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11-2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杭州先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杭州先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 年12 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 公路、 铁路应写明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 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杭州先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市中河中路

281 号金峰大厦 7F

1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4

三、环境质量状况.19

四、评价适用标准.23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7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2

七、环境影响分析.33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45

九、环保审批要求合理性分析.47

十、结论与建议.52 附图: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

3、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4、环境功能区划图

5、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6、余杭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环评文件确认书

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技术咨询合同书

6、内审单

7、监测数据

8、污水工程备案意见

9、其他基础材料 附表: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杭州先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市中河中路

281 号金峰大厦 7F

2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杭州先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先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蒋先江 联系人 安永成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兴湖路

15 号1-3 号厂房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311118 建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兴湖路 1-3 号厂房 立项审批部门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 及代码 金属制品业,C33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395.0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0 其中: 环保投 资(万元)

40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8%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由来 杭州先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12 月,原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黄 湖镇王位山村,从事机械加工、油缸、液压阀体、液压泵站及液压件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原申报年产液压油缸配件

6000 套、模具配件

200 副、液压阀体、液压泵站

1500 套、液压 件(液压油管)500 套的生产规模,该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登记表批复[2012]714 号) .后 企业因房屋租赁到期,同时为了企业发展需要,搬迁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兴湖路

15 号1-3 号厂房,租用杭州科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已申报年产液 压油缸配件

5 万支,模具配件

6000 件,液压阀体、液压泵站

3 万台,液压件(液压油管) 6.5 万根的生产规模,该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环评批复[2016]27 号) ,后企业于

2018 年10 月委托环评单位编制《杭州先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补充分析》 ,增加部分设备及 原材料,企业已通过自主验收. 现企业因发展需要,拟增加一道喷漆工艺,在现有

3 号厂房二楼设置一个喷漆房(尺 寸为 7.5m*12m*3.5m, 项目喷漆、 干燥均在喷漆房内完成) , 喷漆房设置一个水帘幕喷漆台, 杭州先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市中河中路

281 号金峰大厦 7F

3 年用漆量约 6.0t.本次技改前后的生产规模不发生变化,仍为年产液压油缸配件

5 万支,模 具配件

6000 件,液压阀体、液压泵站

3 万台,液压件(液压油管)6.5 万根的生产规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82 号)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名录》 (环保部令第

44 号)及其修改单,本项目属于 二十

二、金属制品业 、

67、金属 制品加工制造 、 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 类别,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杭 州先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

2048 号)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规范 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 编制依据 ⑴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 号,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修订),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6.7.2 通过,2016.9.1 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2.28 修订,2008.6.1 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8.29 修订, 2016.1.1 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10.29 修订, 1997.3.1 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修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

23 号,2015.4.24 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正案(草案) 》 ,2012 年2月29 日;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 号令, 1998.11.29;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33 号,2015.3.19 修订通 过,2015.6.1 施行;

10)《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 , 杭州先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市中河中路

281 号金峰大厦 7F

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自2013 年5月1日起施行;

⑵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014 年修正)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21 号修正,2014.03.13 起施行;

2) 《浙江省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 , 第十二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2016.5.27 通过, 2016.7.1 施行;

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一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9.1.1 施行;

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3 年修正)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七次会议,2013.12.19 施行;

5)《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6.8.24;

6)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2014 修正) ,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21 号, 2014.3.13 施行;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 , 2012.7.3;

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14〕86 号), 自2014 年7月25 日起施行;

9)《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 ,浙政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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