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22-11-23 |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分别于2019年1月23日、2019年1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回购股份用途的议 案》,于2019年1月26日披露了 《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并于2019年1月31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2019年1月26日、2019年2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应在 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4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4,089,399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132%.成交的最高价格为5.3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4.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 额为1,989.32万元人民币 ( 不含佣金等税费).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2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李飚先生通知, 获悉李飚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 东及一致行动人 质押 股数 质押开始日期 ( 逐 笔列示)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本次质押占其所 持股份比例 用途 李飚 是22,000,000 2019年5月6日 办理解除质押登 记手续之日 华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6.92% 融资 李飚 是28,500,000 2019年5月6日 办理解除质押登 记手续之日 华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1.92% 融资 李飚 是9,700,000 2018年4月25日 办理解除质押登 记手续之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7.46% 融资 李飚 是24,200,000 2018年4月25日 办理解除质押登 记手续之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18.61% 融资 合计 - 84,400,000 - - - 64.92%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李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0,013,981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17.18%.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84,4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15%.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9-032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长城建设)为中铝国际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涉案的金额:长城建设涉及诉讼的金额包括请求被告支付工程款89,432,324.00元、利息4,471,616.20 元,本息暂计93,903,940.2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收到判决书,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情况 (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原告:长城建设 住所地:郑州市上街区汝南路 法定代表人:苏晓鹏 被告:长葛市宏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宏基伟业) 住所地:长葛市葛天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赵亚猛 (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案情 2014年4月9日,长城建设与宏基伟业签订了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宏基伟业将其位于长葛市 葛天大道中段北侧的长葛钻石城A区27#-31#楼高层建筑工程发包给长城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后,长城建设 依约完成了全部合同义务,该工程已全部完工并交付给宏基伟业投入使用.宏基伟业尚欠长城建设工程款 89,432,324.00元. 由于宏基伟业在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长城建设向位于河南省许昌市的许 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5日出具了 《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 理案件通知书》受理了长城建设的诉讼请求.长城建设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申 请冻结宏基伟业93,903,940.20 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目前尚未收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 院就财产保全申请作出的裁定.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诉讼请求内容 长城建设就与宏基伟业之间的合同纠纷,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具体请求内容主要如 下: ( 一)依法判令宏基伟业支付长城建设工程欠款89,432,324.00元、利息4,471,616.20元(利息按照年利率 12%暂计算自2018年11月19日至2019年4月18日),本息暂计93,903,940.20 元,工程款的利息请求至判决确 定的给付之日. ( 二) 依法判令长城建设在宏基伟业欠付的89,432,324.00元工程款范围内对其承建的位于长葛市葛天 大道中段北侧的长葛钻石城A区27#-31#楼高层建筑工程的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三)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由宏基伟业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法院尚未就上述案件作出判决,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 报备文件 ( 一)民事起诉状 ( 二)受理案件通知书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9-033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关于对中铝国际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上证公函 【 2019】0523号)( 以下简称 《 问询 函》).公司高度重视,对《问询函》所关注事项逐一全面分析,认真补充回复,按期完成回复文件.为便于投 资者对公司年度报告的理解,现将回复文件披露如下:
一、关于业务模式与公司业绩 1.年报显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及咨询、工程施工承包、装备制造和贸易业务等,其中工程及 施工承包业务覆盖冶金工业、房屋建筑、公路等领域,并采用EPC、EP、PC、BT、PPP 等多种工程承包业务模 式.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5.72 亿元,同比减少6.91%,其中工程施工承包业务收入214.70 亿元,占 总收入的63.95%,实现归母净利润3.05 亿元,同比减少48.29%,扣非归母净利润2.19 亿元,同比减少31.55%. 请公司补充披露: ( 1)结合风险承担方式、利润来源、权利义务、定价机制、回款安排、融资方式等说明公司 开展工程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的具体模式;
( 2)报告期内不同业务模式下已完工和未完工项目的数量、金额、业务开展区域及主要风险;
( 3)结合报告期内在手订单的执行情况、项目进度等,补充披露是否按照合 同正常履行、是否存在中止、暂停、终止的项目,如有,请详细说明未按照合同执行的项目明细及原因;
( 4) 结合工程履约进度的确定方式、计算依据等补充披露不同类型工程业务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并说明履约 进度的审慎性与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 5)结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公司上市首年业绩 大幅下滑的原因. 公司回复: ( 1)结合风险承担方式、利润来源、权利义务、定价机制、回款安排、融资方式等说明公司开展工程项目 设计、建设、运营的具体模式;
公司拥有悠久的有色金属领域勘察设计和工程承包的生产经营历史,以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为核心竞 争力,业务涵盖工程勘察设计与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