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11-18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 公路、 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 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 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 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储存
150 万吨煤炭项目 建设单位 邹平市和锦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红光 联系人 张红光 通讯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开发区月河四路翰明大酒店四楼
107 房间 联系电话
13905431032 传真/邮政编码
256210 建设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金玉大道与月河四路交叉口西南角 立项审批 部门 邹平市发改局 批准文号 2019-371626-51-03-017150 建设性质 新建 √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G59 仓储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995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438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0% 评价经费 (万元) 1.5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邹平市和锦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位于山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开发区月河四路翰 明大酒店四楼
107 房间,法人代表张红光.邹平市和锦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经过广泛、 细致地市场调研、分析,决定投资
1438 万建设 年储存
150 万吨煤炭项目 . 本项目原有工程为地面硬化露天加遮盖网储存煤炭, 不能有效覆盖防治扬尘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修订) 第七十二条 储存煤炭、煤矸 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
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 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因此企业停工,厂区内清空煤炭,建设密 闭仓库储存煤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 评价法》(2018.12.29,修正)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682 号令, 2017.10.1)的有关条款的规定,该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第
44 号令)及其修改决定(生态环境部
1 号令),
2 本项目类别为 四十
一、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30 煤炭储存、集运 ,本项目需编制报告 表.邹平市和锦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其年储存
150 万吨煤炭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鼓励类、 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本项目的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 划;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已达到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保证报 告中的数据真实有效,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中的要求. 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促进地方经济和企业发展具有十分 重要的意义,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金玉大道与月河四路交叉口西南角,该项目东侧 为月河四路,南侧为空地,西侧为村间道路,北侧为金玉大道.根据《邹平县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 2006-2020》,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建设用地;
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从实际情 况及发展考虑,同意本项目在此建设,并出具 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土地证明 文件 以及 邹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详见附件).据此可认定本项目符合邹平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本项目不属于国土资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范围,符合国家、 地方土地利用政策.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周边 1km 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 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合理.
(三)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规划将 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 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邹平县规划建设两处生态保护红线区:辛集 洼水库-台子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
3 红线区.邹平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见表 1.生态保护红线图见附图 5. 表1邹平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一览表 生态保护红 线区名称 代码 边界描述 面积 生态功 能 类型 备注 辛集洼水库- 台子水库水 源涵养生态 保护红线区 SD-16- B1-09 辛集村以西, 管道村以东, 小清河以北, 姚家村以南 7.63km2 水源涵 养 水库 包含辛集洼水库、 台子水库 鹤伴山-长 白山生物 多样性维 护生态保 护红线区 SD-16- B4-03 邱家村以南, 白鹤山以东, 独山以北,246 省道以西 72.36km2 生物多 样性维 护、水 源涵养 森林、 湿地、 草地 包含城南水厂、鹤 伴山水厂、月河水 厂、黛溪水厂、鹤 伴山森林公园、黛 溪河湿地公园、中 华结缕草农业野生 植物原生境保护区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金玉大道与月河四路交叉口西南角,由《山东省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登记表》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以内, 符合要求.
2、环 境质量底 线:项 目周边 环境空气 质量符 合《环境 空气质 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区域地表水为小镇干渠(杏花河支流),符合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
项目区域地下水符合《地 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项目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 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所用资源为水、电,新鲜水由当地自来水公司供给,供电 由当地电网统一提供,项目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 上线的要求.
4、环境负面准入清单:依据《邹平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所列内 容,具体符合性分析见表 2. 表2与《邹平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邹平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工业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中禁止发展的项目 该项目不属于此类 项目范围 符合
2 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 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 环境的项目 该项目不位于环境 敏感区 符合
4 3 生态红线管控的项目 该项目不在生态红 线管控范围 符合
4 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 项目:
(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 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排放污染 物的建设项目;
(三) 饮用水水源三级保护区内新建、 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建设 项目 该项目不位于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 符合
5 《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属于允许建 设项目 符合
6 不符合各类特定行业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 符合
7 各级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 符合
8 高环境风险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园区配 套项目除外) 不涉及 符合
9 排放高盐废水和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 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0 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1 新增铅、汞、镉、铬、砷等一类重金属排放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2 新建、扩建的化工项目以及在原址进行除安全,环保 工程以外的改建化工项目(不包括单纯的化学品复配 分装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3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新建,扩建分散燃煤锅炉;
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内新建
20 蒸吨/小时 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及直接燃烧生物质锅炉.其 他地区新建
10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及 直接燃烧生物质锅炉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4 新建焦化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5 新建碳素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6 玻璃生产项目(包括有机玻璃再生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7 新、扩建燃煤砖瓦、陶瓷、耐火材料、石灰窑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8 年产
1 万吨以下以废塑料为原料的再生颗粒和塑料加 工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9 石料破碎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0 钢渣磁选项目(不包括钢铁铸造企业厂区内部建设资 源综合利用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1 污染物不能集中处置的木炭加工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2 电镀中心以外的电镀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3 石棉制造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4 新建化学制浆造纸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5 新增产能的水泥生产线及水泥粉磨站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6 新增产能的再生胶、轮胎翻新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7 陶瓷熔块项目 不涉及 符合
5 28 泡花碱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9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项目 不涉及 符合
30 水洗砂项目 不涉及 符合
31 无可替代总量指标的新增燃煤项目 该项目不涉及总量 控制指标 符合
32 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我县产业政策发展要求 的项目 不涉及 符合 综上所述,该项目不属于《邹平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试行)》中 的项目类型,符合要求.
三、项目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金玉大道与月河四路交叉口西南角,项目利用现 有闲置厂区,利用现有办公室、门卫及其他公辅设备,按要求新建
1 号及
2 储煤仓库 本项目以煤炭储运为原则布置,顺延了物料走向,交通方便,便于物料的运输;
项目 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目标,其他敏感目 标距离项目区均较远,因此生产过程对其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邹平市的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向, 项目平面布置可以满足企业生产和管理要求,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附图
2 厂 区平面布置图).
四、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名称:年储存
150 万吨煤炭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1438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15 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0% 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金玉大道与月河四路交叉口西南角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区,利用现有办公室、门卫及其他公辅 设备,按要求新建
1 号及
2 储煤仓库;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59950m2 ,总建筑面积 28075m2 ,购置装载机、洒水车、吸尘车主要设备
13 台(套),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 储运煤炭
150 万吨的生产规模. 项目基本组成情况见表 3. 表3项目组成一览表 序号 工程 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储运
1 号储煤仓库
1 座,新建,建筑面积 22400m2
6 工程
2 号储煤仓库
1 座,新建,建筑面积 5000m2
2 辅助 工程 办公室
1 座,建筑面积 675m2 ,位于厂区北侧
3 公用 工程 供水 当地自来水公司 排水 雨水通过导流沟进入沉淀池用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供电 当地供电公司
4 环保 工程 废气治理 项目煤炭封闭储存,定期洒水抑尘.设置洗车平台,厂区 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 废水治理 项目生产无废水产生;
项目雨水通过导流沟进入沉淀池用 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车辆清洗废水进沉淀池沉淀后循环 使用;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外运农用 噪声治理 对主要的产噪音设备进行减震隔声处理,合理安排运行时 间等 固废 治理 沉淀池煤泥 集中收集、定点放置,外售处理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定点放置,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
五、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情况见表 4. 表4产品方案一览表 名称 年储存量 平均日转运量 煤炭
150 万吨
5000 吨
六、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 5. 表5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用量 备注
1 煤炭 t/a
150 万 外购
2 水m3 /a 6717.5 当地自来水公司供给
3 电KWh/a
16 万 当地供电公司供给
七、项目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见表 6. 表6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1 装载机
8 2 洒水车
4 3 吸尘车
1 7 合计
13
八、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该项目劳动定员
10 人,实行岗位责任制,采用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年 工作天数
365 天.
九、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用水水源取自当地自来水给水管网,该项目只需从供水管网接入,即能满 足生活、消防等用水. 生活用水:项目定员
10 人,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全厂采用三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