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11-23 |
2 环境保护署 助理署长 (废物管理政策 ) 黎耀基先生 环境保护署 署理首席环境保护主任 (废物管理政策 ) 萧智慧先生 律政司 副法律草拟专员 (双语草拟及行政 ) 毛锡强先生 律政司 高级政府律师 吴佩淇女士 列席秘书 : 总议会秘书 (1)1 石逸琪女士 列席职员 : 助理法律顾问
10 李凯诗小姐 高级议会秘书 (1)1 卢慧欣女士 议会事务助理 (1)1 潘耀敏小姐 经办人/部门 I.
选举主席 出席会议的委员中排名最先的委员张宇人议员主持法案委员会主席的选举.他邀请委员提名 法案委员会主席人选. 2. 锺树根议员提名卢伟国议员,该项提名获梁君彦议员附议.卢伟国议员 接受提名.由於并无 其他提名,因此卢伟国议员当选为法案委员会主席.经办人/部门33. 委 员同意无需选举副主席. II.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立 法会CB(3)829/ 14-15号文件?? 条例草案文本 档号:EP CR 9/150/35 Pt.
4 ??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立法会LS86/ 14-15号文件?? 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1)79/ 15-16(01)号文件 ??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条例草案标明修订文本(只限议员参阅 ) 立法会CB(1)79/ 15-16(02)号文件 ?? 助理法律顾问2015 年9月14 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立法会CB(1)79/ 15-16(03)号文件 ?? 政府当局对助理法律顾问2015 年9月14日 函件的覆函 立法会CB(1)79/ 15-16(04)号文件 ?? 助理法律顾问2015 年10 月23 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立法会CB(1)79/ 15-16(05)号文件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 讨论4. 环境保护署副署长(2)( 下称 环保署副署长(2) )向委员简介《 2015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 置(产品容器)( 修订)条例草案》(下称 《条例草案》 ). 5. 法案委员会进行商议工作(会 议过程索引载於附件 ). 经办人/部门4政府当局须采取的跟进行动 定义 饮料 政府当局6. 因应《条例草案》中 饮 料 的 拟议定义,法案委员会要求政府当局 ?? (a) 澄清厘定某产品是否符合上述定义,因而须受最初会涵盖玻璃饮料容器的产品容器强制性生产者责任计划(下 称 强 制性计划 )规管的原则、准则及业界指引 (如有);
及(b) 列举市面上以玻璃容器盛载的常见食品、饮料及酱料种类,例如汤、豉油、醋、燕窝、鸡精、保o尔牛肉汁、 龟 苓茶/膏 ,以及美容补充食品 (例如骨 胶原饮品/ㄠ)等 作为例子,说明某产品是否及如何符合上述定义. 受规管物品的 供应商 政府当局7. 就《条例草案》中 供应商 及 受规管物品 的定义而言,法案委员会 要求政府当局就规管符合 以下说明的物品提供政策原意及考虑因素:(a)符合 受规管物品 的定义;
(b)在本地取得,因而由经营 在香港分发受规管物品的业务的供应商拥有;
及(c)该供应商在香港分发或耗用有关物品.换言之, 法案委员会要求政府当局就《条例草案》所订与符 合以下说明的受规管物品有关的规管框架提供政策原意及考虑因素:并非一如 供 应商 的 定义所界定由供应商制造或输入的受规管物品,但 该物品由 在香港取得该物品的供应商拥有,而有关供应商在 本地取得该物品,以供在香港分发或耗用. 经办人/部门5强制性计划的成本与效益和循还再造徵费的厘定 政府当局8. 法案委员会要求政府当局 ?? (a) 提供强制性计划的详细成本效益分析,包括潜在成本项目及水平、每年可收取的徵费、循环再造玻璃饮料容器所得的物料的价值及出路,以及强制性计划将带来的可量化经济/环境效益,例如在提供堆填区空间方面可减省的土地/资本成本,以及因在工务工程项目使用循还再造玻璃制造的建筑材料而节省的成本;
及(b) 列出在厘定循还再造徵费时所考虑的因素,包括 ?? (i) 为何以每公升容器容量作为计算徵费的基础,而非以其他准则(例 如容器的重量)作 为基础或为玻璃饮料容器的不同重量/容量采用分级徵费率;
及(ii) 由政府所聘玻璃管理承办商回收玻璃饮料容器以外的其他玻璃容器所涉及的成本会否影响登记供应商须缴付的徵费水平. 玻璃容器的处置、循环再造及再使用 政府当局9. 法案委员会要求政府当局提供 ?? (a) 有关在香港堆填区弃置的玻璃容器数量的最新资料,并按玻璃饮料容器、食品/酱料容器及其他玻璃容器列出分项数字,以及每日由玻璃容器产生的都市固体废物百分比;
(b) 以玻璃容器盛载的含酒精饮料(连啤酒、红酒及白酒等的分项数字)及 不含酒精饮料(连 奶、汽水及果汁等的分项经办人/部门6数字)在 本港分发的情况,以及各饮料类别的玻璃容器的回收/再使用率及平均次数;
及(c) 现时在香港经营玻璃循还再造业务的公司数目. 循规成本 政府当局10. 法案委员会要求政府当局回应委员提出的以下关注:受 规管物品的登记供应商因当局实施强 制性计划(尤 其是有关须为计算须缴付的徵费而定期呈交申报及就该等申报作出审计的规定)而 可能招致的循规成本. 邀请公众人士提交意见 11. 委员同意在立法会网站刊载公告,以及致函18区区议会,邀请公众人士及区议会就《条例草 案》提交意见书. (会后补注:秘书处於2015年11月 4日 在立法会网站刊载公告,并於同日向各区议会及相关团体发出邀请函. ) 下次会议日期 12. 主席表示,他会与秘书订定下次会议的日期,然后告知委员. (会后补注:经主席同意,第二次会议订於 2015年11月30日 (星 期一)上 午 8时 30分举行,与团体代表和政府当局会晤.会议预告於2015 年11 月4日随立法会CB(1)98/15-16号文件送交委员.考虑到出席议会团体代表的数目,主席指示会议会於上午10时30分或之前结束,委员已随立法会CB(1)196/15-16号文件获告知有关安排.)经办人/部门7III. 其他事项 13. 议事完毕,会议於上午 10时46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
1 2015年11月26日附件《2015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产 品容器)(修订)条 例草案》委员会首次会议过程日期:2015年10月30日 (星 期五)时间:上午9时 地点: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2A 时间标记发言者主题须采取的行动议程第I项 ?? 选举主席000110 -
000239 张宇人议员梁君彦议员卢伟国议员锺树根议员选举主席议程第II项??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000240 -
000410 主席致开会辞000411 -
000911 政府当局政府当局简介《2015 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产品容器)( 修订)条例草案》(下 称 《 条例草案》 );
《 条例草案》旨在为最初会涵盖玻璃饮料容器的产品容器强制性生产者责任计划(下 称 强 制性计划 )提供法定规管框架.000912 -
001847 主席梁君彦议员政府当局梁君彦议员原则上对强制性计划表示支持,但反映相关业界关注到当局为收回强制性计划全部成本而拟就以玻璃容器盛载的饮料徵收的循还再造徵费(下 称 徵 费 ) 的水平尚未确定.如不在《条例草案》指明徵费的具体款额,委员亦难以整体考虑强制性计划. 政府当局回应时表示?? (a) 徵费会定於可收回强制性计划全部成本的水平,而该水平只可在当局透过公开招标委聘玻璃管理承办商提供收集废玻璃容器等所需服务后厘定;
2 时间标记发言者主题须采取的行动(b) 参照海外经验所得的徵费指标水平是每公升容器容量约1元 ;
及(c) 政府当局会就徵费的具体款额谘询业界;
徵费的具体款额会藉附属法例订明,而有关附属法例将在下一阶段提交立法会批准.对於登记供应商(包 括经营在香港分发受规管物品(即《 条例草案》所 指明以玻璃容器盛载的饮料)的 业务,并根恐菩约苹羌俏羌枪┯ι痰闹圃焐碳敖谏)如 具备有关回收/再使用其玻璃饮料容器的减废计划,可获豁免缴付徵费的机制,梁议员询问?? (a) 玻璃饮料容器须回收/再使用多少次,才符合豁免基准;
及(b) 拟议进出口管制会否适用於登记供应商因内地生产线的运作而输入或输出的玻璃饮料容器.政府当局回应时表示?? (a) 是否豁免(及 重新豁免)缴 付徵费,会视乎有关登记供应商能否证明再使用/回收玻璃饮料容器的计划合乎环保原则.政府当局的初步构思包括,如玻璃饮料容器平均可回收/再使用5次 或以上(不 计算该等容器中任何因受污染或损毁等因素而废弃的容器), 便批予豁免;
及(b) 就登记供应商如有内地生产线的情况,当局会研究强制性计划就出入口废玻璃容器施加的许可证管制应否及如何应用於有关的再使用运作.对於《条例草案》中 饮料 的定义(即 (a) 指每一种类的饮品;
及(b) 包括水 ) 有欠清晰,主席及梁君彦议员均深表关注.3时间标记发言者主题须采取的行动政府当局表示,当局在拟定 饮 料 的 定义时已谘询业界及参考相关行业指引.当局认为适当的做法是在该定义中采用一般描述,以配合市面上新产品的发展.001848 -
002613 主席锺树根议员梁君彦议员政府当局锺树根议员询问?? (a) 政府当局有否评估饮料供应商是否可能?? (i) 转用胶樽或纸盒包装饮料,因而引起其他环境问题;
(ii) 透过提高零售价,把徵费的成本转嫁於消费者;
及(b) 把强制性计划的涵盖围扩展至以玻璃容器盛载的其他产品或其他种类的产品容器(例 如塑胶及纸制容器)的时间表.政府当局回应时表示?? (a) 约85%的废玻璃容器由含酒精饮料产生,而含酒精饮料通常不会以胶樽或纸盒包装.视乎检讨结果而定,当 局日后可能把强制性计划的涵盖围扩展至以玻璃容器盛载的其他产品或其他种类的容器;
及(b) 强制性计划按照 污 染者自付 的 原则制订.登记供应商可如何沿供应链并最终从消费者收回全部或部分徵费,会由市场力量决定.应主席及部分委员要求,政府当局同意提供书面资料,澄清厘定某产品是否符合《条例草案》中 饮 料 的 定义,因而须受强制性计划规管的原则、准则及业界指引(如 有). 政府当局(请参阅会议纪要第6(a)段))
002614 -
003550 主席胡志伟议员政府当局胡志伟议员询问?? (a) 把徵费定於每公升容器容量1元 , 可否达到收回强制性计划全部成本的目标,以及可否透过其他及更具成本4时间标记发言者主题须采取的行动效益的方法收回成本;
(b) 本地循还再造商的处理能力能否应付根恐菩约苹厥盏姆喜A萜魇康脑て谠龇;
及(c) 循还再造玻璃是否有足够的出路.政府当局回应时表示?? (a) 每公升容器容量约1元 的徵费指标水平,只属当局在2013年进行公众谘询时因应海外经验而提出的参考水平;
(b) 全港性推行强制性计划以收集及循还再造玻璃容器,会因废玻璃容器数量随时间逐步增加而受惠於规模效益;
及(c) 来自废玻璃容器的循还再造玻璃物料可在本地用作制造环保地砖及其他建筑物料,或用作填海和其他土方工程的填料.主席要求政府当局提供强制性计划的详细成本效益分析,包括潜在成本项目及水平、每年可收取的徵费、循环再造玻璃饮料容器所得的物料的价值及出路,以及强制性计划将带来的可量化效益.政府当局(请参阅会议纪要第8(a)段)003551 C
004332 主席张宇人议员政府当局张宇人议员表示,除非当局在现阶段清楚指明徵费的具体水平,否则他不会支持《条例草案》.他亦认为,《条例草案》中 饮 料 的 拟议定义含糊不清.政府当局回应张议员的询问时确定,订明徵费的具体水平的附属法例将须经立法会通过先审议后订立的程序审议.应主席及张议员要求,政府当局同意提供资料,说明以玻璃容器盛载的含酒精饮料(连啤酒、红酒及白酒等的分项数字)及不含酒精饮料(连 奶、汽水及果汁等的分项数字)在 本港分发的情况,以及各饮料类别的玻璃容器的回收/再使用率及平均次数.政府当局(请参阅会议纪要第9(b)段)5时间标记发言者主题须采取的行动004333 -
005323 主席谢伟铨议员政府当局谢伟铨议员表达以下意见?? (a) 他深切关注将会向供应商徵收的徵费水平尚未确定,以及会有多少徵费成本转嫁於消费者;
(b) 根凳├┐笏芙汗何锎繁a绶鸭苹(下 称 胶 袋徵费计划 )的经验,当局有需要澄清 饮 料 的 定义,以免在推行强制性计划时引起混乱,并尽量减少不慎触犯相关罪行的情况;
及(c) 政府当局应采取全面的做法,以(i)推广再使用及循环再造玻璃容器;
及(ii)加强环保教育,鼓励 乾 净 回 收玻璃容器.政府当局回应时表示?? (a) 鉴於强制性计划有别於胶袋徵费计划,涉及向制造商和进口商(而 非消费者)收 取徵费,零售商与消费者之间不会为应否就若干产品的玻璃容器收取徵费而争议;
(b) 强制性计划吸纳回收/再使用玻璃饮料容器的最佳做法,当中鼓励登记供应商回收/再使用玻璃饮料容器的豁免安排,正好显明这点;
及(c) 政府当局会加强宣传及环保教育的工作,以配合推行强制性计划.005324 -
010532 主席何秀兰议员政府当局何秀兰议员要求政府当局解释?? (a) 为何需要这麽长时间确定强制性计划的成本及徵费的具体水平;
及(b) 为何以每公升容器容量作为计算徵费的基础,而非以其他准则(例 如容器的重量)作 为基础或为玻璃饮料容器的不同重量/容量采用分级徵费率.政府当局(请参阅会议纪要第8(b)(i))
6 时间标记发言者主题须采取的行动政府当局回应时表示?? (a) 在透过条例草案设立法律框架,以实施强制性计划及就进行玻璃管理承办商服务的招标工作提供依,无法确定强制性计划的成本及徵费的具体水平;
及(b) 业界普遍认为,相对於其他准则,以每公升容器容量作为计算徵费的基础更为合宜.因 此,制订分级徵费率并无需要.何议员指出,玻璃的重量及循环再造的成本可能与玻璃容器的容量不相符(例 如一个1.5公升玻璃樽的重量可少於两个500毫升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