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22-11-20
-

1 - 南审环建〔2018〕43 号 关于中铝广西稀土南宁研发中心中试车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你处报来的《中铝广西稀土南宁研发中心中试车间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 (以下简称《报告书》 )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十二条第

一、 第三款的规定, 经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中铝广西稀土南宁研发中心中试车间项目(项目代码: 2017-450000-32-03-014658) 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松柏路

31 号 兴宁创业园 1#楼第一层工业厂房.

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中试车间, 年产高性能氧化锆陶瓷粉体

5 吨,离子交换树脂

1 吨,钇稳定氧 化锆陶瓷粉体

20 吨, 含钪铝合金焊丝

20 吨, 镓铟液态合金

10 吨. 项目总投资为

3801 万元,环保投资 221.2 万元.

二、按《报告书》要求执行相应环境标准 -

2 -

(一) 废水执行 GB31572-2015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直接排放限值和 GB26451-2011《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表

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需同时满足以上两 个标准要求.废(污)水经处理后排入三塘镇污水处理厂.

(二)运营期利用稀土作为原料进行熔炼生产合金产品过程 排放的氯化氢和粉尘排放执行 GB26451-2011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 ;

研发离子交换树脂产品过程排放的颗粒物、 氯化氢及有 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甲苯)执行 GB31572-2015《合成树脂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生产过程排放的氨执行 GB14554-1993 《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二级标准.

(三) 施工场界噪声执行 GB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

(四) 运营期项目厂界西面噪声执行 GB12348-2008 《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 类标准,其它厂界噪声执行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五)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 GB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 年修改单.

(六) 危险废物执行 GB18597-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及2013 年修改单.

三、项目建设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一)项目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制,须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 -

3 - 施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确保废(污)水处理达标后 方可外排,须规范排污口建设.

(二)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管 道收集后引至楼顶 60m 高空排放.

(三)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隔声屏 障,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凌晨 6:00)进行连续施工作业.

(四)严格按相关规范处理好各类固体废物,废渣、污泥等 危险废物按规范进行管理, 须规范化建设危险废物临时暂存场所, 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建立完善危废贮存、转运、处置管 理体系;

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 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 . 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

五、项目须按申报的工程内容进行建设,如建设规模、地址、 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申请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本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 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

4 -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18 年12 月03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兴宁区环境保护局、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科

2018 年12 月03 日印发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