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11-24 |
603318 证券简称: 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5-031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大连派思燃气装备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的名 称为准)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一直致力于成为国际 知名的燃气系统解决方案的优秀供应商,同时在公司首发上市成功后,进一步加 大产品链延伸的力度和规模,并向上向下延伸天然气产业链,以进一步提高公司 综合竞争能力.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资产划转的税收扶持政策的情况下, 为厘清公司旗下不同业务发展边界, 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拟新设全资子公司, 逐步将燃气输配和燃气应用领域相关业务平移至该全资子公司. 公司拟在大连市设立大连派思燃气装备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的名 称为准) 作为承接主体,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公司认缴出资
2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100%.该公司主要从事燃气输配和燃气应用领域相关产品的设计、 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为天然气输配和燃气轮机发电提供燃气供应和预处理系 统.
2、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公司名称:大连派思燃气装备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4、注册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5、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6、经营范围:煤气、燃气系统工程设备的生产及安装自产产品.(涉及行政 许可证的,须经批准后方可开业经营)
7、股东及出资比例: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100%
8、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该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执行董事 一名, 监事一名,总经理一名.具体人选由公司董事长指定.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设立上述公司,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暂时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设立上述全资公司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公司的战略规划, 但新设的该 全资子公司无法承继公司原有业务资质, 办理相关业务资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 素,该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并不能够立即开展燃气输配和燃气应用领域相关业务. 公司将在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加快相关业务资质的办理,优化管理措施,强化风险 管控, 实现上述全资子公司能够平稳承接公司燃气输配和燃气应用领域相关业务 的目标.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