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11-17 |
CHINA GAS HOLDINGS LIMITED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84) 中期业绩 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或「董事」 )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 )截至 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简明综合财务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比较数字如下: 简明综合全面收入报表 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下列日期止六个月 二零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一年 九月三十日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收入
3 8,566,483 7,912,488 销售成本 (6,661,149) (6,288,503) 毛利 1,905,334 1,623,985 其他收入 265,823 173,879 其他收益及亏损 87,556 (16,626) 分销成本 (385,286) (303,558) 行政开支 (482,139) (366,890) 财务费用 (389,808) (442,252) 应占联营公司之业绩 68,316 28,726 除税前溢利 1,069,796 697,264 税项
4 (134,787) (253,642) 期间溢利
5 935,009 443,622 其他全面收入 汇兑 74,432 107,143 可供出售之投资公平值减少 (832) (7,845) 期内其他全面收入 73,600 99,298 期内总全面收入 1,008,609 542,920 期间溢利归属: 本公司拥有人 808,200 373,608 非控股权益 126,809 70,014 935,009 443,622
2 全面收入总额归属: 本公司拥有人 872,387 453,979 非控股权益 136,222 88,941 期间总全面收入 1,008,609 542,920 每股盈利 基本
6 18.31 港仙 8.52 港仙 摊薄
6 17.04 港仙 8.02 港仙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二年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附注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247,363 450,600 物业、厂房及设备 16,028,294 14,423,598 预付租赁款项 1,079,518 1,093,945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2,371,403 2,286,243 可供出售之投资 82,846 76,658 商誉 1,051,866 1,038,591 其他无形资产 1,256,625 1,281,448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按金 401,670 202,919 收购联营公司及附属公司按金 91,463 - 其他应收账款 204,170 - 应收一间联营公司款项 123,227 141,932 递延税项资产 94,065 94,065 23,032,510 21,089,999 流动资产 存货 1,733,454 1,743,372 应收客户之合约工程款项 247,279 173,519 贸易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项
7 2,771,313 3,169,928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165,602 124,792 预付租赁款项 38,737 33,656 持作买卖投资 9,350 10,893 已抵押银行存款 558,557 710,459 银行结存及现金 4,787,423 4,817,767 10,311,715 10,784,386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账项
8 6,057,672 4,659,547 应付客户之合约工程款项 194,325 244,667 税项 100,222 189,339
3 应付联营公司款项 - 2,302 应付一间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 5,165 5,165 银行及其他借贷 - 於一年内到期 8,132,015 8,963,385 14,489,399 14,064,405 流动负债净额 (4,177,684) (3,280,019)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8,854,826 17,809,980 二零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二年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权益 股本 45,287 43,831 储备 10,591,498 9,775,854 归属本公司拥有人之权益 10,636,785 9,819,685 非控股权益 1,205,770 1,056,777 权益总额 11,842,555 10,876,462 非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他借贷 - 於一年后到期 6,525,292 6,406,777 递延税项负债 486,979 526,741 7,012,271 6,933,518 18,854,826 17,809,980 附注: 1. 编制基准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愀刍峒剖( 「香港会计师公会」 )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 )第34 号「中期财务报告」及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附录
16 之适用披露规定而编制. 2. 主要会计政策 除若干投资物业及金融工具按重估值或公平值(如适用)计量外,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 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会计政策及计算方式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所依循者一致. 於本中期期间内,本集团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修订: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转让金融资产之修订;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递延税项:相关资产之回收之修订
4 采纳上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对本中期期间之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呈报金额及或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作披露并无任 何重大影响. 3. 分部资料 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
8 号,本集团之呈报及经营分部包括:管道燃气销售、燃气接驳、液化石油气销售、燃煤及气体设备销售 以及中裕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中裕燃气」 ) .本集团主要营运决策者已审阅依ㄒ婊峒品ㄈ胝酥炯庞φ贾性H计导. 截至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有关该等业务之分类资料载列如下. 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管道燃气销售 燃气接驳 燃化 石油气销售 燃煤及气体设备 销售 中裕燃气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入 3,885,370 1,494,701 2,904,868 281,544 - 8,566,483 分部业绩 588,599 777,935 (13,340) (33,936) 33,163 1,352,421 利息及其他收益 94,347 未分配公司开支 (111,276)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 86,211 视为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2,748 财务费用 (389,808) 应占联营公司之业绩 35,153 除税前溢利 1,069,796 截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重列) 管道燃气销售 燃气接驳 燃化 石油气销售 燃煤及气体设备 销售 中裕燃气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入 3,367,891 1,212,634 3,053,972 277,991 - 7,912,488 分部业绩 482,251 663,424 47,661 (7,800) 14,813 1,200,349 利息及其他收益 38,442 未分配公司开支 (101,018)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平值变动 24,073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 23,933 视为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亏损 (60,176) 财务费用 (442,252) 应占联营公司之业绩 13,913 除税前溢利 697,264
5 4. 税项 截至下列日期止六个月 二零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一年 九月三十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中国企业所得税 174,549 258,781 递延税项 (39,762) (5,139) 134,787 253,642 由於本集团於该两个期间均无应课税溢利,故并未於财务报表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於其他司法权区之税项乃按有关司法权区之 现行税率计算. 本期间及过往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 中国 )企业所得税支出已根视渺吨泄绞艄镜南喙厮盟胺ò聪中兴奥始扑 本集团估计应课税溢利. 5. 期间溢利 截至下列日期止六个月 二零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一年 九月三十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本期间溢利已扣除(计入)下列而得出: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310,617 307,291 发还预付租赁款项 19,369 17,786 无形资产摊销 24,823 23,738 利息收入 (44,057) (38,087)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 17,341 1,187 出售预付租赁款项之收益 (38,779) - 6. 每股盈利 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按下列资料计算: 截至下列日期止六个月 二零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一年 九月三十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盈利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盈利(即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间溢利) 808,200 373,608
6 千股 千股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4,414,203 4,383,055 普通股潜在摊薄之影响: 购股权 329,769 276,272 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4,743,972 4,659,327 7. 贸易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项 二零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二年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贸易应收账款总额 1,072,727 1,535,691 减:累计准备 (245,779) (245,779) 应收贸易账款 826,948 1,289,912 建材及其他物料已付按金 137,659 308,784 购买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已付按金 504,399 410,945 预付予分包商之款项 424,078 430,058 其他应收账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689,529 564,072 应收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 37,406 26,062 应收共同控制实体股东款项 151,294 140,095 2,771,313 3,169,928 除若干付款记录良好之主要客户获本集团准许有较长信贷期或分期付款外,本集团向其贸易客户提供平均
30 至180 日之信贷期. 於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呈列之贸易应收账款(扣除减值亏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二年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0-180 日634,059 1,083,664 181-365 日144,300 127,931
365 日以上 48,589 78,317 826,948 1,289,912
7 8. 贸易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账项 於结算日之贸易应付账款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二年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0-90 日1,996,008 1,201,760 91-180 日173,280 302,054
180 日以上 1,015,739 736,944 贸易应付账款 3,185,027 2,240,758 其他应付账项及应计支出 308,564 326,180 应付工程费用 198,370 271,344 应付贷款利息 97,737 60,519 已收客户之按金 124,485 46,549 来自客户之预收款项 805,987 669,464 已向尚未展开之合约工程客户收取之垫款 1,295,381 939,156 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 37,243 95,639 应付共同控制实体股东款项 4,878 9,938 6,057,672 4,659,547 中期股息 董事会通过派发每股普通股 2.2 港仙之中期股息(截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无) . 中期股息预期将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或其前后向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 东派发. 短暂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手续, 期间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 为符合获派建议中期股息之资格, 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 最 迟须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 一并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坏 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 联合中心十七楼以办理登记手续.
8 管理层之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是一家燃气运营服务商,主要於中国大陆从事投资、建设、经营城市燃气管道基础设施,燃气码头,储 运设施和燃气物流系统,向居民和工商业用户输送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建设和经营加油站和加气站,开发与 应用石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相关技术. 业务回顾 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营业额为 8,566,483,000 港元(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7,912,488,000 港元) ,同比增长 8.3%.毛利为 1,905,334,000 港元(包括液化石油气业务)(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1,623,985,000 港元) ,同比增长 17.3 %,整体毛利润率为 22.2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20.5%) .期间溢利为 935,009,000 港元(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443,622,000 港元) ,同比增长 110.8 %, 整体纯利润率为 10.9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5.6%) .每股盈利为 18.31 港仙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 十日止六个月:每股盈利: 8.52 港仙) . 新项目拓展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止,本集团累计共於
21 个省(自治区、直市)取得
172 个城市管道燃气项目 (拥有管道燃气专营权) ,9 个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153 座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1 个天然气开发项目以及
50 个液化石油气分销项目. 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止本集团取得额外
15 个城市管道燃气项目, 新项目位於 黑龙江省、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江西省及内蒙古自治区. 新项目位於: 省/自治区/直市 市/区 黑龙江省 汤原县、桦南县 湖北省 武汉江南片区、丹江口市、老河口市、远安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平市、崇左市、北海市 甘肃省 华亭县、静宁县、崇信县 江西省 婺源县、乐安市 内蒙古自治区 阿拉善盟乌斯太工业园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集团所有燃气项目覆盖的城市可接驳人口已增至 65,855,000 人(约20,270,000 户) ,较去年同期增长 5.4%.
9 燃气业务回顾 本集团将燃气业务分为两类管理,分别是天然气业务及液化石油气业务.两项业务的用户及所要求的市场开发 策略均有不同,以下讨论各项业务於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六个月的表现. 天然气业务 本集团是以提供天然气作为主要能源的运营服务商,经过十年的发展,本集团已经在国内建立了燃气行业独有 的且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营运和管理系统,并对该系统进行适时优化,使之为集团的管理效率和经营业绩的提 升发挥积极作用. 管道天然气网路建设 城市天然气管网是燃气供应企业经营的基础.本集团通过修建城市主干管网及支线管网,将天然气管道接驳到 居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并向用户收取接驳费和燃气使用费. 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集团已实现天然气通气的城市达到
120 个,累计已建成 35,043 公里中输及主干管 网(不包括社区管网)和126 座储配站(门站) . 天然气用户 本集团天然气用户主要分为住宅用户、工商业用户及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住宅用户 於期内,本集团共为 591,542 户住宅用户完成接驳工程,较去年同期增长约 12.4% ,住宅用户平均支付的管道燃 气接驳费为 2,459 人民币. 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累计接驳的住宅用户为 7,805,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