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30 |
0 前言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是
2009 年12 月经许昌市发改委批复的专业园区,位于建安 区产业带的核心区,是建安区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安区在产业发展、就 业等方面都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09-2020 年) 》规划总面积是 3.1 平方公里,位于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与将官池镇衔接地带, 河南省环保厅于
2010 年2月出具了《关于许昌县精细化工企业集聚区总体规划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豫环审〔2010〕36 号) .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许昌精细化工园区发展遇到瓶颈,随着
2017 年张潘镇人民 政府对《张潘镇镇区规划》规划组织进行了修编,要求对该总体规划确定的工业园 区用地布局、 用地规模和空间发展进行修改和完善, 许昌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于
2018 年组织对《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09-2020 年) 》进行修编,编制了《许 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0 年) 》 ,修编后的规划总面积为 3.5 平方公 里,规划范围为三洋铁路以东,新107 国道以西,许由路东延以南,规划区产业以 农药、医药及其中间体产品和精细化工产品,新材料为龙头,以精细化工为特色. 修编之后的《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0 年) 》尚未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为保证规划与环境的协调性,从源头减轻区域开发的环境污染与生态风险, 促进园区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省环保厅有关文件要求,许昌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 组织对《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0 年) 》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 此次规划环评工作于
2018 年12 月启动,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承接了此次《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编 制工作.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对修编后规划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 实地调查了园区及其周边环境状况,收集整理并分析了相关资料,对规划实施后实 1―2 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对比分析, 对规划实施中所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性的进行了评 估;
并开展了公众参与相关工作.同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及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 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的最新要求,本次评价本着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 入的原则,切实落实 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 的约束,结合 园区规划特点,在充分识别规划实施过程中显现的环境制约因素及潜在的环境问题, 并对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补充提出了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减缓对 策及控制措施,提出需要重点保护的生态空间、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三张清单,以 期为许昌精细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及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从环境保护层面 为规划的修编提供技术参考.2019 年1月,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编 制完成《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 版) . 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编制得到了河南省环保厅、许昌市环保局、规划局、发 改委、建安区环保局、规划局等相关局委以及委托单位义许昌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 规划修编单位给予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3
1 总论 1.1任务由来 许昌精细化工园区位于许昌市建安区东南部,始建于
2008 年,许昌市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于
2009 年12 月对《许昌市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09-2020 年) 》 进行了批复(许发改工业〔2009〕581 号) ,该批复规划总面积是 3.1 平方公里,主 导产业是精细化工,规划范围是:东至小李村、南至秋湖村、西至王店村、北至前 汪村.2012 年,许昌市政府重新调整了精细化工园区的控制性规划,新规划
107 国 道从镇区工业园东侧穿过,贯穿镇区东西的 S237 省道即将进行全面提升改造,许由 路东延从园区北侧穿过与新
107 国道相交.园区区位交通优势的提升加快了园区发 展速度,对原规划在用地布局和用地计划安排上有新的变化,原规划面积中的可利 用土地仅剩 0.42 平方公里,且规划区域内的前汪村、秋湖村尚未搬迁,园区内项目 入驻环评、安评均受到较大影响,部分企业无法入驻,给园区产业发展带来一定的 瓶颈.2017 年张潘镇人民政府组织对《张潘镇镇区规划》规划进行了修编,对总体 规划用地布局、用地规模和空间发展进行修改.许昌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于
2018 年 组织对《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09-2020 年) 》进行修编,编制了《许 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2009-2020 年) 》 ,修编后的规划总面积为 3.5 平 方公里,规划范围为三洋铁路以东,新107 国道以西,许由路东延以南,规划区产 业以农药、医药及其中间体产品和精细化工产品,新材料为龙头,以精细化工为特 色. 为保证规划与环境的协调性,从源头减轻区域开发的环境污染与生态风险,促 进园区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省环保厅有关文件要求,许昌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组 织了本次对《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0 年) 》进行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 此次规划环评工作于
2018 年12 月启动,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4 承接了此次《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编 制工作.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对修编后规划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 实地调查了园区及其周边环境状况,收集整理并分析了相关资料,对规划实施后实 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对比分析, 对规划实施中所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性的进行了评 估,并开展了公众参与相关工作.同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及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 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的最新要求,本次评价本着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 入的原则,切实落实 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 的约束,结合 园区规划特点,在充分识别规划实施过程中显现的环境制约因素及潜在的环境问题, 并对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补充提出了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减缓对 策及控制措施,提出需要重点保护的生态空间、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三张清单,以 期为许昌精细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及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从环境保护层面 为规划的修编提供技术参考.2019 年1月,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编 制完成《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 版) . 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编制得到了河南省环保厅、许昌市环保局、规划局、发 改委、建安区环保局、规划局等相关局委以及委托单位义许昌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 规划修编单位给予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及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1月1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1月1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6月1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 年4月24 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 年3月1日) 1―5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9月1日)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 年7月1日) (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10 修改) (9)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2009 年10 月1日) (10)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的意见》 (2018 年6月) (1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5 年修订) (12)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5〕22 号) (13) 《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环办〔2006〕109 号) (14)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
77 号) (15)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发〔2012〕98 号) (16) 《环境保护部 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 入的指导意见(试行) 》 (环办环评〔2016〕14 号) (17)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规划科学发 展的指导意见 》 (豫发〔2009〕14 号) (18)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创建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豫政办〔2011〕49 号) (19)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6 年河南省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 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6〕63 号) (20)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全面加强产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 通知 》 (豫环文〔2016〕174 号) (21)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五规合一试点工作指南》 (豫集聚办〔2015〕8 号)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