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11-26 |
项目环评报告表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与我单位进行了 沟通,我单位承诺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将严格按环评报告和审批意见进行设计、建设、运行并及时维护,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如报告表中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等与 我公司实际情况有不符合之处,则其产生的后果我公司负责,并承诺承担相关的 法定责任. 特此声明. 建设单位(盖章):连云港前进混凝土有限公司 日期:2018 年4月连云港前进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和水稳层材料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人员名单表 编制 主持人 姓名 职(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登记(注册证) 编号 专业类别 本人签名 陆平
0010194 B19050140900 交通运输类环境评价 主要编制人员情况序号姓名 职(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登记(注册证) 编号 编制内容 本人签名
1 陆平
0010194 B19050140900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 环境及社会环境简 况、环境质量状况、 评价适用标准、建设 项目工程分析、主要 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 放情况、环境影响分 析、建设项目拟采取 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 理效果、结论与建议
2 张梦茹 绘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 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 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际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 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 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 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 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连云港前进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和水稳层材料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 连云港前进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孙前进 联系人 孙前进 通讯地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三新村
437 号 联系电话
13705126618 传真 - 邮政编码
222100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三新村
437 号 立项审批部门 连云港市赣榆区发改委 备案证号 赣发改备[2017]52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02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平方米)
13887 绿化面积(平方米)
200 总投资(万元)
20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161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8.05%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一、 原辅材料: 具体详见表 1-5;
二、 主要设备: 具体详见表 1-8;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消耗量 名称消耗量 水(吨/年)
56425 柴油(吨/年) - 电(度/年)
8 万 燃沼气(标立方米/年) - 燃煤(吨/年) - 其它-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废水类型: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排放去向:生活废水产生量为 144t/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外运;
生产废 水产生量为 11205t/a,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2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由来 连云港前进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8月,是一家主要从事混凝土、道路水稳层材 料、预拌砂浆等生产、销售和建筑工程施工和服务的综合性建材企业.根据行业发展需要,连 云港前进混凝土有限公司拟投资
2000 万元,在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三新村建设 预拌混凝土 和水稳层材料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20.83 亩,建设生产用房及配套设施
1220 平 方米,堆场面积
12668 平方米,并购置了搅拌设备、混凝土泵车、混凝土车载泵、搅拌车以及 配套除尘器等设备
42 台(套).连云港前进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的情况下, 于2017 年1月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运营. 连云港市赣榆区环保局在
2017 年7月29 日环境检查中发现企业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 于2017 年8月28 日下达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赣环罚字[2017]74 号)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 产,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决定书见附件.为完善相关环保手续,连云港前进混凝 土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从环境保 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供环保部门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2014]9 号令,2015 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2016]48 号令,2016 年9月1日施行)、《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682 号令,2017 年10 月1号施行)的有关要求,本 项目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44 号,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属于 十九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0 砼结构构件制 造、商品混凝土加工 ,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工作 人员在详细踏勘周围环境,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及环评导则要求 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项目位于赣榆区青口镇三新村.本项目共分两个厂区建设,包括预制混凝土生产厂区和水 稳层生产厂区.预制混凝土生产厂区北侧与东侧均为农田和空地,西侧 35m 处为商铺,南侧 为村镇道路;
水稳层材料生产厂区北侧为连云港军飞贸易有限公司和草帘编织场,南侧为 G25 长深高速高架桥,东侧为农田和空地,西侧为 G204(旧).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四邻情况及 500m 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附图 2. 3. 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
3 (1)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 C302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属于建材行业类别,经查询《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2013 年2月16 日),本项目不属于 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为允许类.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经查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2013 年3月15 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为允许类.因此,拟 建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 (2)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三新村. 项目的建设已经取得赣榆区青口镇人民政府的 同意,镇政府证明详见附件,项目建设符合城镇用地规划. 4. 项目建设概况 项目名称:连云港前进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和水稳层材料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前进混凝土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000 万元;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三新村
437 号;
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
5 万立方米水稳层材料和
15 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总占地 20.83 亩,其中预拌混凝土厂区占地约
9 亩,水稳层材料厂区占地约 11.83 亩.建设生产用房及配套 设施共
1220 平方米,堆场面积共
12668 平方米,并购置搅拌设备、混凝土泵车、混凝土车载 泵、搅拌车以及配套除尘器等设备
42 台(套). (1)建设内容及产品方案 表1-1 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生产线名称 设计规模 年工作时间
1 预拌混凝土生产线(2 条)
15 万立方米/年3600h
2 水稳层材料生产线(1 条)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