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11-19 |
根据《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审阅了相关材料后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以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永业路
10 号佛塑三水工业园的 13,295.3 平方米面积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按经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以
2012 年3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人民币 619.56 万元 作为依据,作价人民币 619.56 万元(约折合 99.61 万美元)增资佛山市金辉高 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公司" ) .本次增资有利于金辉公司创造更 好的生产条件,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土地评估采取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 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地块的实际价值,不存在价值低 估的情况.公司以此评估价值作为依据作价增资金辉公司,公平、合理,不会损 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谢军、徐勇、朱义坤
2012 年12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