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11-11 |
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 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18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回顾 董事会召开次数
7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5 现场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 亲自出席 次数
2 5
0 0 否52018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各项议案都做了认真审议,并经过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深入沟通和客观谨慎 的思考,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总共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8 年3月31 日对七届六次董事会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2018 年4月27 日对七届七次董事会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
2018 年6月16 日对七届八次 (临时) 董事会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2018 年9月1日对公司担保事项及关联方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五)2018 年10 月31 日对七届十次董事会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2018 年12 月11 日对七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七)2018 年12 月28 日对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认真履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责
2018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 则,参加审计委员会
2018 年五次会议,审议议题如下: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 、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审议
2018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 《2018 年年度内控审计、年报审计安排及 审计重点的议案》 .我对上述议题都进行了审阅,提交了本人相关的审阅意见, 提出了需要细化说明和修改意见.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18年战略委员会攻击召开1次会议, 审议议题如下: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3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的议案》 . 并在不同场合就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顶层设计、 项目推进、 资本运作、 市场战略等事项多次与公司高管进行交流, 提出相关建议.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高管人力架构及岗位职责,认真审核候选高管的任 职资格.2018 年提名委员共计召开
2 次会议,审议议题如下:《关于提名俞秋 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18 年薪酬委员会共召开
1 次 会议,审议议题如下:《2018 年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薪酬的议案》.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除参加公司会议外,2018 年本人
4 次前往格尔 木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 包括
4 月份参加海镁特开业仪式和金属行业座谈 会,5 月陪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考察团进行考察,8 月份参加盐湖
60 年纪念活动,盐湖论坛和盐湖镁论坛.出席盐湖通过这些机会,对格尔木对金属 镁一体化项目的建设进展;
钾肥项目、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及核心装置年产
10 万 吨金属镁装置试车试车生产情况了解进行了解;
对钾肥生产销售情况进行了解;
对蓝科锂业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解;
对格尔木藏青工业园及相关企 业进行考察,了解开发区相关政策,在西宁对特立镁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提出 了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的建议.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8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内部控制体系、财务与战略决策的培训.日常通过自学 及传阅监管部门的学习文件, 进一步加深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采用不定期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
建议公司改进对独立董事的信息沟通,加大信息传递量;
关注传 媒、网络有关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 过以上方式,本人不断加深对公司及分支机构运作的了解,加强对管理层经营决 策的指导和支持. 利用本人从事镁业信息服务和产业研究工作的条件, 经常性为公司管理层和 工作人员提供国内外镁业动态信息,对国内外发布盐湖镁项目的进展情况,对接 一些合作伙伴,为公司延伸产业链和提升影响力做出努力.对公司委托其他机构 完成的盐湖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提出修改意见. 对盐湖镁合金加工项目规划提出 具体意见.还在盐湖镁论坛上做专题报告,向与会行业人士和相关部门人员介绍 盐湖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的背景和战略意义,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018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18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提议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 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 按照 《公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 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维护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董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