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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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lorious Property Holdings Limited 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於 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845) 持续关连交易(1) 削减新建筑服务协议的经调整年度上限及(2) 延迟寄发通函兹提述该公告,内容有关(其 中包括) 新建筑服务协议及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经调整年度上限.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决定进一步削减该公告先前所披露之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的经调整年度上限. 诚如该公告所述,本公司预期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五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通函,当中载有(其 中包括) (i)新建筑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经调整年度上限(进 一步削减为经削减年度上限) 的进一步详情;

(ii)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推荐意见;

(iii)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及(iv)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以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由於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将载入通函的资料,故通函的寄发日期预期将延迟至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或之前. C

2 C 绪言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的公告(「该 公告」 ) ,内容有关(其 中包括) 新建筑服务协议及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经调整年度上限.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1) 削减新建筑服务协议的经调整年度上限董事会决定进一步削减该公告先前所披露之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的经调整年度上限.经进一步削减的经调整年度上限(「经 削减年度上限」 ) 载列如下: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人 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经修订年度上限700.0 500.0 200.0 经调整年度上限450.0 330.0 180.0 经削减年度上限370.0 240.0 140.0 经削减年度上限的基准经削减年度上限乃参考本集团业务策略,并考虑(i)过往交易金额;

(ii)建筑物料、机械及劳工成本涨幅预计会扩大;

及(iii)根钟泻显嫉墓兰朴Ω赌甓确延(根 芙ㄖ杀镜墓兰圃に慵氨炯啪透玫群显疾墓ㄖ杀炯扑) ,以及根ㄖ钅康姆⒄菇锥喂兰票炯庞Ω兜哪甓确延玫纫蛩乩宥. 经削减年度上限的总额分别低於经修订年度上限约人民币650 百万元或46.4%及经调整年度上限约人民币210百万元或21.9%.经有关调整后,经修订年度上限因以下原因有效削减至经削减年度上限:(i)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本集团与上海地通磋商并取得同意,聘用其他独立第三方承接现有合约下的若干建筑工程;

(ii)本集团将负责采购若干建筑原材料, 以减少将来与上海地通进行交易之金额;

及(iii)除终止该公告所披露的一份与上海地通就本集团位於上海的项目订立的合约外,本集团亦拟终止与上海地通承接的项目有关的其他两份合约. C

3 C 上市规则的涵义由於经削减年度上限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故新建筑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经削减年度上限仍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於就经削减年度上限取得独立股东的批准前,本公司将继续密切监察新建筑服务协议项下交易的总交易金额,以确保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该等交易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即於本公告日期约人民币140百万元. (2) 延迟寄发通函诚如该公告所述,本公司预期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五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通 函」 ) ,当中载有(其 中包括) (i)新建筑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经调整年度上限(进 一步削减为经削减年度上限) 的进一步详情;

(ii) 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推荐意见;

(iii)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及(iv)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以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由於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将载入通函的资料,故通函的寄发日期预期将延迟至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或之前.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该公告所披露的资料(包 括但不限於新建筑服务协议的主要条款) 概无其他重大变化. 承董事会命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主席丁向阳香港,二零一八年十月五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丁向阳先生、夏景华先生及严志荣先生;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涛教授、沃瑞芳先生及韩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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