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11-15
1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 临2012―01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2 年5月28 日上午 11:30 分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11 人, 实到

11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选举曹和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曲慧霞、席汝 珍为副董事长. 聘任曲慧霞为总经理.聘任席汝珍为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于志良、于惠舫、吕文平为副总经理.聘 任程秀茹为总会计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曹和平、曲慧霞、于志良、张新民、冯淑华、 安莉. 审计委员会委员:冯淑华、刘凤丽、高岗、薛立军. 提名委员会委员:张新民、曹和平、安莉、于慧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凤丽、曲慧霞、冯淑华、席汝珍. 经各委员会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曹和平为战略委员会主任;

冯淑华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张新民为提名委员会主任;

刘凤丽为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2012 年5月22 日, 根据长春欧亚集团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经营班子的授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车

2 百大楼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超市连锁)与长春万通市场建设开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 置业) 签署了 《协议书》 . 与吉林元通金属防腐特种技术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吉林元通)签署了《房地产转让协议》 .超市连锁拟购买万通 置业拥有的位于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

2988 号(原万通生活广场) 地上一层(含夹层) 、二层房屋所有权及宗地图标注的宗地面积土地 使用权. 拟购买吉林元通拥有的位于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兴顺路以 东与长沈路交汇处永畅美域

18 号楼地上 1-4 层商业用房及房屋所占 国有土地使用权. 原万通生活广场房屋总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0892.743 万元 (按 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 5286.6563 元人民币) .建筑 面积约为 20604.22 平方米, 其中: 一层建筑面积 11071.53 平方米 (含 夹层) ;

二层建筑面积 9532.69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按购房的房 屋所有权证面积分摊 (其中: 分摊面积为

13837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证, 土地用途应为仓储用地, 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至

2040 年12 月27 日;

分摊面积为

1785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证,土地用途为街 巷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使用年限登记日期为

2011 年10 月17 日) .协议约定的房屋产权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与产权登记和土 地登记面积有差异时,以产权证和土地证登记面积为准. 永畅美域商业用房总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6734.907 万元(每平 方米单价 7409.95 元人民币) .以产权管理部门登记的面积为准,据 实结算房价款,实行多退少补.建筑面积为

9089 平方米.其中:一 层建筑面积

2770 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

2990 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

2770 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

559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按购房的 实际面积分摊(土地用途应为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 用年限至

2043 年7月23 日) ,协议约定的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 异时,以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3 原万通生活广场位于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

2988 号,永畅美域 位于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兴顺路以东与长沈路交汇处. 该二处房产 均为长春市主要街路的临街商业用房,所处地理位置较优越,交通便 利,客流量较大.董事会同意:超市连锁自筹资金 10892.743 万元人 民币, 购买万通置业转让的原万通生活广场资产;

自筹资金 6734.907 万元人民币,购买吉林元通转让的永畅美域资产.在购买资产的基础 上,成立长春欧亚超市连锁店,经营综超业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通化欧亚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 设梅河钻石名城项目的议案》 . 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梅河口市购置土地拟 用于建设大型综合商业和住宅项目的议案》 . 董事会同意投资

1540 万 元人民币在梅河口市购置土地

7 万平方米, 拟用于建设大型综合商业 和住宅项目.并授权公司行政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和授权, 公司行政部门先后提出了 梅河大型商业和住宅项目的建设意见.目前,商业项目已竣工交付使 用.拟建钻石名城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120743.51 平方米,总投资额 为2亿元. 该项目已取得了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项目申请立 项的批复. 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同意全资子公司通化 欧亚置业有限公司投资

2 亿元,建设梅河钻石名城项目.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4 附件 1: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基本情况 曲慧霞,女,59 岁,毕业于吉林大学,正高级经济师、高级政 工师职称.曾任长春市汽车城百货大楼副总经理,现任长春欧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 都总经理.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兼任职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2012 年4月末持有本公司流通股 60,938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全国妇联第十届执委、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享 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 于志良,男,52 岁,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正高级经济师职称. 曾任长春市第一商业局业务处处长, 长春市财贸委员会基建储运处处 长,长春市老三百商厦副总经理.现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兼任职务,兼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 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2 年4月末持有公司流通股 22,8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于惠舫,女,49 岁,毕业于吉林省委党校,正高级经济师、高 级政工师职称.曾任长春市汽车城百货大楼人事处处长,长春欧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春市汽车城百货大楼副总经理.现任长 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 公司总经理.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和其他单位兼任职务,与本公司或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2012 年4月末持有 本公司流通股 68,57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吕文平,男,54 岁,大学学历.曾任沈阳市商业局副局长,沈 阳市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中兴―沈阳商业大 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会主席,太原铜锣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经 理、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

5 限公司副总经理.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 席汝珍,女,59 岁,毕业于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正高 级经济师职称.曾任长春市百货公司(站)办公室副主任、企业管理 办公室主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未在本公司股东单位和其他 单位兼任职务, 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关系.2012 年4月末持有本公司流通股 31,547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程秀茹,女,48 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长春市 汽车城百货大楼工会干事、会计,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 都财务部长,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长、总会计师.现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长、总会计师.2012 年4月末持 有本公司流通股 24,529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 附件 2: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聘任了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我们作为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此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聘任曲慧霞为公司总经理,席汝珍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并根据总经理曲慧霞提名,聘任于志良、于惠舫、吕文平为公司副总 经理,程秀茹为公司总会计师,符合《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曲慧霞、于志良、于惠舫、吕文平、席汝珍、程秀茹 个人简历,未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长春欧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上述高管人员亦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上述决议在董事会表决时的程序合法、规范、公平,没有发 现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和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张新民 冯淑华 刘凤丽 安莉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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