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11-15 |
一、公司股票停牌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由于原董 事长周建灿逝世后,继承人之间尚未确定周建灿持有的公司股票的继承方案,不 能确定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结果,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2月1日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详见
2018 年2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 2018-018) .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2月6日、
2 月13 日披露了 《停牌进展公告》 (公 告编号 2018-
019、2018-023) . 公司因未能确定实际控制人的变更结果以及因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司印章 被伪造案,不能确定对公司的影响,周建灿及周纯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最终将如何 处理尚无法确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时间 不超过
2 个月(详见公司
2018 年2月22 日披露于巨潮咨讯网的《停牌进展暨继 续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 2018-026) .公司分别于
3 月1日、3 月8日、3 月15 日、
3 月22 日、
3 月29 日披露了 《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18-
029、 2018-
036、 2018-
042、2018-
043、2018-051) .
二、股票停牌以来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至今,公司因印章存在被伪造情形共被牵涉诉讼仲裁案件
17 宗,导致公司
14 处房产被查封,13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银行账户被冻结额度 合计为 178,483.60 万元(该统计口径存在同一裁定书不同银行多次冻结累计计 算的情形) ,实际被冻结的银行账号内余额总计约为 3,884.29 万元(有关公司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牵涉的诉讼仲裁、银行账户冻结、房产查封等相关情况,详见公司
2018 年2月7日、2 月10 日、2 月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银行账号被冻结的 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18-
020、2018-
022、2018-025;
以及
2018 年3月2日、
3 月7日、3 月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 2018-
032、2018-
035、2018-038) . 经公司自查,公司与上述
17 宗案件的原告或申请人不存在任何借贷或担保 关系,也从未收到过该些原告或申请人支付的任何款项;
法院向公司送达的财产 保全裁定中,均存在周建灿、周纯、周建灿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浙江金盾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浙 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等,以下统称为"金盾 集团及相关企业" ,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分别或共同作为被保全人的情况. 在停牌期间,公司针对应急事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利益,主要工作如下:
(一) 周建灿去世后, 其实际控制的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即爆发了债务问题,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专门组建了应急小组来协调处理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的 债务问题. 公司积极推动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做好牵涉到上市公司的债务或担保 的相关统计工作.截止目前,上述债务或担保的统计工作尚未最终完成.
(二)公司发现印鉴可能被伪造之后,即向绍兴市上虞区公安分局报案并得 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司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公司印鉴被伪造案、浙江金盾 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 张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查工作. 截止目前, 上述案件仍处于侦查过程中.
(三)针对公司面临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聘请了专业律师团队进行应诉. 截止目前,已有
2 宗案件原告已撤诉,其余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四)积极做好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以及外部客户和供应商的沟通联络,确保 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正常有序. 周建灿及周纯合计持有的公司 26.25%股份已质押给第三方机构(具体质押 情况详见公司
2018 年2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长逝世的公 告》 ) ,且因周建灿、周纯、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的债务问题,上述股份已被公安 机关和多家法院采取了刑事冻结、轮候冻结措施(具体冻结情况详见公司
2018 年3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 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8-031) .由于周建灿的遗产继承人预计无法妥善处理 周建灿、周纯、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目前面临的债务问题,已无法通过继承并保 留股份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此,在停牌期间,公司与周建灿的遗产继承人 周纯积极接触外部投资机构, 拟通过引入外部投资机构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实际控 制人的方式,来化解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股票继续停牌 目前公司与周纯共同接触的外部投资机构中, 部分机构如继续推进实施本次 投资项目,则可能涉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并且,公安机关尚未就公司印 章被伪造案、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张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作出明确结论, 公司因印鉴被伪造而牵涉到的债务或担保的相关统计工作尚未完 成,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预计将不 晚于
2018 年5月2日开市起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