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11-24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3月29 日 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会计 师、内控审计师;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商定相关审计费用的议案》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较 为熟悉且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的能力.因此公司董事会决 定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 度审计机构;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商定相关审计费用.该议案已提请公 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于
2018 年3月30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