
11 整改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 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 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 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 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 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状况 项目名称 鹤山市古劳镇富村木业加工厂年产橡胶木拼板
2800 立方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鹤山市古劳镇富村木业加工厂 法人代表 余想平 联系人 潘建春 通讯地址 鹤山市古劳镇三连开发区一区
2 号2座联系电话
18779291426 传真 ―― 邮政编 码529738 建设地点 鹤山市古劳镇三连开发区一区
2 号2座(中心地理坐标:北纬 22°46'
55.14 ,东经 112°56'
38.02 ) 立项审批部 门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440784-20-03-837700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029-其他人造板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49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490 总投资 (万元)
90 其中: 环保投 资(万元)
27 环保投资占 总 投资比例 30% 评价经费 (万元) 2.8 预期投产 日期
2019 年7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鹤山市古劳镇富村木业加工厂成立于
2017 年4月, 投资
90 万元于鹤山市古劳镇三 连开发区一区
2 号2座(中心地理坐标:北纬 22°46'
55.14 ,东经 112°56'
38.02 )建设 鹤山市古劳镇富村木业加工厂年产橡胶木拼板
2800 立方米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 目 ),该项目租赁鹤山市海悦发展有限公司已建成一层工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占地面积为 2490m2 ,建筑面积为 2490m2 ,主要从事橡胶木拼板等胶合板生产制造,生 产规模为年产橡胶木拼板
2800 立方米.由于建设单位环保意识不足,项目建成后一直 投产运行,尚未向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评文件.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鹤山市人民政府鹤 府函〔2018〕52 号 关于印发鹤山市 散乱污 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该项目属升级改造类项目,已被列入广东省 散乱污 工业企业(场所)综 合整治清单,该项目需依法进行限期整改并补办相关环保手续. 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 鹤山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于
2019 年2月19 日已对本 项目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查看,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鹤环现限〔2019〕15 号) ,
2 建设单位现已停工整顿,在未取得本项目环评批复且完成自主验收前不擅自投产,具体 见整改报告(附件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7 年9月1日实施)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 年4月28 日起实施) ,项目年产橡胶木拼板
2800 立方米, 低于年产
20 万立方米, 故属于
九、 木材加工和木、 竹、 藤、 棕、 草制品业 中的 25― 人造板制造 中 其他 ,其环评类别为报告表.因此,建设单位委托山西清源环境咨 询有限公司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报与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评价单位在接 受委托之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可 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 告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产品方案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详见下表. 表1-1 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年产量 规格型号 储存位置
1 橡胶木拼板 2800m3 产品规格根据客户要求 成品区
2、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鹤山市古劳镇三连开发区一区
2 号2座, 租赁已建成一层工业厂房进行生 产经营活动.项目各建筑物详情见下表. 表1-2 项目建筑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施名称 内容及规模 建设情况
一、主体工程
1 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 2490m2 ,为一层框架结构厂房,设置开料区、压刨 区、接条区、四面刨区、压板区、砂光区、原料区和成品区 等 厂房已 建,设备 已安装
二、公用工程
1 供电 依托市政供电网络 已建
2 供水 依托市政给水管网 已建
3 排水 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无污水外排 已建
3
三、环保工程
1 废水处理设施 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回用于冲厕、厂区 道路和地面浇洒抑尘,不外排 未建
2 废气处理设施 粉尘 通过车间密闭,在各产尘点设置吸尘口, 其中开料压刨工序粉尘收集后引至自编 1#中央布袋除尘器处理、 四面刨修边工序 粉尘收集后引至自编 2#中央布袋除尘器 处理以及砂光工序粉尘收集后引至自编 3#中央布袋除尘器处理, 并一并汇总经一 根15m 高排气筒 G1 高空排放 未建 VOCs 通过车间密闭,设置强力集气罩集中收 集,引至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 净化 处理后经一根15m 高的排气筒G2 高空排 放 未建
3 固废处理 生活垃圾、一般 工业固废(包括 木材边角料、粉尘、包装边角料 和污泥)和危险 废物(包括废活 性炭、废UV 灯管) 生活垃圾、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木材边角料、 粉尘和包装边角料等一般工 业固废外售给专业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
废活性炭、 废UV 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 危废暂存间, 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 回收处理 未建
4 噪声处理 设备噪声 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物隔音等 未建
3、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3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生产设备名称 规格或型号 数量(台) 涉及工序或作用
1 断料机 MH100
2 开料
2 小锯 MH60
6 3 压刨机 MB105BM
13 开刨
4 打齿机 MXB3510LR
6 拼条
5 接齿机 MH1525B
6 6 四面刨 QMB4012D
1 四面刨
7 压板机 MH2513
1 压板
8 修边机 CNS-2P34
1 修边
9 砂光机 SRAP1300
1 砂光
10 中央布袋除尘器 YE2-180L-4
3 粉尘处理设备
11 空压机 CPMV25PM
1 输送压缩空气
4、项目的原辅材料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显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详细情况见下表.
4 表1-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主要成分 状态 年用量 最大储存量
1 进口橡胶木材 木材 固体 3800m3 320m3
2 拼板胶 50%醋酸乙烯-乙烯乳液、25%重质 碳酸钙、5%聚乙烯醇和 20%水 乳液 9t 1.2t 表1-5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理化性质
1 进口橡胶木 板 属硬木,其密度为 0.65g/cm3,端面硬度为 5492N,抗弯强度为 91.8MPa;
木质结构粗且均匀;
纹理斜,木质较硬;
颜色呈浅黄褐色,年轮明显,轮 界为深色带,管孔甚少;
常用作建材、家具、密度板和刨花板等原材料.
2 拼板胶 指用于拼接集成材等木制品的粘合剂,适合用于非结构材及结构材用集成 材等的拼板粘合;
白色乳液状,有轻微气味,沸点为 100℃,23℃时密度 约1200kg/m3 ,易溶于水.
5、项目配套设施 项目不设食堂、员工宿舍、备用发电机和中央空调及冷却塔,生产车间内主要通风 设施为抽排风机.
6、项目用能情况 项目用电从当地市政供电管网供电,以电为主要能源,用电量为
28 万度/年.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全厂劳动定员
26 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
300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
8、项目给排水规模 本项目全厂劳动定员
26 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
300 天,根据《广东省用 水定额》(DB44/T1461-2014),不食宿员工生活用水系数取
40 L/人・d,则生活污水 产生量为 1.04t/d(即312 t/a),排水量按照用水量的 90%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水量为 0.94t/d(即282t/a),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 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中 冲厕、道路清扫用水标准的较严值,全部回用于冲厕、厂区道路和地面浇洒抑尘,不外 排. 项目水平衡图如下图所示. 图1-1 项目全厂水平衡图(单位:t/a)
5
三、项目合理合法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项目主要从事橡胶木拼板等胶合板生产制造,经查阅,本项目不属于《广东省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 修订)、《关于发布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的通知》(粤经 信政策〔2011〕891 号)、 《广东省重点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本)》、 《江 门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本)》和《鹤山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6 年本) (修订版)中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 因此,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相符性分析 鹤山市古劳镇富村木业加工厂选址于鹤山市古劳镇三连开发区一区
2 号2座(中心 地理坐标:北纬 22°46'
55.14 ,东经 112°56'
38.02 ),根据《鹤山市古劳镇总体规划 (2006~2020)》,项目所在地位于三连组团工业区内,属一类工业用地,故符合土地利 用规划,详见附图 6;
另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鹤山市房地产权证,其用途为工业用地, 详见附件 5. 经调查,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产地、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内;
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