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28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预拌混凝土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商丘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马留见 联系人 马留见 通讯地址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张阁镇张阁村 联系电话

18530091112 传真 / 邮政编码

476000 建设地点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张阁镇张阁村南运河南 Y002 乡道西

300 米 立项审批部门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经济发展局 项目代码 2018-411451-41-03-009093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21 水泥制品制 造;

C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 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3333.

33(50 亩)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5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15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7.67%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经济快速发展, 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 混凝土用量不断增加, 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尤其是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及新产品、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现代建筑 对性能稳定和质量优异的混凝土需求日趋增加. 推广商品混凝土是净化城市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具有显著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其特 点是:将沙石、水泥等原料拌合在一起的过程,不是分散在工地,而是集中在混凝土搅拌 站进行.由商品混凝土供应站集中生产供应建设用混凝土,可以将分散在城市各建筑工地 的现场搅拌站取消,以消除各建筑工地在生产混凝土时引起的粉尘和噪声污染.商品混凝 土具有节约水泥、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劳动生产力、保证质量、加快施工进度、节约施工 堆放用地、实现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优越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逐步禁止在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随着人们对环保要求和对建 筑工程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 我国商品混凝土迎来了一个发展的黄金时期, 前景十分广阔. 商丘鑫混凝土有限公司通过对市场广泛的调研,拟投资

1500 万元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 示范区张阁镇张阁村建设预拌混凝土生产项目.

2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9.1) 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10.1)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商丘鑫混凝土有限公 司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见附件 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2017.9.1)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理目录》修改单(2018.4.28) ,该项目属于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0、砼结构构件制 造、商品混凝土加工和

57、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 类别,应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在现场勘察、资料分析和环境监测的基础上,遵照国家环境 保护法规,贯彻执行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增产减污的原则,本着客观、公正 科学、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预拌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二、评价对象及性质 本次评价对象为商丘鑫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项目,性质为新建.

三、编制依据 3.1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1.1)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9.1)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6.27修正)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01.01)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3.1)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11.7修订)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7.1)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5.4.24修订)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7.5.23修正) ;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9.1.1) ;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16.7.2) ;

(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 ;

(13)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 (1995.8.8) ;

(14) 《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2007.5.1) ;

3 (15) 《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2010.3.1) ;

(16) 《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2.1.1) ;

(1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2017.9.1) ;

(1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修改单(2018.4.28) (19)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 (2013修正版) ;

(20) 《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 (2014.1.1) ;

(21)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 (DB41/T385-2014) ;

(22)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号,2013.9.10) ;

(23)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 通知》 (豫政办[2014]53号,2014.5.13) ;

(24)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省碧水工程工作计划的通知》 (豫 政办[2014]60号,2014.5.21) ;

(25)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商政[2014]42号, 2014.6.29) ;

3.2 技术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2016) ;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2.3-93) ;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08) ;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19-2011) ;

(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 3.3 项目文件 (1)环评委托书;

(2)项目使用土地批复;

(3)企业营业执照;

(4)项目备案证明;

4 (5)土地租赁合同;

(6)企业声明文件;

(7)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

四、项目概况 4.1 项目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状况 该项目位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张阁镇张阁村南运河南 Y002 乡道西

300 米,项 目东侧为农田,农田东侧 212m 为沈门楼,项目东侧 320m 为碧水河畔;

北侧 15m 为周商 永运河,运河北侧 388m 为屈庄,东北侧 209m 为张阁镇;

西侧为农田,农田西侧 430m 为何庄;

南侧 83m 刘楼.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详见表 1.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见附图 4. 表1项目周围敏感点情况一览表 序号 敏感点名称 方位 与项目厂界距离

1 刘楼 南侧 83m

2 张阁镇 东北侧 209m

3 沈门楼 东南侧 212m

4 碧水河畔 东侧 320m

5 屈庄 北侧 338m

6 何庄 西侧 430m

7 周商永运河 北侧 15m 4.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

1500 万元,总占地面积

50 亩,总建筑面积约 20000m2 :其生产车间 10000m2 ,实验室 600m2 ,泵房 50m2 ,料场 3000m2 ,办公及辅助设施 1350m2 ;

预拌混凝土 生产,包括沥青、水稳、商砼

3 条生产线.工艺流程为砂石+水泥(沥青)拌和―成品出 厂,项目建成后年产混凝土

30 万吨、沥青料

10 万吨. 项目建设内容及环保设施内容见表 2. 表2工程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F,钢构,建筑面积 10000m2 搅拌楼,封闭 辅助工程 实验室 建筑面积 600m2 / 泵房 建筑面积 50m2 / 料场 建筑面积 8000m2 有围挡墙和顶棚 办公及辅助设施 总建筑面积 1350m2 含宿舍

5 公用工程 给水 自备水井 / 供电 当地供电电网,厂区设变压器

1 台/排水 雨污分流 / 环保工程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装挡墙、 顶棚, 旋转式洒水喷淋装置 原料堆场 洒水降尘,道路硬化,防尘网 装卸粉尘 仓顶除尘器,效率≥99.8% 粉料仓设置 废气吸收塔+15m 高排气筒 沥青搅拌站设置 8m 高排气筒 导热油炉设置 负压式布袋除尘器,效率≥99% 搅拌楼设置 喷淋装置 输送粉尘 地面硬化,喷淋系统 运输道路粉尘 水污染防治措施 雨污分流管网 厂区铺设

3 座沉淀池,总日处理能力≥450m3 生产废水处理 防渗旱厕(含收集池) 生活污水处理 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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