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11-21
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 (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1 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5)

20 15年是G20税改的攻坚之年以及税基侵蚀和利润转 移(BEPS)行动计划成果发布之年,也是我国国 际税收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积极 跟进G20税改,主动融入全球税收合作,深度参与BEPS行 动计划,在新一轮国际税收改革与国际规则制定中,提出 了中国主张,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2015年,也是中国 十二五 的收官之年.中国国家 税务总局坚持税收改革、税收法治、税收开放三轮驱动, 致力于打造国际税收升级版,用实际工作成绩迈出了走向 税收现代化坚实的一步.首先,积极借鉴国际税改成果, 推动完善国际税收制度体系.《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 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的正式出台、BEPS行动计划成 果报告中文版的发布,对中国参与国际税收治理、提高国 际税收征管水平、打击国际逃避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具 有重要的意义.其次,坚持防查并举,着力完善 管理、 服务、调查 三位一体的反避税防控体系,加大打击国 序2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5) 际逃避税力度,对跨国避税和双重不征税行为零容忍,为构建健康、公平的国际税收 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最后,着力优化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增加反避税机构和专业人 员、选拔领军人才、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了反避税专业队伍,为国际税 收事业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2015年,得益于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中国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工作稳步推 进.在全球经济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的压力下,为纳税人跨境交易提供了良好的税收环 境和稳定的纳税预期,既有效避免和消除了国际重复征税,促进了纳税人减负,又助 力了跨境投资和交易的良好开展.本书介绍了中国预约定价安排最新税收政策、执行 程序及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相关统计数据进行了梳理、分析.希望能以此增强跨境纳 税人对中国税收确定性的了解,增加对中国投资环境的认识,并有助于社会各界对转 让定价知识的普及和传播.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 副局长 目录1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5) 说明及概要…1

一、预约定价安排概况…3

(一)概念

3

(二)分类

3

(三)优势

3

二、预约定价安排立法与实践发展…5

(一)发展历程

5

(二)现行法规依据

6

三、预约定价安排操作规范…7

(一)申请资格

7

(二)操作流程

8 1.预备会谈

8 2.正式申请

9 3.审核和评估

10 4.磋商

11 5.签订

12 6.监控执行

12

(三)追溯

12 2 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5)

(四)续签

13

(五)终止或取消

13

四、纳税人权利保障…14

(一)纳税人信息保密

14

(二)纳税人缔约自由

14

五、统计数据…15

(一)预约定价安排年度分布

15

(二)预约定价安排谈签阶段分布

17

(三)预约定价安排交易类型分布

18

(四)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区域分布

19

(五)预约定价安排完成时间

20

(六)预约定价安排使用的转让定价方法

21

(七)预约定价安排涉及的行业

22

六、预约定价安排申请联系人信息…23 附录 预约定价安排表证单书…28 1.《预约定价安排会谈记录》28 2.《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会谈通知书》30 3.《拒绝企业申请预约定价安排通知书》31 4.《预约定价安排正式申请书》32 5.《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申请书》34 6.《预约定价安排正式申请延期报送申请书》35 7.《预约定价安排正式申请延期报送答复书》36 8.《预约定价安排审核评估延期通知书》37 9.《单边预约定价安排 (参照文本)38 10.《双边 (多边) 预约定价安排执行协议书 (参照文本)42 11.《预约定价安排续签申请书》43 12.《预约定价安排申请续签答复书》44 说明及概要

1 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5) 本 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 税 务总局 )第七次发布的年度预约定价安排报告,旨 在介绍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制度、程序及实施情况,为有意 与税务机关达成预约定价安排的企业提供指导,也为其他 国家和地区a 税务主管当局及社会各界了解中国预约定价安 排工作提供参考.本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应作为企业 及中国税务机关谈签预约定价安排的依据. 本报告统计数据涵盖的时间范围为2005年1月1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税务机关已累计签署76个 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和49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 2015年签署了6个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和6个双边预约定 价安排,签署的单边安排大部分在2年内完成.2015年签署 的6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中,全部与亚洲国家签署,其中4 个涉及韩国,2个涉及日本.制造业的预约定价安排仍是已 签署安排的主体,但安排所涉的行业种类进一步增加. 自200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税务机关 ① 本报告提及的国家和地区是指拥有独立税收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 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5)

2 累计收到192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意向(其中49个已签署),涉及的国家和地区达 16个. 2015年,税务总局在稳步推进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工作的同时,致力于加强反避税 人才队伍建设和提升自身工作效率.年初,反避税二处正式成立,标志着税务总局的反 避税工作分工日趋细化,为纳税人服务的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目前,税务总局层面从 事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工作的人员总数为6人,根据人员特点和双边磋商工作需要,反 避税一处负责日本、韩国的预约定价安排事项,反避税二处负责除日本、韩国外其他国 家(地区)的预约定价安排事项. 面对大量的谈签意向和有限的人力,税务机关严把申请关,在决定是否优先受理企 业申请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企业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2)所提交申请的质 量,如材料是否齐备、是否提供足够资料清晰证明整个价值链或供应链的交易情况、预 约定价安排拟采用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是否合适等.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要求企 业进行补充完善.(3)案件是否具有行业和区域等方面的特殊性.(4)对于双边预 约定价安排申请,还需考虑案件所涉对方国家(地区)的谈签意愿及其对案件的重视程 度.在上述四个因素中,最需要强调的是所提交申请的质量.如果所提交申请有创新方 法,有高质量的无形资产、成本节约或市场溢价的量化分析,则会得到优先处理.

3 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5)

一、预约定价安排概况

(一)概念预约定价安排是指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 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自企业 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年度的次年起3-5个年度的关联交易.

(二)分类预约定价安排按照参与的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的数量,可以分为单边、双边和 多边三种类型. 企业与一国税务机关签署的预约定价安排为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只 能为企业提供一国内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的确定性,而不能有效规避企业境外关 联方被其所在国家(地区)的税务机关进行转让定价调查调整的风险.因此,单边预约定 价安排无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企业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签署的预约定价安排为双边或多边 预约定价安排,需要税务主管当局之间就企业跨境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达成一 致,可以有效避免国际重复征税,为企业转让定价问题提供确定性.

(三)优势预约定价安排是税务机关和企业通过合作的方式处理企业转让定价问题以及潜在转让定 价争议的有效手段.税务机关与企业达成的预约定价安排,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企业应主 动遵守安排的全部条款及要求,税务机关应依照安排,做好监控执行工作. 预约定价安排是在税企双方自愿、平等、互信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为税企双方增进理 解、加强合作、减少对抗提供了有效途径.预约定价安排具有如下优势: 1. 为企业未来年度的转让定价问题提供确定性,从而带来企业经营及税收的确定性,也4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5) 为税务机关带来稳定的收入预期;

2. 降低税务机关转让定价管理及调查的成本,有效避免企业被税务机关转让定价调查的 风险,降低企业的税收遵从成本;

3. 有助于提高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水平,促进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均衡发展,保障纳税人 相关权益的实现. 此外,双边预约定价安排还特别具备以下优势: 1. 促进各国税务主管当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使企业可以在两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或两个以上(多边预约定价安排)国家(地区)避免被转让定价调整的风险,并有效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5 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5)

二、预约定价安排立法与实践发展

(一)发展历程 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预约定价安排的实践.1998年,预约定价安排作为 转让定 价调整方法中的其他合理方法 写入《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试行)》(国税 发〔1998〕59号)第二十八条.a 1998年税务机关与企业签署首例单边预约定价安排.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五十三 条b 正式列入预约定价制度,预约定价由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上升为一种制度. 2004年,税务总局颁布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国税发 〔2004〕118号),对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步骤、要求及后续监控执行等具体操作程序做出详 细规定,从而规范了中国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1998―2004年期间,中国一些地方税务机关 尝试与企业达成一些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在这一阶段,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具体操作规范, 各地达成的预约定价安排普遍存在条款过于简化、功能风险分析和可比性分析不足等问题, 为此,本报告的统计数据并没有包括这一阶段签署的预约定价安排. 为了促进全国预约定价管理工作的规范统一,自2005年起,税务总局实施了预约定价监 控管理制度,即各地税务机关在签署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前必须逐级层报税务总局审核,同时 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稳步推进预约定价工作,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提高预约定价安排的规范 程度.中国的预约定价管理从此步入了规范发展的新阶段.2005年4月,中国与日本签署了 中国历史上第一例双边预约定价安排.随后,中国与美国、韩国等国相继达成了双边预约定 价安排.2005―2008年4年间,税务机关与企业共签署预约定价安排41个,其中单边预约定 价安排36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5个. 2009年初,为了配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实施,税务总 局颁布实施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其中

第六章进 ① 第二十八条 有形财产购销业务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

(四)其他合理的方法.在上述三种调整方法均不能适用时,可采用其他合理的替代方法进行调整,如可比利润 法、利润分割法、净利润法等.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采用预约定价方法…… ②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主管税务机关 审核、批准后,与纳税人预先约定有关定价事项,监督纳税人执行.

6 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5) 一步明确了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制度及操作规范,并首次制定了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程序 及具体规定. 2009年,双边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全年共签署预约定价安排12个, 其中单边预约定价安排5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7个. 2010年,全年共签署预约定价安排8个,其中单边预约定价安排4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 4个. 2011年,全年共签署预约定价安排12个,其中单边预约定价安排8个,双边预约定价安 排4个. 2012年,全年共签署预约定价安排12个,其中单边预约定价安排3个,双边预约定价安 排9个. 2013年,全年共签署预约定价安排19个,其中单边预约定价安排11个,双边预约定价安 排8个. 2014年,全年共签署预约定价安排9个,其中单边预约定价安排3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 6个. 2015年,全年共签署预约定价安排12个,其中单边预约定价安排6个,双边预约定价安 排6个. 自200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税务机关累计收到192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的 书面谈签意向(其中49个已签署),涉及的国家(地区)达16个. 此外,税务总局还收到许多企业关于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的咨询,未来预约定价安排申请 的数量有不断增长的趋势.

(二)现行法规依据 中国现行预约定价安排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地区)政府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安排)的相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5.《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

第六章及相关规定.

7 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2015)

三、预约定价安排操作规范

(一)申请资格 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其中,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以下 类型: (1)有形资产购销、转让和使用;

(2)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转让;

(3)融通资金;

(4)提供劳务. 2. 依法履行关联申报义务. 纳税人应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的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的同时,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3. 按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 纳税人应当按纳税年度准备、保存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并应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同 期资料主要包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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