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11-23 |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403,364,781.2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 33,172,128.82元后,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754,449,753.63元,本年末未分配利润 总额1,066,660,026.86元;
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1,024,940,819.28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 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 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856,366,22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5,636,622.60元(含税),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对于 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关于2017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核查后认为: 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 《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 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既遵循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又兼顾了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发展.同时,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 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 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 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3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