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11-20 |
近日,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佛山市永信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永信")工厂搬迁的《搬迁补偿协议》 已经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 6日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即将搬 迁并收到补偿款的公告》).根据该协议,佛山永信于2014年5月15日收到了佛山市 南海区里水镇政府有关部门拨付的首期补偿款人民币14,095,555.01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佛山永信本次收到补偿款的会计处理如下: 首先将收到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
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 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 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佛山永信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 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根据公司对搬迁费用支出的预计,本次 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金额后无结余,相关费用与所结转营业外收入对业绩的影 响基本互相抵消,对公司各年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该会计处理最终须以佛山永信外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5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