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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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港交?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合交?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 性亦?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 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2688)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年度业绩公告 年度业绩要点: - 凭藉强大的业务拓展和管理支持能力,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的天然气销 售量达196.2亿立方米,按年大幅增长36.9%;

合计营业额录得36.9%增长至人民币688.53亿元, 利润亦按年增长25.2%至人民币45.00亿元;

- 本集团营业额达人民币482.69亿元,按年大幅增长41.5%;

而股东应占溢利录得人民币28.02亿元,按年增长30.3%;

- 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2.59元,按年增长30.2%;

及-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1.08港元.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欣然 公布本集团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合并业绩,连同2016年同期之经审核比较数字.本公 司审核委员会已审阅经审核合并财务报表. -

2 - 合并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7年2016年 附注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营业额

3 48,269 34,103 销售成本 (39,930) (26,753) 毛利 8,339 7,350 其他收入

676 650 其他收益及亏损

4 (895) (1,010) 分销及销售开支 (635) (534) 行政开支 (2,377) (2,223)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129 73 应占合营企业业绩

505 498 融资成本 (552) (609) 除税前溢利 5,190 4,195 所得税开支

5 (1,517) (1,307) 年度溢利 3,673 2,888 其他全面收益 其后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物业、厂房及设备拨转至投资物业之重估增值

4 14 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海外业务之汇兑转化差额 (88)

69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亏损)收益 (46)

2 (134)

71 本年其他全面(开支)收益 (130)

85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3,543 2,973 下列人士应占年度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 2,802 2,151 非控股权益

871 737 3,673 2,888 下列人士应占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2,672 2,233 非控股权益

871 740 3,543 2,973 人民币 人民币 每股盈利

7 基本 2.59 1.99 摊薄 2.59 1.82 -

3 - 合并财务状况表 於2017年12月31日2017年2016年 附注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25,490 22,297 预缴租赁付款 1,262 1,221 投资物业

246 208 商誉

192 188 无形资产 1,681 1,487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1,505 1,350 於合营企业之权益 3,929 3,704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4,578 4,882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5 154 其他应收款项

183 32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278 89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

674 407 递延税项资产

941 745 投资之已付按金

35 61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土地使用权 及经营权之已付按金

104 227 受限制银行存款

486 489 41,589 37,541 流动资产 存货

744 515 应收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8 6,068 4,423 预缴租赁付款

37 30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4 16 应收客户之合约工程款项

553 303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367 185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

943 790 应收关联公司款项

112 63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528 - 受限制银行存款

241 352 现金及现金等值 7,972 7,163 17,569 13,840 分类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57 - 17,626 13,840 流动负债 应付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9 11,217 8,323 应付客户之合约工程款项 2,134 2,149 应付联营公司款项

282 218 应付合营企业款项 1,677 1,645 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642 416 应付税项

982 732 银行及其他贷款-一年内到期 1,737 3,944 公司债券 2,996 - 中期票 -

700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可换股债券 3,635 - 财务担保责任

5 22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

17 - 递延收入

243 192 25,567 18,341 与分类为持有待售的资产相关的负债

38 - 25,605 18,341 流动负债净值 (7,979) (4,501)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33,610 33,040 -

4 -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12 112 储备 16,840 14,85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6,952 14,966 非控股权益 3,265 2,888 总权益 20,217 17,854 非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他贷款-一年后到期

523 197 公司债券 2,494 5,482 优先票 2,366 2,507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可换股债券 - 3,515 无抵押债券 4,316

446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

81 - 递延税项负债

428 397 递延收入 3,185 2,642 13,393 15,186 33,610 33,040 附注: 1.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 鉴於本集团於2017年12月31日录得流动负债净值约人民币79.79亿元,故本公司董事(「董事」)於编 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已作出慎重考虑.本集团於2017年12月31日拥有未动用信贷融资约人民币88.51亿元.在结算所有未偿还之可换股债券(其於2017年12月31日之账面值为人民币36.35亿元)后,本集团 於批准合并财务报表日拥有未动用信贷融资约人民币65.09亿元,其中约人民币55.00亿元将於报告期 末起计十二个月内重续,故董事信纳本集团有能力应付於可见将来到期的所有财务责任.因此,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已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2. 应用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年度强制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首次采用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如下: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披露主动权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2号(修订本) 作为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4年至2016年周期的 年度改进的一部分 除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对合并财务报表披露的影响外,本年度采用上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修订本对本集团本年度及先前年度的财务业绩及状况及/或合并财务报表的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

5 - 3. 分类资料 就资源分配及评估各分类表现而蟊ㄓ柚饕司霾哒(即本公司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的资 料主要集中於不同的货物及服务类别.具体来说,本集团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下为燃气接驳、 管道燃气销售、汽车燃气加气站、能源贸易、综合能源销售及服务、燃气器具销售及材料销售.首席 执行官审阅的分类溢利代表各分类所赚取之溢利. 分类溢利指各分类所赚取之溢利,其中并无计及中央行政开支、分销及销售开支、应占联营公司及合 营企业溢利、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亏损及融资成本.此乃向首席执行官报告以供进行资源分配和评 估表现的衡量基准. 分类间之销售按当时市场价格扣除. 以下为本集团於年内按可呈报分类(即经营分类)划分的营业额及业绩分析: 2017年 管道燃气 汽车燃气 综合能源销 燃气器具 燃气接驳 销售 加气站 能源贸易 售及服务 销售 材料销售 合并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分类营业额 7,133 31,540 3,187 18,153

308 882 4,744 65,947 分类间的销售额 (1,179) (7,592) (85) (6,275) (14) (562) (1,971) (17,678) 外部客户之营业额 5,954 23,948 3,102 11,878

294 320 2,773 48,269 折旧及摊销前之 分类溢利 3,931 4,628

301 221

31 124

35 9,271 折旧及摊销 (196) (590) (124) (4) (16) (2) - (932) 分类溢利 3,735 4,038

177 217

15 122

35 8,339 2016年 管道燃气 汽车燃气 综合能源销 燃气器具 燃气接驳 销售 加气站 能源贸易 售及服务 销售 材料销售 合并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分类营业额 6,663 23,133 3,181 10,081

153 616 2,059 45,886 分类间的销售额 (1,052) (5,233) (12) (3,928) - (378) (1,180) (11,783) 外部客户之营业额 5,611 17,900 3,169 6,153

153 238

879 34,103 折旧及摊销前之 分类溢利 3,769 3,805

398 99

31 102

26 8,230 折旧及摊销 (176) (562) (124) (2) (14) (2) - (880) 分类溢利 3,593 3,243

274 97

17 100

26 7,350 -

6 - 4. 其他收益及亏损 2017年2016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应收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净额减值之亏损 (145) (35) 出售之(亏损)收益: - 物业、厂房及设备 (55) (37) - 预缴租赁付款

14 2 - 附属公司/一项业务 (13)

46 - 一家联营公司

18 - - 一项可供出售之投资

1 - 投资物业公平值之增加

10 4 购回及赎回可换股债券之亏损 (4) - 购回优先票魉 - (308) 公平值(亏损)收益: -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可换股债券 (278)

41 -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负债 (314)

170 商誉减值之亏损 - (601)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之亏损 (478) - 外汇收益(亏损)净额(附注)

349 (292) (895) (1,010) 附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金额包括将以美元计值的优先票拔薜盅赫晃嗣 币而产生的汇兑收益约人民币3.16亿元(2016年:汇兑亏损约人民币3.27亿元) . 5. 所得税开支 2017年2016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本年度税项 1,576 1,370 以往年度拨备不足

44 19 预扣税

101 90 1,721 1,479 递延税项 (204) (172) 1,517 1,307 两年之税项支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企业所得税. 根泄笠邓盟胺(「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条例,中国集团实体之适用税率为 25%. 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获取「高新科技企业」资格,其根泄喙厮胺胺ü嫠宥ㄖす烙嗡耙 利可享有为15%的中国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此优惠税率可被采用三年,附属公司於三年期届满后均 具有资格重新申请该税务宽减. -

7 - 由於本集团於两个财政年度均没有来自香港的应课税利润,故无须就香港利得税计提拨备. 本年度之所得税支出与合并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之除税前溢利之对账如下: 2017年2016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除税前溢利 5,190 4,195 按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计算之税项(2016年: 25%) 1,298 1,049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之税务影响 (32) (18) 应占合营企业业绩之税务影响 (126) (124) 毋须就税务目的课税之收入之税务影响 (217) (191) 不得就税务目的扣除之开支之税务影响

417 577 未确认税项亏损之税务影响

78 64 过往已动用但未确认之税项亏损 (119) (140) 未确认之可扣减暂时差异之税务影响

132 11 授予若干中国附属公司之税务优惠及豁免 (62) (37)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44 19 中国实体之未分配溢利之预扣税款

104 97 年内所得税务支出 1,517 1,307 6. 股息 2017年2016年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就上一个财政年度已派之末期股息

775 705 附注: a.

2016 年之末期股息每普通股 0.83 港元(相等於每股约人民币 0.74 元)或合共约人民币 7.75 亿 元已於截至

2017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支付. b.

2017 年就每普通股 1.08 港元(相等於每股约人民币 0.90 元),合共约 11.77 亿港元(2016 年: 8.98 亿港元)之末期股息由董事会建议,并须待股东於来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 上批准方告作实. -

8 - 7. 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按下列数扑: (a) 每股基本盈利 截至2017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每股基本盈利乃按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除以年内已发 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目计算. 2017年2016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百万元) 2,802 2,151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目 1,081,956,725 1,082,384,883 每股基本盈利(人民币) 2.59 1.99 (b) 每股摊薄盈利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摊薄盈利乃假设本公司所有摊薄性潜在普通股被兑换后计算,以上 假设不包括未偿还之可换股债券的兑换,因其兑换将会导致每股盈利有所增加.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摊薄盈利计算方法为减去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可换股债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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