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11-1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第22条等规定,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轻质加气砌块 及轻质加气板材改建项目位于塘前乡官烈村,2016年10月25 日我局以樟环保审〔2016〕25号批复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 告表, 建设内容为年产40万m
3 轻质加气砌块与60万m
3 轻质加气 板材,总占地面积38706m
2 ,总建筑面积21243.37m
2 .项目生 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 绿化灌溉;
车间筒仓顶部设置袋式收尘器,锅炉烟尘烟气经 -
2 - 除尘、脱硫处理后由40m高的排气筒排放;
设有专门的危废暂 存间, 危险废物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一般 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回用或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锅炉 炉渣、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灰渣用于厂区绿 化用肥或用作农家肥.
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永泰县环境保护监测 站于
2017 年3月28-29 日对轻质加气砌块及轻质加气板材改 建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出具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 测表(樟环测
17041101 号)表明,该项目污水符合《城市污 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 (GB/T25499-2010)表1中限值 标准;
废气排放符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锅炉燃煤废气排放符合 《锅炉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3相关标准;
厂界噪 声除
4 # 测点昼间噪声超标,其余测点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由 于厂界噪声超标点位四周无噪声敏感点,因此对周围环境影 响不大.
三、验收现场检查情况及验收意见.经现场核查,轻质 加气砌块及轻质加气板材改建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 表及其批复要求.根据永泰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的樟环测 17041101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相关材料,同意轻质 加气砌块及轻质加气板材改建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四、有关要求.
1、健全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台帐记录 -
3 - 等制度.
2、应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维护脱硫除尘设施, 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加强绿化养护,及时收集、 清运垃圾,确保环境卫生清洁. 永泰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