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11-11 |
重要提示
1、盐湖集团本次追送对价股份变更登记日:2011年3月1日.
2、根据截止
2011 年2月23 日的股东名册计算符合送股条件的盐湖集团流 通股每
10 股将获得 2.071671 股追送股份.盐湖集团股票自
2011 年2月21 日开 始实施特别停牌,但不排除
2011 年2月24 日至
2011 年3月1日期间发生非交 易过户变更登记等事宜导致符合送股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发生变化.因此,本公 司将在
2011 年3月3日发确认公告以确定符合送股条件的流通股每
10 股最终将 获得的追送股份数,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追送对价实施完毕后,盐湖集团将确定换股股权登记日并实施换股. 在上述换股完成后, 盐湖集团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终止上市申请,在相关手 续办理完毕后,盐湖集团股份终止上市,并将予以注销.在盐湖集团股份转换为 盐湖钾肥股份且盐湖集团终止上市后, 盐湖钾肥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新增股 份上市申请,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盐湖钾肥股票复牌,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新 增股份开始上市流通.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公告!
一、 股权分置改革追送对价方案要点 根据《青海数码网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盐 湖集团(前身为 青海数码网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改承诺主 要内容如下: 青海国投、中化集团(因中化集团所持股份已过户至中化股份,相关追送 义务由中化股份承继) 、兴云信关于追加对价的特别承诺:为了保障流通股股东 的利益,青海国投、中化集团、兴云信做出了追加对价的特别承诺. 触发条件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如果出现下述三种情况之一时,将对追 加对价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存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对 价一次. 第一种情况:存续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当年至
2010 年度财务报 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第二种情况:存续公司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股权分置改革当年至
2010 年年度报告;
第三种情况:如果本次重组在
2007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存续公司
2008 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 8.3 亿元, 或存续公司
2009 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 10.7 亿元, 或存续公司
2010 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
15 亿元;
或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核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存续公司
2010 年的非钾肥业务实现的利润 总额占存续公司所有业务实现的利润总额之比低于 60%. 追加对价的内容 将对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存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股东追加对价的股份总数为 17,886,577 股股份,其中:青海国投追加对价 10,901,869 股,中化集团追加对价 5,281,215 股,深圳兴云信追加对价 1,703,493 股. 在存续公司实施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等不 影响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变更事项后,追加对价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调整公式 为:调整后追加对价股份数=追加对价股份数 X(1+总股份变更比例) . 在存续公司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等影响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变 更事项后, 追加对价股份总数不做调整,但每股获付追加对价股份数量将发生变 化.调整公式为:每股获付追加对价股份数量=调整后追加对价股份数/变更后的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 以上任一情况出现时即执行追加对价,但追加对价总共只追送一次. (注:存续公司指盐湖集团;
净利润指盐湖集团合并报表口径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利润总额指盐湖集团合并报表口径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总额;
非钾肥业 务指存续公司除氯化钾的生产和销售以外的业务;
本次重组指青海数码网络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 触发股权分置改革追送对价情况 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国浩核字 [2011]第23 号) ,
2010 年盐湖集团非钾肥业务实现的利润总额占盐湖集团所有业 务实现的利润总额之比低于 60%. 由于盐湖集团
2010 年的非钾肥业务实现的利润总额占盐湖集团所有业务实 现的利润总额之比低于 60%,触发追送对价条件,青海国投、中化股份(因中化 集团所持股份已过户至中化股份,相关追送义务由中化股份承继) 、兴云信将依 据原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 对盐湖集团的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实施追加送股合计 17,886,577 股盐湖集团股份.
三、 追送对价股份变更登记日 盐湖集团本次追送对价股份变更登记日:2011 年3月1日.
四、 获得追送对价股份的范围和对象 盐湖集团本次追送对价股份的范围和对象:截止
2011 年3月1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股东, 但广州市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华美丰收 、深圳市禾之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禾之禾 ) 、 王一虹、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云南烟草 )所持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份除外.
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每股追送股份数 符合送股条件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每股追送股份数=17,886,577 股/ (追送股 份股权登记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承诺放弃追送股份对价的股东所持的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数量) . 截至
2011 年2月23 日,盐湖集团股本总数为 3,067,615,959 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的股份总数为 2,831,452,656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总数为 236,163,303 股.盐湖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中,华美丰收、禾之禾、王一虹、云南烟草已 出具承诺放弃追送对价,截至
2011 年2月23 日,上述
4 家股东合计持有的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份数为 149,824,437 股.因此,以2011 年2月23 日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总数剔除华美丰收、禾之禾、王一虹、云南烟草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份数, 盐湖集团享有送股权利的流通股总数为 86,338,866 股,按照上述数据计算 符合送股条件的流通股每
10 股将获得 2.071671 股追送股份. 盐湖集团股票自
2011 年2月21 日开始实施特别停牌,但不排除
2011 年2月24 日至
2011 年3月1日期间发生非交易过户变更登记等事宜导致符合送股条 件的流通股股份数发生变化.因此,本公司将在
2011 年3月3日发确认公告以 确定符合送股条件的流通股每
10 股将获得的追送股份数,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次追送对价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追 送对价股份承诺事项实施股份变更登记, 获得追送对价股份的股东按持股数获得 每10 股流通股获得追送 2.071671 股的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获得追送对价股 份股东按所获追送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
1 股的处理方法,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