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22-11-24
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GZWH-2019-2541C 项目名称:贵州省绥阳县

2018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项目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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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采购邀请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受绥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贵州省绥阳县

2018 年度城乡建 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采购,现已获得财政部门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特邀请 供应商(投标人)进行密封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

1、 项目编号:GZWH-2019-2541C

2、项目名称:贵州省绥阳县

2018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项目需求:详见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采购资金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

3、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详见采购邀请函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贵阳市中华中路

8 号时代广场名仕楼

18 楼D座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免费提供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年4月22 日15 :00 (北京时间)

2、提交报价文件地点:贵阳市中华中路

8 号时代广场名仕楼

18 楼D座

3、评审时间:2019 年4月22 日15:00 (北京时间)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燕红 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

8 号时代广场名仕楼

18 楼

电话:0851-85801820 传真:0851-85801799 邮编:550001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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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采购人 (或称 采购单位 )系指:绥阳县自然资源局,也称业主. 2. 供应商 (或称 投标人 ) 、 中标人 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中标后,即为 中标人 ,或称 中标企业(中标供应商) . 3.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 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 机构.本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特指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4. 授权代表 系指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所授权的、 能全权代表该供应 商处理本次项目有关事宜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 供应商的授权代表 ,或称 被授 权代表 ). 5. 书面 表示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电报、传真、信函). 6. 天 系指日历天数.

二、报价文件的编写与递交

1、报价文件应由下列部分组成: 1.1 封面;

1.2 投标书;

1.3 报价一览表;

1.4 报价资格证明文件;

1.5 投资建设方案;

1.6 法人授权委托书;

1.7 投标人认为有利于自己的其他证明文件.

2、报价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或 三证合一营 业执照复印件 ;

2.2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2.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3、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

4、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4.1 响应报价文件中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4.2 报价文件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

4.3 报价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4.4 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明确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地方必须签 署;

4.5 报价文件递交时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4.6 提供的资金、技术与服务承诺须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4.7 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成册后密封.

5、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贰本副本.

三、报价文件的评审

1、本次评定原则采用符合性合理价位法.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根据是否符合采购需求、 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等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由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结合 采购预算对价格进行评定.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与投标人进行价格谈判,投 标人须确定最终报价,以最终报价作为成交价格.

2、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投标处理: 2.1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2.2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四、采购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1.无论采购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本次采购的有关费 用. 2.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单位在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贰万 元人民币(20000 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3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州银行中都支行 账号:0144

0014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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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签订

1、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 同,视为放弃中标.

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其他 采购方有权可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对比, 如有异常情况, 采购方可以暂不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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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需求

1、项目概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 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 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 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 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分解下达

2018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的通知》 (遵市国土资发[2018]228 号)等法规和文件的精神,绥阳县人民政府授权绥阳县自然资源局 组织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后备资源详查, 通过实地踏勘, 组织编制了 《绥阳县

2018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以下简称 实施规划 ). 项目背景、目的和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好《贵州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 坚三年行动方案))(黔府办发[2018]24 号)文件精神,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 补充下达

2018 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通知》(黔自然资办函[2018]110 号)要求, 《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 办法》,充分释放增减挂钩政策红利,加快贫困地区发展建设步伐,加大增减挂钩对脱贫攻 坚工作的支持力度. 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一方面加快了绥阳县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进程, 农 村人口向城镇集中,使城镇建设用地需求激增,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较大;

另一方面,随 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造成了农民新建房屋开始向基础设施较好的集镇集 中,致使原有的宅基地出现闲置.土地资源的错配降低了土地利用的效率,造成城乡建设用 地结构与布局不合理.因此,在绥阳县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一方面通过农村宅 基地的整理,使荒芜、荒废、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资源变成持续利用、高产出、高效益的农 田,有效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另一方面,能够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缓解城镇建设 用地紧张局面,提高提高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和可持续利用水平.此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 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关乎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要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 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 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争取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有更大作为,做出更 大贡献.

7 规划任务: ⑴贯彻落实绥阳县对耕地保护措施、 土地整理、 复垦目标及乡村振兴的要求;

⑵落实地扶贫搬迁、精准扶贫等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城镇建设,真 正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和居住环境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⑶通过城镇建设 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解决绥阳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及经济发展建设用地指 标紧张的局面;

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关乎城镇化、 农业现代化进程, 要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 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 略,实现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保障措施.⑷优化城乡 用地结构,统筹城乡发展,结合绥阳县土地用途管制分区,对挂钩项目用地进行统筹安排;

⑸确定落实项目区规划实施方案. 通过前期制定多种方案进行优化对比, 确定符合当地实际 的最佳方案;

⑹制定建新区布局方案,落实拆旧区复垦方案;

⑺估算实施项目的投资,评价 预期效益;

⑻制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项目区划定依据与方法: (1)项目区的划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

②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坚持自愿、合法、有偿原则,实行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提 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农民个人、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相关个人、单位的合法权 益;

③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相衔接以及与土地整理、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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