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11-16 |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08 年3月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08 年3月5日以传真或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借款
9500 万元的议案》 . 本公司
2008 年1月30 日召开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子公司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北京市万泽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目前股 权过户等工作进展顺利. 由于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大部分资金投入北京 "又一村"项目开发,资金较为紧缺.要求向本公司借款人民币
9500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北京市万泽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9%股权 的款项,借款期限一年,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5%计息,按 季付息. 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时承诺将在北京市万泽碧 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开始楼盘销售后收回之相应投入款用于 归还此笔借款.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汕电力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向本公司借款
9500 万元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汕电力于
2008 年1月30 日召开的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审议通过子公司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万泽集团有限 公司收购北京市万泽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由 于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大部分资金投入北京"又一 村"项目开发,资金较为紧缺.我们认为,关于万泽地产向汕电力公 司借款
9500 万元,完成对万泽碧轩 49%股权收购的事项,有利于万 泽地产公司及汕电力公司的发展,且该项借款基本上属于短期借款, 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5%计息,由于北京万泽碧轩地产"又 一村"项目预计于
2008 年5月开始销售,万泽地产公司流动资金将 不再紧张,同时有明确的还款资金来源及承诺,故同意给予借款.
二、截至目前为止,子公司万泽地产向汕电力借款累计已达一定 金额, 我们已关注到其他股东未能同比例向万泽地产公司提供借款的 问题,据了解,万泽集团作为万泽地产的另一主要股东,目前营运资 金确实较为紧缺. 我们将敦促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规范与大股东 之间的运作,及时还款,保证上市公司的资金安全与完整,保护上市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3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