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22-11-17 |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 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 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其中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 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 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2018 年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II 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中列明的各种风险.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 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 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 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8 年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简称
18 南空港债 ).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整.
(三)债券期限与利率: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 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 根据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公 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 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 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 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 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 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 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在债 券存续期的第
3、
4、
5、
6、
7、
8、
9、10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 发行总额的10%、10%、10%、10%、15%、15%、15%、15%的比例
2018 年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III 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 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 利息进行支付. 第3年至第10年利息随当年度应偿还的本金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到期本金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 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 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六) 发行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 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 外)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 司开立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八) 信用安排:本期债券无第三方担保或资产抵质押等信用安 排.
(九)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 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七、发行人其他声明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 务.
2018 年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目录释义1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4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5 第三条 发行概要
9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12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14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15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17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19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37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54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84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86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100 第十四条 投资者保护条款…106 第十五条 风险揭示
112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120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123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25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126 2018 年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1 释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航空港公司/ 本公司/公司 指 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工业集中区 指 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 航空港管委会 指 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南充市国资委 指 南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南充发展 指 南充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现代物流园公司 指 南充现代物流园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高坪交建 指 南充市高坪区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高坪国投 指 南充市高坪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 司 龙门开发 机关食堂 指指南充市高坪区龙门古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南充市高坪区政府机关食堂管理有限公司 宇航金融中心 指 四川宇航金融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鹏来兴达 指 南充鹏来兴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高坪燃气 指 南充高坪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15南空港债 指2015 年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
2018 年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2 本期债券 指 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2018年 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18南空港债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2018年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财通证券/ 簿记管理人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 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簿记建档 指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 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发 出申购订单, 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 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 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 明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2018年南充 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 售办法说明》 监管银行/债权代理 人指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坪支行 余额包销 指 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 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 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
2018 年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3 券全部自行购入 债权代理协议 指 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 订的《2017年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指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 订的《2017年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 指 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的议事机构, 依据 《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 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 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债券持有人 指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发改委 指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发改委 指 四川省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日 指 中国境内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含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2018 年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4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8]66 号 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业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2017]278 号文同 意转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议案业经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6 年12 月14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发行人股东南充市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12 月30 日出具《南充市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的批复》 ,同意发行本期债券的相关提案.
2018 年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5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三段
159 号 法定代表人:何卫东 经办人: 袁苏凡 联系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三段
70 号 联系
电话:0817-3313117 传真:0817-3313117 邮政编码:6371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501、
502、
1103、1601-
1615、1701-1716 室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经办人:贾锐锐、钱一超 联系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1506 室 联系
电话:0571-87821810 传真:0571-87821833 邮政编码:310007
(二)分销商
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
8 层2018 年南充航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6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经办人:彭雯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 联系
电话:13923713927 传真:0755-86208713 邮政编码:518057
2、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 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 楼 法定代表人:邵亚良 经办人:李孟霜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22 楼 联系
电话:13120898988 传真:021-20639578 邮政编码:200122
三、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水汝庆 经办人:李皓、毕远哲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电话:010-
88170745、010-88170731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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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