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11-15 |
230 万,辖2市2区2县,1 个省级经济 开发区、1 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区位优越,交通发达,位于晋 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境内郑西高铁、陇海铁路、连霍高速、三 洋铁路、310 国道横贯东西,运十高铁、蒙华铁路、209 国道、三 淅高速连通南北. 三门峡是仰韶文化的发现地、老子《道德经》的著书地、佛 教禅宗始祖菩提达摩的圆寂地,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 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 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城市、 中国大天鹅之乡 . 市区的天鹅湖国家湿地公园,是我国最大的白天鹅越冬栖息地. 三门峡资源丰富,各类矿藏
66 种,黄金、铝矾土、煤炭储量优势 明显,陕州区矿温泉易开采储量大,苹果、大枣等特色农产品享 誉海外.三门峡有色金属加工、装备制造等现代工业体系完备, 纯电动汽车、 新材料、 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蒸蒸日上, 是国家电动、 汽动量仪生产基地,化工装备制造能力和规模居全国前列. 2017年, 三门峡市出台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 1+8 系列政策文件,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可给予 500―5000 万元资金资助, 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实行 一 事一议 ,最高给予
1 亿元资金资助,对高层次人才实行 一站 式受理 一条龙 服务,真正解除后顾之忧.三门峡市在加快 转型创新发展,发力 三次创业 的征程中,正以聚天下英才而 用之的胸襟与气魄,以求贤若渴、只争朝夕的热情与自信,诚邀 天下英才,共谋发展大计. 开放包容、绿色和谐、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沃土――三门峡 欢迎您! 目录
一、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若干 意见(试行)(三发〔2017〕21号)001
二、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实施办法》等八个办法的通知(三办〔2017〕49号) …
010
1、三门峡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实施办法 (暂行)011
2、三门峡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扶持办法 (暂行)019
3、三门峡市人才平台扶持资助办法(暂行) …………
025
4、三门峡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
029
5、 三门峡创新创业发展基金 管理办法(暂行) …
033
6、关于促进金融服务创新支持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的 实施办法(暂行)039
7、三门峡市高层次人才 一站式 服务实施办法(暂行)
044
8、三门峡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工作考核 奖惩办法(暂行)049
三、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院地院企合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办〔2017〕27号)052 附:关于全面加强院地院企合作的实施方案 …………
058
四、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回归工程促进招商引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办〔2017〕26号)066 附:关于实施人才回归工程促进招商引智工作的实施方案…
072 001 中共三门峡市委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的若干意见(试行) (三发〔2017〕21号) 为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力度,推进 省际人才高地建设,更好的助力 三次创业 ,为全市加 快转型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结合我市实际, 现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一)建立人才分类认定机制.本意见所称高层次创 新创业人才,是指经认定的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大社会 影响、较强创新能力以及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市 创办企业或设立科研机构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 才、青年英才(分类目录附后).人才团队是指以高层次 创新创业人才为核心,具有
3 名以上关键成员,拥有自主 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 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 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经济效益潜力巨大的优秀团队.
(二)加大扶持资金资助力度.引进顶尖人才、领 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由受益财政或投资机构给予 500―
5000 万元项目产业化(研发)扶持资金资助;
高级人才、 青年英才创新创业团队,由受益财政或投资机构给予
002 100―500 万元项目产业化(研发)扶持资金资助.特别 重大的科技项目,实行 一事一议 ,受益财政或投资机 构最高可给予
1 亿元项目产业化(研发)扶持资金资助. 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按不同类型给予支持,顶尖人才、 领军人才、高级人才、青年英才来我市创业的,由受益 财政或投资机构给予 50―500 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 助;
到科研岗位工作的,由受益财政提供 10―200 万元项 目研发扶持资金资助.
(三) 健全人才薪酬激励政策. 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 领军人才、高级人才、青年英才工资待遇可实行年薪制,
3 年内由同级财政每年发放人才生活补贴
10 万元、
5 万元、
2 万元、1 万元.全职引进的院士,可享受省政府给予的
500 万元奖励补贴,在岗期间用人单位可给予不低于每月
3 万元的生活补贴.注重人才柔性引进激励,到我市开 展科研合作、技术攻关、顾问指导、战略咨询、成果转 化等活动,每年至少有
3 个月在签约单位或各类创新创业 平台工作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青年英才, 薪酬待遇可实行灵活多样的协议工资形式,在我市工作期 间由同级财政每月发放人才生活补贴
10000 元、5000 元、
2000 元、1000 元.
(四)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 用人自主权,高校、科研单位、公立医院在编制限额内, 自主引进高层次人才,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主管部 门不再进行前置备案和审批,引进人才到岗后向相关部门
003 备案.完善专项人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引进人才需 要核定专项人才编制,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简化程序、 特需特办.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青年英才分 别按用人单位领导层正职、领导层副职、中层正职、中层 副职干部管理,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五)建立人才荣誉激励制度.各类人才承担科研项 目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项的,由同级财政根据等次给予 5―50 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奖的,由同级财 政根据等次给予 1―10 万元奖励.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 出卓越贡献的人才(团队),由市委、市政府授予 三门 峡市杰出贡献奖 ,由市财政给予
50 万元奖励.
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
(六)强化人才创业融资扶持.经认定的高层次创业 人才(团队)创业项目,可由我市设立的产业发展基金 或创业投资基金提供实际投资额 20% 左右的股权投资和 10%―30% 的跟进配套风险投资,由市有关担保机构提供 最高
500 万元融资担保,受益财政补贴创业初期
3 年内 融资所付银行利息.创办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境外 资本市场上市的,受益财政给予
200 万元奖励;
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上市的,受益财 政给予
100 万元奖励.
(七)提供人才创新创业场所.经认定的高层次创新 创业人才和人才团队,由所设立科研机构或创办企业注册 地县(市、区)提供不低于
100 平方米、300 平方米创新
004 创业场所,3 年内免租金;
自行租赁办公用房的,3 年内 由企业注册地县(市、区)政府按市场价格给予相应租金 补助.需要生产性标准厂房和建设用地的,按照工业用地 标准优先给予供地.鼓励各类众创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 各级众创空间,由受益财政给予 5―20 万元资助.
(八)扶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对新认定的省级和国 家级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
20 万元和
50 万元的资助;
对新认定的省级和国家级科技企 业孵化器、科技园区,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
20 万元和
50 万元的资助;
对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由受益财政给 予每件
2000 元―2 万元的资助.
三、加快人才平台建设
(九) 鼓励设立异地研发中心. 我市企事业单位在北、 上、 广、 深等经济发达、 人才智力集聚地区, 依托大型企业、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设立异地研发中心,支持企业通过海 外技术并购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根据其层次水平,由受益 财政给予 10―100 万元资助.
(十) 吸引域外技术平台落户. 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 科研机构及世界
500 强企业、中国
500 强企业在我市设立 或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根据其层次水平, 由受益财政给予 10―1000 万元资助.市政府与国内外知 名高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对合作伙伴每年给予最高
200 万元资助,支持合作伙伴拥 有的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在
005 我市落地并实现产业化. (十一)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企事业单位创建博 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 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根据其层次 水平,由受益财政给予 5―50 万元资助.鼓励各类科技创 新平台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由 受益财政给予
5 万元奖励. (十二) 引导创建人才实践基地. 引导行业主管部门、 企事业单位与知名院校合作,创建科技创新实践基地, 建成博士后、 博士、 硕士实践基地的, 由受益财政给予 5―
20 万元资助. (十三)支持成立行业发展 智库 .支持行业主管 部门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邀请市内外相关专家加入,把 握行业发展态势, 研究行业发展规划, 破解行业发展难题, 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和智力支持.根据专家咨询委员会规模 和开展工作情况, 受益财政每年给予 5―20 万元工作经费. (十四)依托各类平台集聚人才.鼓励各类人才平台 引进高层次人才,每引进一名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级 人才、 青年英才, 受益财政分别奖励该平台
5 万元、
1 万元、
2000 元、1000 元,每个平台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
10 万元,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本平台人才引进工作经费.
四、优化人才服务环境 (十五) 着力提高人才服务效率. 成立市、 县(市、 区) 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人才认定、 项目申报、
006 配套待遇落实、创业扶持服务等工作,对来我市投资创 办企业、设立科研机构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实行 一 站式受理 ,提供全程代理服务. (十六)切实优化人才安居条件.全职引进顶尖人 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青年英才,由受益财政发放 5―100 万元安家补助,3 年内按 40%、30%、30% 比例分 批发放.柔性引进人才在峡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提供 100―300 平方米的住房或报销住宿费用.高层次创新创 业人才由所设立科研机构或创办企业注册地县(市、区) 提供不低于
100 平方米住房.市、县(市、区)启动人才 公寓建设, 制定管理使用办法, 优化高层次人才居住条件. (十七)妥善安置人才配偶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 配偶按原工作单位性质,可随迁到我市工作,组织人事部 门给予协调调动工作;
引进人才配偶暂未就业的,档案和 人事关系可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由用人单位每月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