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11-16 |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
2006 年7月31 日召开公司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 临时股东 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06 年7月31 日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6 年7月27 日――7 月3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7月27 日――7 月31 日期间每交易日上午 9:30-11:
30、下午 13:00-15:00;
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6 年7月27 日9:30 至7月31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 年7月24 日
3、提示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股东大会提示公告,两次提示公告时 间分别为
2006 年7月25 日、2006 年7月27 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池路
23 号光明大厦(B 座)10 楼大 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 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 权.
7、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 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和网络投票中的任 一种表决方式.
8、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
2006 年7月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 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议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 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和 《上 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所审 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并 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投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流通股股东可在指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
3 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详见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 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详见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 函》 .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 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 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 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 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 过,无论股东是否出席股东会议或出席股东会议但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只要 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均须按股东会议表决 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网上路演等多种方式协助非 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协商.
电话:0754-8857191 传真:0754-885719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4 联系人: 黄曼华
五、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证 券帐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 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 登记.
2、登记时间:2006 年7月27 日-7 月28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 及7月31 日9:00- 13:00.
3、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池路
23 号光明大厦(B 座)8 楼联系人:黄曼华
电话:0754-8857191 传真:0754-8857199
六、采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采取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的起止时间:2006 年7月27 日-7 月31 日期间交易日上午 9:30-11:
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代码与股票简称 深市挂牌股票代码 深市挂牌股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360534 汕电投票
1 A 股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5 (1) 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 在 委托价格 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条款实施回购社会公众 股的预案,以1.0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汕电投票
1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议案 1.00 元(3)在 委托股数 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
1 股2股3股(4)投票回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 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 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 投票查询 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 络投票结果.
4、投票举例 (1) 股权登记日持有 汕电力 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534 买入 1.00 元1股(2)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投 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
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6 360534 买入 1.00 元2股
5、投票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