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07-30
东莞市人民政府文件 东府〔2018〕56 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东莞市蓝天保卫战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

附件: 《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直属各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中级 法院,市检察院,省属有关单位.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

2018 年4月17 日印发 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 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 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 的要求,提升全市空气质量,推动美丽 东莞建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大幅压减煤炭消费总量, 促进机动车、 工业源污染大幅减排, 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 东莞蓝 常态 化.

二、行动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1.淘汰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企业 工作目标:2018 年底前完成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企业 50% 淘汰任务,2019 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淘汰任务. 工作内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 果断淘汰那些高污染、高排放的产业和企业,为新兴产业发展腾 出空间 的讲话精神,促使全市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企业淘汰退 出.2018 年5月底前明确淘汰产业和企业的范围和名单,制定 淘汰提升方案.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 质监局、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属地负责. 2.淘汰整治 散乱污 企业 工作目标:2018 年底前全市完成

5000 家 散乱污 企业淘 汰整治,基本完成 散乱污 企业淘汰整治工作. 工作内容:建立 散乱污 名录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 管理,按照 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治改造一批 要 求进行分类处置. 各镇街履行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主体责任, 层层分解到部门和村(社区) ,全力推进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 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 食药监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安监 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东莞供电局、市公安消防 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负责. 3.引导涉气污染企业入驻工业园区(集聚区) 工作目标:

2019 年底前,完成涉 VOCs 排放镇村工业园区 (集聚区)试点建设,实施集中管理、集中治污. 工作内容:强化镇村工业园区(集聚区)环境管理,逐步引 导涉气污染企业入驻工业园区(集聚区) .2018 年9月底前,完成《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实施工业 园区(集聚区)内外有别的环保准入政策.将镇村工业园区(集 聚区)的规划环评编制工作纳入环保责任考核.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2― 国土局、市规划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属地负责. 4.推进国控站点周边区域重点污染企业淘汰搬迁 工作目标:2018 年底前国控站点周边

5 公里范围内所有涉 气重点污染企业完成淘汰或搬迁. 工作内容:2018 年5月底前明确淘汰搬迁行业和企业的范 围和名单,制定淘汰搬迁方案和财政补助政策.采用经济鼓励和 强制执法等综合手段推动行业企业淘汰或搬迁.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莞城、东城、南城、万江街道办事处,寮步、高丁⒑窠帧⑹佟 大岭山、道蛘蛉嗣裾舻馗涸.

(二)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5.逐年压减煤炭用量 工作目标:2018 年全市煤炭总量压减至

1000 万吨,其中沙 角电厂压减至

650 万吨;

2019 年全市煤炭总量压减至

500 万吨, 其中沙角电厂压减至

420 万吨;

2020 年全市煤炭总量压减至

300 万吨,主要是沙角电厂压减至

300 万吨. 工作内容:2018 年4月底前发布《东莞市能源消费总量和 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 (2018-2020 年) 》 ,分解明确各镇街 (园区)控制指标,落实镇街(园区)的能源消费和煤炭消费控制主 体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全面推进自备电厂煤改气和燃煤锅 炉关停替代工作. ―3―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局.各 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负责. 6.推动火电厂和自备电厂煤改气 工作目标:2018 年底前完成自备电厂煤改气工作.推动沙 角电厂加快搬迁. 工作内容:2018 年4月底前发布《东莞市自备电厂煤改气 实施方案》 ,明确实施计划,分解工作目标,落实镇街(园区) 和企业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工作分工,建立督导考核机制.2018 年9月底前, 完成自备电厂煤改气所需的城镇燃气管网等基础设 施建设,并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督促沙角电厂

2018 年底前制 定搬迁计划,2019 年开始实施.全面实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 太阳能光伏建设计划,加快推动清洁能源利用.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 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属地负责. 7.淘汰改造燃煤锅炉等燃烧设施 工作目标:

2018 年底前完成燃气已供达或集中供热已建成 区域燃煤锅炉等燃烧设施淘汰改造工作. 工作内容:全面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等燃烧设施.2018 年5月底前将全市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Ⅲ类管理.采用经 济鼓励和强制执法等综合手段推动企业对燃煤锅炉等燃烧设施 进行淘汰或改造清洁能源.制定高污染燃料淘汰补助政策,对限 ―4― 期未完成淘汰改造的企业按照法律有关要求进行查封.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各 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负责. 8.淘汰生物质锅炉等燃烧设施 工作目标:2018 年底前完成燃气已供达或集中供热已建成 区域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气化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 工作内容:严格控制污染来源,禁止新建扩建生物质成型燃 料锅炉及气化炉.制定生物质锅炉等燃烧设施淘汰补助政策,加 强监察监测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倒逼企业淘汰改造.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各 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负责. 9.推进天然气管道建设 工作目标:2018 年底前天然气管道通达全市所有有用气需 求的工业企业. 工作内容:完善全市管道天然气 一张网 建设,加快完成 暂未通达、有用气需求的工业企业天然气管道建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市规划局、市 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水务局、东莞航道局、东莞新奥燃气有限 公司.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负责. 10.推进集中供热项目建设 工作目标:2018 年底前完成东城、高丁⒒⒚湃计绯Ъ 中供热改造工程以及谢岗华能热电联产项目、 中电立沙岛热电联 ―5― 产项目,2019 年底前完成中堂热电联产项目.全面实施天然气 分布式能源建设计划. 工作内容:2018 年5月底前发布《东莞市热电联产规划 (2018-2025 年) 》 . 建立能源发展协调机制, 加快推进热电联产、 集中供热改造、天然气管网、城市燃气管网、冷热管网等一批项 目建设.落实镇街(园区)属地责任,区域性集中供热项目建设 过程中相关镇街(园区)必须同步规划管道路由,确保项目建成 后实现集中供热, 同时必须按规划在集中供热项目建成后

3 个月 内关停供热区域内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加快推动清洁能源利用.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各 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负责.

(三)实施污染企业错峰生产 11.在污染时段实施污染企业错峰生产 工作目标: 全市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空气质量状 况、污染天气程度分别实施停产检修、限产 50%和限产 30%等 不同生产安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工作内容:制定全市错峰生产污染企业名单,明确错峰生产 范围、时段和强度.推动污染企业实施能耗在线监测,从能源消 耗监督污染企业落实错峰生产.加强源头治理,推动污染企业实 施清洁生产审核.提高对重点污染企业错峰生产的巡查频率,责 任到镇到企到人到岗.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6― 水务局、 东莞供电局. 各园区管委会、 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属地负责.

(四)提高发电机组排放标准 12.提高燃气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机组烟气排放标准 工作目标:2018 年底前完成全市燃气发电机组和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机组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 燃气发电机组氮氧化物排 放浓度控制在 30mg/m3 以下,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机组烟气氮氧化 物排放浓度控制在 100mg/m3 以下. 工作内容: 制定燃气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机组废气提标改造 财政补助方案,督促电厂合理安排生产和检修计划,确保按时完 成提标改造.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市城管局、市 财政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负责.

(五) 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 13.推动公共交通电动化 工作目标:2018 年底前实现全市 60%公交纯电动化,2019 年底前实现全市 100%公交纯电动化.新增或更新出租车、共享 (网约、分时租赁)车辆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 工作内容:分年度推进全市公交纯电动化,督促指导相关企 业及镇街(园区)按计划将现有非纯电动公交车辆更新为纯电动 公交车辆.新增或更新出租车、共享(网约、分时租赁)车辆全 部使用纯电动汽车. ―7―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 交警支队、市交投集团.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属地负责. 14.推动政府采购用车电动化 工作目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增车辆必须使用纯电动汽 车(特殊用途车辆除外) . 工作内容: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等领域新增车辆必须使 用纯电动汽车.加强对有关采购工作的审核.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各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15.推动国有企业用车电动化. 工作目标:全市国有企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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