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11-24 |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3月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符合 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 《关于为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 有 利于各公司筹措资金,实现良性发展,根据公司
2016 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子公 司业务发展规划, 拟为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0 万元,向青岛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0 万元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子公司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 公司拟为浙江 中天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捌仟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为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子公司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 拟为全资子公 司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伍仟万 元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3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