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11-20 |
1 -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鲁安办发〔2019〕22 号 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近期, 我省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时有发生.
2019 年1月7日, 淄博市临淄区源丰达工贸有限公司均苯四甲酸酐装 置环保除尘设施发生爆炸起火,造成
1 人死亡.2 月1日,济南 市莱芜区泰山焦化有限公司发生操作工失足坠落事故, 造成
1 人 死亡.2 月26 日,菏泽市巨野县致发化工有限公司苯并噻唑车 间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
80 万元,无人员伤亡.3 月8日,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黄岛港区内,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 公司对成品油罐浮盘检修时发生火灾, 造成
1 人死亡、
1 人受伤. 这些事故的接连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也给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带来了十分不利影响.对此,省政府领导 -
2 - 高度重视,王书坚、刘强副省长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尽快查清事 故原因, 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举一反三, 吸取教训, 进一步加大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确 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 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装置环保 治理设施的安全监管.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 力度加大,全省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纷纷新建或者改造 三废治理包括油气回收、粉尘净化以及 煤改油 、 煤改气 等环保治理设施.但是,许多企业在这项工作中顾此失彼,只顾 满足环保要求,没有充分辨识和评估安全风险、落实安全措施、 加强安全管理,致使环保治理设施投用后生产安全事故频发.
2016 年以来,全省化工企业新建或者改造环保治理设施投用环 节共发生事故
7 起、死亡
15 人.2017 年12 月19 日,潍坊市昌 乐县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煤改气 设施投用时发生较大 火灾事故,造成
7 人死亡、4 人受伤.今年
1 月淄博市临淄区源 丰达工贸有限公司也发生了环保除尘设施的爆炸起火事故.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明 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环保治理设施的安全监管.一要 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生态环境、 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等部 -
3 - 门,对本地区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装置的环 保治理设施进行排查,摸清已投用的数量、分布、运行安全情况 和在建、拟建状态,今年
6 月底前由市、县(市、区)有关部门 分别建立台账,并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成册.二要组织开 展安全评估.各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组织和督促企业聘请安全专家或者委托安全技术服务机构、 设计 单位,对企业已投用、已建成拟投用的环保治理设施进行安全评 估;
凡未进行安全评估及经评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企业 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改造,直至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三要 加强监督检查.各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 环保治理设施安全和环保审批情况以及安全评估、 安全管理工作 的监督检查, 督促企业将环保治理设施的投用纳入永久性重大变 更管理,严格安全风险评估和工艺技术、设备以及操作过程的变 更控制、安全验收等步骤.环保治理设施工程必须由具备相应资 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相关工艺、设备、电气和自控等, 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二、加强停产停业和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化工、医药 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停业后, 一些危险物料长期滞留在装置设 施中,极易腐蚀泄漏引发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今年
2 月26 日,菏泽市巨野县致发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的火灾,就是企业事故 车间长期停产、 设备内存有较多可燃物料造成的. 各市、 县 (市、 区)政府要组织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 -
4 - 等部门,全面掌握本地区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停业 和拟复产复工的情况,及时更新和建立台账,加强对这些企业的 监督检查. 一是对于企业长期停产停业和部分装置设施长期停用 的,要督促和检查企业,清空和置换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内的危 险物料;
库(罐)区储存的危险物料确实不能清空的,要确保其 安全设施、监测监控系统完好运行,同时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巡 回检查,做好停产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对于企业暂时停产 停业的,要督促和检查企业,制定和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方案,必 要时退料、清洗和置换,确保停产停业期间的安全.三是对于停 产停业后准备复产复工的,要督促和检查企业,严格执行化工装 置开停车、检维修等重大活动报备制度,认真开展问题隐患自查 自改, 按照动火作业、 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规范、 各种设备检维修安全规程,做好设备检维修工作,按照《化工装 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落实 生产、储存装置开车投用的安全规定和程序.凡因发生事故或者 存在重大隐患等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 要严把企业复产复 工验收关,对验收不合格的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加大监督检查 力度,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擅自复产复工行为.
三、加强港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按照《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港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分 别由应急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全省沿海
7 个市及 相关县(市、区)应急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5-实加强港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的安全监管.在 此基础上, 应急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建立港区内危险化学 品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所有企业生产、经营 和储存的产品品种、储存数量、储运安全要求和应急救援知识, 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并探索建立一体化的应急救援机制, 严密防控港区安全风险.要组织和督促港区内企业,定期开展安 全生产法规标准、安全管理方式方法以及相关危险化学品储存、 装卸和运输等作业情况的交流会商, 提高港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的整体水平.
四、扎实做好关闭、转产和解散企业装置设施的处置工作. 近几年,通过中央和地方各级环保督查、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 转型升级等行动,我省
2000 多家化工企业先后关闭、转产或者 解散.这些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 存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架空、埋地管道(有些甚至跨越公共区 域),如果退料和清洗、置换不彻底,又长期闲置、盲目拆除或 者流入市场,极易引发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各市、县(市、 区)政府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组织应急 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和公安机关, 全面摸清本地区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关闭、转 产或者解散后的处置情况,今年
6 月底前由市、县(市、区)有 关部门分别建立台账,并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成册.各级 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 对企业处置情况 -
6 - 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 化学品生产装置、 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转让,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四十二条的规定执行),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将处置方 案报所在地县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部门和 公安机关备案.对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装置设 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丢弃危险化学品的, 未依照规定将 处置方案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分别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处 罚;
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企业确实无力处置 的,所在地县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妥善的处置方 案,尽快进行处置,彻底消除遗留风险.
五、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惩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对于发生 的生产安全事故,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事故调查有关 规定,尽快查清事故原因,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严 肃处理;
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岗位一线职工发生的违规操作、 违反劳动纪律问题,除非主观故意,都有企业安全管理的责任, 也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要认真执行《最高 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 号)和省政府法制办、省 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山东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 法衔接办法》(鲁府法发[2018]24 号),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死 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
3 人以上的、 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
7 -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 以及其他涉嫌犯罪的情 形,坚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今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