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07-29 |
一、 该项目性质属于技改, 项目位于清远市佛冈县龙山镇学田村
106 国道东侧.
总用地面积约为 88561.2m
2 ,建筑面积约为 61922m
2 ,技改后 项目年产
1000 台中央空调、15 万台商用空调及
70 万台末端产品,技改 项目追加总投资
2000 万元,其中环保追加投资
100 万元.
二、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 下,其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同意报告表通过审查.
三、该项目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建议, 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外排, 技改后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 级标准后排入;
技改后项目产品检漏及测试废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后排入;
技改后项目水洗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 用水水质》 (GB/T 19923-2005)中的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前处理 工艺水洗用水,不外排.
2、本项目 TiO2 房有机废气及烘干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处理达到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中"表1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 要求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喷粉工序 粉尘经除尘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焊 接工序尾气经收集后引到 15m 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锅炉 烟气经收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执行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的新建燃油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员工食堂油烟经处 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油烟≤2mg/m
3 的要求后 引至高空 16m 排放.
3、 做好噪声污染的防治工作, 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进行综 合治理,确保项目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4a 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弃物按分类进行处理, 其中化学品废包装材料、 废活性炭、 不可回收废树脂粉、 废矿物油及含油废物、 前处理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 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焊 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专业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可回收废树脂粉 重新回用于喷粉工序;
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国家或地方颁布新标准、行业新规定时,按新标准、新规定执 行.
6、本项目不安排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 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六、建设单位在环保申报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等情形,须承担由 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佛冈县环境保护局
2017 年11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