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11-09 |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 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 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占同类交 易的比例
2006 年采购总金额 采购原材 料 纸箱、 纸盒等酒类 包装材料 河北衡水长虹包装 装潢有限公司 10.99% 8,536,500.45 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河北衡水长虹包装装潢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红旗南大街
117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琴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纸制品,塑料制品,商标、包装材料的印制、销售印刷材料.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是公司控股股东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河北衡水长虹包装装潢有限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 况,交易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当地可比的公允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白酒包装物是基于该公司生产技术装备先进,能保证公司所属包装材料及时、保2质保量的供应,且价格相对市场同类产品偏低,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 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如果关联方能持续保持产品质量,及时供货,且价格低于 市场价格,公司与其合作将会继续.公司目前仅有 10.99%的包装材料由关联方供应,关联方对公司 的独立性影响不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本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继续履行公司与河北衡水长虹包装 装璜有限公司于
2000 年2月28 日签订了《酒类包装物供应、加工定作协议》 ,并提交
2006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张永增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讨 论,认为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河北衡水长虹包装装璜有限公司于
2000 年2月28 日签订了《酒类包装物供应、加工定作协 议》 .根据该协议,河北衡水长虹包装装璜有限公司应按本公司要求,及时向本公司供应酒类包装 物.收费定价,按以下标准计算: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 格,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
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该协议有效期为
10 年,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七、其他相关说明 该事项曾经
2000 年4月9日召开的
200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