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07-29 |
1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昌政办发〔2018〕74 号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昌府区 2018-2019 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专项督查方案的 通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凤凰工业园管委会, 区政府有关部门: 《东昌府区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 动专项督查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2-东昌府区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专项督查方案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完成市里下达的我区 2018―2019 年秋冬季 PM2.5 浓度为 76μg/m
3、同比下降 4%,重污染天数不 高于
13 天、同比减少 3%的改善目标,进一步保障全区秋冬季环 境空气质量,更加深入推进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突出 重点、综合施策、科学治污"的基本原则,根据《东昌府区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制定本 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严格按 照《东昌府区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方案》明确的时限,完成各项任务.继续深化综合整治,加大各 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促 进全区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督查时间
2018 年12 月1日至
2019 年4月30 日.
三、督查人员 由区大督查委员会牵头, 从区有关部门抽调部分人员和区环 境信访集中受理中心组成专项督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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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督查内容
(一)"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对关停取缔类的,是 否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 生产设备) ;
对整合搬迁类的, 是否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对升级改造类的,是否实施深度治理,是否存在未经相关部门审 核即投入运行的行为,是否存在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 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清单外的"散乱污"企业,是否存在"散 乱污"企业或集群"死灰复燃"情况.
(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 情况.工业企业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安装治污设施、未按规程正常 运行治污设施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逃 避环境执法监管等违法行为.工业企业内易产生扬尘物料储存、 输送及生产等环节是否按要求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 集等无组织排放治理措施;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 务活动,是否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是否按照规定安装、 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三)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检查燃煤锅炉是否存在"死 灰复燃"情况,检查相关企业天燃气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任务完 成情况.
(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错峰运输落实情况.对照工业企 业错峰生产清单及方案, 检查相关企业是否实施采暖期错峰生产;
检查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 -
4 - 业,是否制定错峰运输方案,并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在 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是否存在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 情况.
(五)扬尘综合治理情况.检查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扬尘管 理情况,检查是否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 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 百分之百";
检查是否存在渣土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现象.
(六)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镇(街道)、 园区是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点企业是否制定"一厂一 策"实施方案,区重污染天气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后,是否立即 落实减排措施.
(七)秸秆及垃圾落叶禁烧管控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焚烧秸 秆及垃圾落叶现象,是否存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八) 各级环保督查及群众投诉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办理情 况.检查中央(省)环保督察组、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 查组交办问题及各级信访件的落实情况.
(九)其他检查事项.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将视 情况调整检查内容,并督促落实相关任务措施.
五、检查方式
(一) 逐项任务排查. 一是对照督查内容, 逐个镇 (街道) 、 园区, 逐项任务开展排查, 确保不留盲区、 不留死角, 不走过场. -
5 - 二是对检查中发现工作任务进展缓慢的, 督促相关单位加快进度, 确保所有督查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检查完毕,督促整改完毕.
(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两级督办、三级督查"制度.对专项督查组交办的问题,实行四级网格长与行业监管部门 相结合的"两级督办"制度;
实行行业监管部门、区环境信访集 中受理中心、区大督查委员会三级督查制度.
(三)定期通报.督导组每周将督导检查在全区进行通报.
六、督查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园区严格落实"党政 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对本辖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 合治理攻坚行动负总责.严格落实县级干部帮包镇(街道)、园区"1+3+N"工作机制,各帮包督导组要对各镇(街道)、园区及 区直有关部门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情况加强督导检查, 每月至少要到所帮包单位开展
2 次督导检查工作.
(二)强化责任,严格追究.这次督查工作中,对于发现存 在的整改工作不到位、虚报瞒报、整改迟缓的,尤其是被中央环 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组和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组发 现问题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公开追责,坚决做到"零容忍".对 区专项督查组检查同一企业(单位、商铺)两次以上,问题仍未 整改到位的,对所属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提请区长办公会或区委常委会进行约谈.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 抄送:市环保局.区委常委,区委有关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11 月2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