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9-11-23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办公厅文件桂政办发〔2014〕14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 年自治区层面统筹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 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 室《2014 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自 ―

2 ― 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 年1月29 日―3―2014 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 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发挥重大项目在促进投资增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方面的引领作用,确保完成

2014 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促进经济 平稳健康较快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管理暂行办 法》和全区经济暨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4 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 改革的第一年,是全面完成 十二五 规划至关重要的一年,继续 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至关重 要.按照中央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 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 号)明确的 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向,紧紧抓住我区建设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 新的战略支点、珠江―西江经济带即将上升为国家战略、建设

21 世纪 海上丝绸之路 、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重要机遇, 优先支持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有重要促进作用的千亿元产业、战 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严格控制 两高 一剩 项目布局,同时继续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基础设施、 ―

4 ― 民生和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统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 建设,保持项目建设 开工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 的良好态势,力争全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完成投资

2000 亿元以 上,为完成

2014 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

2014 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包括新开工、续建、 竣工投产和预备四类,共573 项,总投资 15579.9 亿元,2014 年 计划投资 2039.7 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

131 项,总投资 2483.8 亿元,

2014 年计划投资 437.4 亿元;

续建项目

251 项, 总投资 6495.3 亿元,2014 年计划投资 1308.1 亿元;

竣工投产项目

83 项,总投 资2194.9 亿元,2014 年计划投资 294.2 亿元;

预备项目

108 项, 总投资 4405.9 亿元.

(一)开工项目.区直中直和跨区域项目

27 项,南宁市

18 项,柳州市

12 项,桂林市

13 项,梧州市

7 项,北海市

4 项,钦 州市

7 项,防城港市

5 项,玉林市

5 项,贵港市

3 项,贺州市

5 项,百色市

9 项,河池市

5 项,来宾市

5 项,崇左市

6 项.

(二)续建项目.区直中直和跨区域项目

56 项,南宁市

19 项,柳州市

18 项,桂林市

29 项,梧州市

12 项,北海市

9 项,钦 州市

17 项,防城港市

11 项,玉林市

8 项,贵港市

12 项,贺州市

8 项,百色市

19 项,河池市

5 项,来宾市

15 项,崇左市

13 项.

(三)竣工投产项目.区直中直和跨区域项目

17 项,南宁市

8 项,柳州市

3 项,桂林市

8 项,梧州市

8 项,北海市

2 项,钦州 ―

5 ― 市2项,防城港市

4 项,玉林市

5 项,贵港市

5 项,贺州市

4 项, 百色市

5 项,河池市

3 项,来宾市

3 项,崇左市

6 项.

(四)预备项目.区直中直和跨区域项目

37 项,南宁市

12 项,柳州市

7 项,桂林市

4 项,梧州市

6 项,北海市

6 项,钦州 市5项,防城港市

3 项,玉林市

7 项,贵港市

3 项,贺州市

3 项, 百色市

3 项,河池市

3 项,来宾市

3 项,崇左市

6 项.

(五)计划投资任务.区直中直和跨区域项目

948 亿元,南 宁市 163.8 亿元, 柳州市 96.6 亿元, 桂林市

123 亿元, 梧州市 75.6 亿元,北海市 115.1 亿元,钦州市

84 亿元,防城港市 110.6 亿元, 玉林市 52.1 亿元,贵港市

37 亿元,贺州市

24 亿元,百色市 92.3 亿元,河池市 39.1 亿元,来宾市 33.6 亿元,崇左市 44.9 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坚持在区市两个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继 续按照分层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自治区和市两个层面统筹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自治区重点抓好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建设, 各市层面重大项目由各市负责推进.

(二)强化重大项目目标责任制.区直项目总体推进工作由 区直主管部门负责,市属项目总体推进工作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负责,各设区市市长、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自治 区重大办要继续牵头制定新开工和预备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目标责 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落实责任;

完善自治区 领导联系推进重大项目责任制,建立健全项目选择、滚动调整、 ―

6 ― 督促检查等推进工作机制,逐项明确时间节点进度计划,强化全 程跟踪协调服务.自治区绩效办要继续将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建 设推进情况纳入各设区市、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范围.

(三)完善前期工作推进机制.一是深化我区投资管理体制 改革,结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重点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进行清 查,通过合并环节、简化流程等办法,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和压 缩审批时限.同时,在国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 年本)的指导下,抓紧修订颁布我区新的政府核准类企业投资项 目目录和核准备案管理办法.二是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 尽快推行有限并联审批,推广应用新的政务审批管理系统,进一 步推进审批信息共享,压缩各审批环节间文件传输的时间;

要牵 头建立统一的审批 绿色通道 制度,明确办理流程和时限等标准;

建立重大项目代办制,设立重大项目代办窗口,安排专人为自治 区重大项目代办各环节审批手续,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三是推 广使用前期工作管理系统,帮助项目业主熟悉前期工作各主要审 批环节的法律法规、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

举办前期工作培训班, 加强对项目业主的培训指导.四是自治区绩效办要牵头探索建立 审批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满意度公示制度,开展重大项目业主对 审批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通过社会舆论监督,促进审批部门提高行政效能和审批效率,促 进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7―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 设厅、水利厅、林业厅、地税局、海洋局要不断总结经验,进一 步充实完善《关于加快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 政策规定》,指导各地和项目业主用好用足相关优惠政策,促进 重大项目建设.同时对恶意包装虚假项目套取自治区重大项目专 项用地指标的弄虚作假行为要采取惩罚措施,遏制投机行为,维 护重大项目管理秩序.

(五)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一是自治区重大办要严格执行项 目预审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增强项目建设的真实性 和可行性.二是完善滚动管理机制.对因市场前景、征地拆迁、 建设资金等原因导致推进缓慢的项目,滚动调出重大项目计划, 同时增补一批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重大项目计划予以支持.三 是围绕把我区建成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谋 划一批重大项目,纳入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实行动态跟踪和滚 动增补,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四是继续实行重大项目建设月报和 季报制度,全面掌握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每月定期通报各设区市 各部门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每季度发布

1 次自治区领导联系重大 项目(事项)详细进展信息.

(六)强化项目协调服务和督查督办.一是坚持自治区重大 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处级层面和厅级层面联席 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

1 次处级层面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

1 次厅级层面联席会议.二是继续强化自治区重大办在协调方面的 ―

8 ― 职能作用,及时组织相关各方协调解决阻碍重大项目进展的突出 问题.三是继续开展重大项目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完善多部门 联合督查机制,加大对项目存在问题的协调处理力度,加强项目 建设全过程监督,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进度达到计划要求. 将督查结果在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通报,进一步促进责任单位加 大推进工作力度.四是对推进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下达督办函限 期整改,对整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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