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11-23 |
近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源燃气")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财政局文件《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师 市发改价[2015]3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对石河子市非居民用天 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 根据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新发改能价[2015]409号) 《自 治区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的通知》,自2015年4月1日起对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实 行并轨,将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 站价格提高0.04元.
二、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存、增量气销售价格并轨,并 轨后的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如下: 1.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 2.88 元/立方调整到 2.92 元/立方. 2.团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 3.33 元/立方,下调到 3.12 元/立方. 3.对签有天然气工商业直供协议的, 供需双方可参照具体调价文 件精神协商确定其直供天然气价格.
三、车辆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做调整 车辆用气销售价格,按照90#号汽油与车用气的1:0.6的比价关 系,维持现行标准3.88元/立方不做调整.
四、调整车用气价差收入征收标准 1.市区车用气价差收入征收标准为0.76元/立方;
团场车用气价 差收入征收标准为0.37元/立方. 2.城市公交车辆用天然气价格补贴标准维持1.84元/立方不变.
五、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自2015年4月25日起实施,预计将增 加天源燃气2015年天然气收入47.74万元.同时由于自4月1日起非居 民用天然气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 预计减少天然气购气成本 480.66万元, 两项共计将增加天源燃气2015年度税前利润528.40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