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11-15 |
第一节绪言 乌鲁木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 董事会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期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 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 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 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 截至2014年12月31日, 本公司经审计总资产67.74亿元, 总负债6.58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1.16亿元, 资产负债率9.71%.
2014 年度, 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1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829.57万元. 2012年-2014年,本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9,901.64万元、19,936.72 万元、 20,064.22万元, 2012-2014年未分配利润平均值为19,967.53万元, 不低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 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 》 ,本期 债券仅限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第二节本公司简介 中文名称:乌鲁木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中 注册资本:77,915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
83 号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
电话:0991-2329156 传真:0991-5818285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按照乌鲁木齐市 人民政府的授权和委托,从事股权的投资和其他国有资产的投资、管 理与经营;
仓储服务;
土地开发、土地治理;
建筑工程施工;
酒店管 理;
物业管理;
非占道停车场服务;
房屋租赁;
设计、制作、发布、 代理国内各类广告;
销售;
五金交电,日用品. 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经审计总资产 67.74 亿元,总 负债 6.5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61.16 亿元,资产负债率 9.71%.2014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3.6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 2.01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829.57 万元. 发行人是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乌鲁木齐国有资产投 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乌政办〔2010〕54 号)批准,于2010 年3月成 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 市经委对乌鲁木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批复》 (乌 政办〔2010〕66 号)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授权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 会对发行人履行出资人职责.发行人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 民币,实收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2010 年,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划转乌鲁木 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 (乌政办 〔2010〕
514 号) ,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决定将乌鲁木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划转 至甘泉堡工业区管委会. 根据乌鲁木齐市昌吉州财政局文件《关于将财政专项拨款转增资 本金的通知》 (乌昌财预〔2010〕121 号) 、 《关于将财政专项拨款转增 资本金的通知》 (乌昌财预〔2010〕24 号)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 同意乌鲁木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将
178 万元财政专项拨款转增资 本金的批复》 (乌财预函〔2011〕2 号) 、 《关于将财政专项拨款转增资 本金的通知》 (乌财预〔2011〕28 号) 、 《关于下达
2012 年政府投资计 划乌拉泊国际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第一批财政资金预算的通知》 (乌财建 〔2012〕114 号) 、 《关于下达
2012 年政府投资计划乌拉泊国际物流基 地建设项目第二批财政资金预算的通知》 (乌财建〔2012〕541 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八一面粉有限 责任公司企业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新国资产权 〔2011〕
13 号)等文件,公司经历了数次增资,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发 行人的注册资本为 77,915 万元人民币.
第三节本期债券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乌鲁木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5 年乌鲁木齐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简称
15 乌国投债 ) .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6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设置本金提前 偿还条款,即债券存续期内第
3、
4、
5、6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5%、25%、25%和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本期债券的最终票 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为 6.17%,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另计 利息.
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万元为 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万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万元.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向 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
八、发行对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 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 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
九、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 投资者通过协议方式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营业网点认购的本期债 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
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证所市场发行 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十、发行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5 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 至2015 年3月20 日止. 十
一、簿记建档日:2015 年3月13 日. 十
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2015 年3月16 日. 十
三、起息日:自发行首日起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 年的
3 月16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
四、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5 年3月16 日起至
2021 年3月15 日止. 十
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
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 还条款,债券存续期内第
3、
4、
5、6 年末分别按照发行规模 25%、 25%、25%和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即在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末分别偿付债券本金 2.50 亿元、2.50 亿元、2.50 亿元和 2.50 亿元.最后
4 个计息年度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 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到期兑付款项 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
六、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3 月16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十
七、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3 月16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十
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 理. 十
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
十、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 为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
一、债权代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二十
二、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二十
三、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二十
四、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
五、流动性支持: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