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11-23 |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沟通协 商确定公司的审计计划、工作安排,了解审计重点. 第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提 交确认后的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财务材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 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其出具 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同时至少安排一次 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 人签字.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关注审计工作的进程,督促审计机构在约定时限内提交 审计报告,及时协调可能导致延期提交审计报告的事项.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核后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 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并向董事会提交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对公司下年度聘任审计 机构事项,根据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及公司经营工作的需要,提出年度续聘 或改聘审计机构的意见.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若提出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 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 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条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 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 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 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 己的意见. 第十一条 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 关当事人签字,在股东大会决议披露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监管局.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公司财务 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的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创 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就其在年报编制过程中获知的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信息以及年度报告的内容负有保 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漏或者直接、间接利用其获知的信息买卖公司证券 及其衍生品种. 第十四条 本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0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