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22-11-19 |
一、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 年版) 》为依据, 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 》有关要求,以 职业 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 为指导思想,对金属热处理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 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 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 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 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按照本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由准入类改为评价类的性质变化, 进行了内 容调整,以技能鉴定为中心,取消了原标准中关于培训期限、培训教师的要求. ――增补了从事工程热处理人员的技能鉴定要求. ――为适应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对热处理工的职业要求,对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鉴定,进行了工种细分. ――根据以上的调整需要,对相应的理论知识要求进行了拓展. ――对各技术等级的鉴定时间进行了压缩. ――对参与鉴定考试的考评人员、监考人员、综合评审人员的相关专业技术 背景作出了规定. ――对鉴定权重表进行调整.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 心、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站焊接专业委员会、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江 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诚信达金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国网辽宁省电 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主要起草人有:杨建平、陈忠兵、葛兆祥、范玉然、 金桂莲、高洁安、杨建军.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 站焊接专业委员会、 中油管道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江苏省石化装备行业协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 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国电 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建安装工程 有限公司.审定人员有:段斌、李卫东、李玉卓、郝雪峰、王平、赵军、万天明、 赵棣、肖德铭、常建伟、徐义明.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荣庆华、葛恒双、张灵芝,辽宁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刘洪涛、赵东旭、王 新宇、林征、罗辑、王慧丽、叶放、王伟、刘R、张文超、周博,鞍山市人社局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孔祥春、 李振涛及相关单位周宝龙、包月等专家及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 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南京市三达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指导和大力支 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金属热处理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报批稿)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金属热处理工 ① 1.2 职业编码 6-18-02-03 1.3 职业定义 操作热处理设备,进行金属材料、坯件或工件 ② 的退火、正火、调质、表面淬 火、回火、渗碳、渗氮等热处理加工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具有高温、低温、热/电磁辐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粉尘、噪声等危害及 高空、受限空间、室外环境作业. 1.6 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一般的计算能力和空间感,知觉、色觉及味觉正常,四肢灵活,动作协 调. 1.7 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 1.8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③ 工作
1 年(含)以上. ① 本职业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不细分工种,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细分为机械零部件热处理工、表面(化学)热处理工、工程热处理工三个工种. ② 金属材料、坯件或工件具体包括铸造、锻压、轧制/冲压、剪切、焊接、粉末冶金制零部件、 构件或大型设备等. ③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铸造工、锻造工、焊工、机械加工材料切割工、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工 等机械热加工人员、金属材热处理人员.下同.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 ④ 或相关专业 ⑤ 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 校应届毕业生) ;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 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 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 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