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11-16 |
特别提示:
1、此协议为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签订投资协议,未 尽事宜在投资协议中明确.如3个月内未能签订投资协议,则本协议终止.
2、本项目预计两期总投资约人民币7亿元,公司将以控股或参股的形式进行 建设经营,具体项目实施方式、项目金额与正式合同可能存在差异.
3、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18个月,本合作协议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 构成重大影响.
4、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
六、 风险提示 之
5、 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一、合作基本情况 2018年2月6日,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安达市农业 环保产业园项目合作框架性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公告编号2018-009). 2018年9月19日,公司收到由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安达市 生物质气化热电联产项目投资主体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2018 年9月19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框架性协议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7). 2018年10月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鑫金源农业环保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设 立了安达分公司落实此项目.目前,本项目已在推进当中.
二、合作进展情况 2019年3月16日,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乙方 )与黑龙江省安达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甲方 )、西南化工研究设计 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丙方 )签订了《安达市2*1亿立方生物质天然气提氢 项目合作协议》. 氢能是一种绿色、 高效的二次能源, 具有安全性高、 能量密度大、 方便储存、 清洁无污染等特点,既可以通过燃烧产生热能,在热力发动机中产生机械功,又 可以作为能源材料用于燃料电池直接产生电能,为燃料电池车、分布式发电设施 提供动力. 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友好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等原则,一 致决定在安达市万宝山精细化工园区建立2*1亿立方生物质天然气提氢项目, 项 目通过生物质天然气提氢技术为国内外氢能源提供了新的原料途径, 同时由于生 物质天然气提氢成本低、氢气可大规模提取,带动相关高端装备的研发制造,有 效提升现有生物质天然气的附加值. 本协议为合作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 作事项进展情况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 和审批程序.
三、协议对方介绍
(一)安达市政府 安达市,黑龙江省辖县级市,是中国著名的奶牛之乡和肉牛基地,是世界著 名的奶牛带.草原面积272万亩,年产优质牧草2亿公斤,是世界三大优质草场之 一,草原植被以驰名中外的羊草为主,是亚洲东部特有的建群植物种,素有 中 国奶牛之乡 之称,生物质资源丰富. 安达市人民政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始建于1958年,是集科研、技术开发、工程设 计、工程承包与管理、技术咨询与服务、产品生产和科技贸易为一体的原化工部 直属重点技术开发型院所.西南院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全国知识产权试点企 业、全国创新型试点企业,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三标一体 化认 证,是 工业排放气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 国家炭一化学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 . 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前年度未与西南 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过类似的协议.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乙方通过参股控股的方式,组织资金来进行建设及经营,并成立独 立法人公司,所有税收在安达市缴纳.项目利用农业废弃秸秆、林业废弃物、畜 禽粪污等为原料共计约50万吨,厂区占地约100亩,两期总投资约人民币7个亿, 建设周期在18个月内完成.
2、技术路线 乙方控股子公司高邮市林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经过十余年研发拥有生物质 制天然气16000m3/h生产能力,本项目关键技术核心装置规模化高效环保生物质 固定床气化炉被中国政府/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评委评为优秀示范项目, 并通 过国家
863 项目验收.丙方在乙方高邮林源10MW生物质天然气参数条件下制 定提氢技术路线,通过变压吸附系统对生物质天然气进行分离提氢,优化完善制 气及净化工艺路线,根据市场需要分别制成工业用氢气、天然气掺氢用氢气、氢 能源汽车用氢气,形态上可实现气态和液态两种状态.未来,依托生物质天然气 提氢项目的高品质氢及乙方自主研发的氢能压缩机,继续完善船舶用氢能源电 池、城市轻轨用氢能源电池、氢能源移动电源、氢能源应急电源、氢能源地面发 电系统及商用家用住宅氢能热电联供技术设备集成服务.
3、生物质天然气提氢作为二次能源的实用性及经济性 3.
1、生物质天然气提氢技术的商业化运营使高浓度氢气的来源有了一个新 的、可再生的、低成本的途径,推动了氢能源利用及氢能源汽车的发展. 3.
2、有效的通过生物质天然气提氢项目消纳大量的农业秸秆、林业废弃物、 畜禽粪污,改善农村环境,振兴农业经济,实现美丽新农村.同时生物质天然气 提氢项目可减少国家对生物质处理的各项补贴, 商业化运行的收入可基本保证项 目正常收益. 3.
3、天然气掺氢,即在生物质天然气中掺入一定比例的氢气,据测算,天 然气中掺入20%的氢气,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能提升15%.提高管道内天然气总量 的同时,也提升了燃气效率,一举两得.
(二)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1、甲方同意乙方在安达市指定区域内对生物质(秸秆)进行综合利用, 保证指定区域内的原料总量与项目设计规模相匹配. 1.
2、甲方应全方位协助乙方开展项目前期、项目核准、项目建设、项目运 营各阶段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1.
3、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规划、建设、土地、环保、消防、供水供 电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为乙方提供 一站式 服务. 1.
4、甲方依法依规按照《安达市进一步推进促投资稳增长实施办法》兑现 乙方项目相应的产业扶持和优惠政策, 包括但不限于: 税收优惠、 土地价格优惠、 相关专项扶持资金. 如项目争取到国家、 省、 市等上级部门相应的产业扶持资金, 甲方确保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及运营. 1.
5、在保证氢气质量和相应技术标准的情况下,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天然气 公司及辖区内的化工企业落实高浓度氢气工业用途、天然气管道掺氢,努力成为 黑龙江省氢能源汽车用氢气的主要生产基地. 1.
6、 甲方若后续对生物质天然气热电联供及生物质天然气提氢有更大需求, 应优先考虑乙方,但乙方若放弃扩大投资,甲方可寻找其他合作方. 1.
7、由安达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乙方在2019年年末前,拿出土地流转规 划方案,争取流转一万亩土地种植玉米作为先行试点,远期争取扩大土地流转面 积为项目秸秆提供原料保障.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
1、乙方按照本协议内容进行项目建设和投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并按规定在项目开工前办理规划、环评、土地、建设、安监等审批手续. 2.
2、乙方负责现有秸秆制气提氢及衍生产品生产设备及工艺的不断完善优 化,保证氢气的质量;
2.
3、乙方承诺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计、施工、生产和建设,确保所建项 目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2.
4、乙方承诺按约定处理好安达县域的生物质秸杆、林业废弃物、畜禽粪 污资源,乙方承诺收购价格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并随国家CPI的波动做相应调整. 2.
5、乙方承诺在项目实际运营中,保证高质量的生产高浓度氢满足各方需 求.后续甲方若对生物质天然气热电联供及生物质天然气提氢有更大需求时,乙 方应优先考虑扩大产能. 2.
6、乙方承诺在该项目建设完成步入正常生产轨道的同时,开始制定船舶 用氢能源电池、城市轻轨用氢能源电池、氢能源移动电源、氢能源应急电源、氢 能源地面发电系统及商用及家用住宅氢能热电联供技术的研发及项目建设工作, 满足东三省区域内的市场需要.
3、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3.
1、负责生物质制气及净化工艺路线的不断优化完善技改;
3.
2、组织研究优化秸秆气提纯氢的技术资源配置,主导确立工艺路线,验 证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标准. 3.
3、协助推进氢能产品的市场应用开发. 3.
4、现场指导项目工程建设.
(三)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均应主动、及时、有效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 违反本协议规定条款,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不得在甲方区域内引入或建设以生物质为原料的 企业(不含已建成项目),造成与本项目的原料需求产生竞争从而影响项目正常 生产运营.
3、乙方应按双方另行签订的投资协议中约定的时间进度、投资额度、建设 规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4、丙方需对项目中的所有生物质天然气提氢参数保密,且在未经甲方及乙 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可将项目中的数据给第三方, 若因丙方泄露资料造成经济 损失,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丙方在验证生物质天然气气体参数准确的条件下,确保提氢技术工艺路 线达到国际一流水平,氢气质量满足各方需求,否则视为违约.
(四)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其与本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条款为准.
2、此协议为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签订投资协议,未 尽事宜在投资协议中明确.如3个月内未能签订投资协议,则本协议终止.
3、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违约,甲乙丙三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一致同意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 法解决.
五、合作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协议是公司继续推进与安达市人民政府长期战略合作的项目之 一,公司与安达市人民政府的合作将持续深化.
2、公司将以安达市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农业废弃秸秆、林业废弃物、 畜禽粪污等为原料,形成高浓度氢、生物质焦油、生物炭复合肥等产品,进一步 推动生物质气化应用技术的研发, 延伸公司新能源产业链. 随着项目的持续推进, 将对公司氢能业务落地产生影响.
3、该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本年度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此协议为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签订投资协议,未 尽事宜在投资协议中明确.如3个月内未能签订投资协议,则本协议终止.
2、本项目预计两期总投资约人民币7亿元,公司将以控股或参股的形式进行 建设经营,具体项目实施方式、项目金额与正式合同可能存在差异.
3、未来在本合作协议下的具体项目投资运作,公司将根据深交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审批权限及程序进 行审批、实施.
4、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或将存在减持的可能性. 2018年12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季伟、季维东与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了《纾困暨投资协议》,约定了股权转让、表决权委托等相关事项,具体内 容详见2018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纾困 暨投资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7). 截至目前,相关股权尚未转让.
5、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序号 披露日期 协议名称 后续进展
1 2016年9月7日 《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 电有限公司生物质(2* 12MW) 热电联产项目框架 性合作协议》 2017年5月5日, 公司与大名县草根新能 源热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生物质2* 12MW 热电联产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合同》,项目正在执行中.
2 2016年12月8日 《山西高义钢铁有限公 司焦炉煤气及余热发电 工程框架性合作协议》 项目准备阶段、正式合同尚未签订.
3 2017年1月13日 《新疆晶和源新材料有 限公司余热发电项目框 架性合作协议》 2017年4月25日,公司与新疆晶和源新 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 《余热综合利用项 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项目正在执行 中.
4 2017年4月13日 《安徽黄山环保热电有 限公司生物质气化(2* 15MW) 热电联产项目框架 性合作协议》 项目准备阶段、正式合同尚未签订.
5 2017年4月13日 《徐州宜丰三堡环保热 电有限公司生物质直燃 (2*30MW)热电联产项 目框架性合作协议》 项目准备阶段、正式合同尚未签订.
6 2017年5月22日 《河北盛滔环保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干熄焦余热 回收项目EPC总包框架协 议》 2017年9月28日,公司与河北盛滔环保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 《干熄焦余热 回收项目总承包(EPC)合同》,项目执 行中.
7 2017年7月13日 《北昆士兰州生物质发 电、 乙醇和制糖联产项目 EPC总包框架协议》 2018年1月26日公司与NQBE、 SUTECH 《订立EPC合同协议》,项目推进阶段、正 式合同尚未签订.
8 2018年6月14日 《合作框架协议书》 与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洽谈中, 正式 合同尚未签订.
9 2018年6月22日 《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与中投中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洽谈中, 正式合同尚未签订.
10 2018年8月2日 《生物质气化提氢产业 化技术合作协议》 与华东理工大学、 常州市蓝博净化科技 有限公司洽谈中,专项合同尚未签订.
11 2018年8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