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11-12 |
附件:成都重机资金使用审批管理办法 成都重机
2019 年3月12 日 成都重机综合管理部
2019 年3月14 日印发 附件 国机重装成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资金使用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各类资金支出业务 审批权限,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资金范畴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商 业汇票以及其它货币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资金支出事项, 主要包括: 项目经营支出、费用及借款支出、投资活动支出、筹资活动 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 第四条 资金支出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资金支出要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 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预算原则:资金支出纳入全面预算管理,超预算 或预算外支出需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后方可办理.
(三)分级授权原则:资金支出要严格在规定权限范围 内顺次逐级进行审批.若对应的审批人无法履行审批职责, 则由该审批人的上一级领导审批.
第二章 项目经营支出 第五条 项目经营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及外购件、 外协、运输、能源、工程项目、佣金等. 第六条 项目经营支出审批权限.
(一)项目单笔或单批次资金支出金额≤300 万元,由 各职能部门、事业部负责人及财务部部长审批;
(二)3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