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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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RESOURCES AND TRANSPORTATION GROUP LIMITED 中国资源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U269)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布中期业绩中国资源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 公司」 ) 董事会(「董 事会」 ) 谨此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 集团」 )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以及本集团於2018 年9月30日之未经审核综合财务状况表. 综合损益表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截至9月30日止六个月2018年2017 年附注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未 经审核) (未经审核) 收益3408,264 362,097 销售成本及其他直接经营成本(377,543) (344,851) 毛利30,721 17,246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或亏损56,277

432 销售及行政费用(62,550) (70,735) 财务成本6(605,173) (463,494) 收购附属公司产生之议价购买收益C3,702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C(1,143) 除所得税前亏损7(630,725) (513,992) 所得税(开 支) 抵免8(327) 1,681 本期间亏损(631,052) (512,311) C

2 C 截至9月30日止六个月2018年2017 年附注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未 经审核) (未经审核) 应占本期间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566,726) (469,798) -非控股权益(64,326) (42,513) (631,052) (512,311) 港币港币(未 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基本及摊薄10 (0.08) (0.06) C

3 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截至9月30日止六个月2018年2017 年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未 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本期间亏损(631,052) (512,311) 其他全面收益: 可能於往后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时产生之汇兑差额104,693 (13,342) -分占联营公司其他全面收益C(306) -於出售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资产时解除换算储备C5,624 本期间其他全面收益,扣除税项104,693 (8,024) 本期间全面收益总额(526,359) (520,335) 应占本期间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473,564) (475,134) -非控股权益(52,795) (45,201) (526,359) (520,335) C

4 C 综合财务状况表於2018年9月30日於2018年於2018年 9月30日 3月 31日附注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未 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投资物业27,565 28,230 物业、厂房及设备880,076 1,063,974 预付租金165,977 204,718 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47,566 52,147 生物资产57,134 64,282 特许权无形资产15,197,135 16,624,822 长期按金及预付款项34,183 37,475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68,748 C 可供出售投资C82,918 非流动资产总值16,478,384 18,158,566 流动资产存货25,273 26,647 按公平价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2,791 C 贸易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11 149,007 141,474 预付租金14,307 2,825 应收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款项14,812 16,239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60,679 39,471 流动资产总值266,869 226,656 资产总值16,745,253 18,385,222 C

5 C 於2018年於2018年 9月30日 3月 31日附注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未 经审核) (经审核) 流动负债贸易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12 3,629,647 3,596,578 承兑票315,003 315,003 借贷581,480 722,332 不可兑换债券4,395,648 4,395,648 流动负债总额8,921,778 9,029,561 流动负债净值(8,654,909) (8,802,905)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7,823,475 9,355,661 非流动负债借贷10,924,613 11,930,290 递延税项负债1,845 1,995 非流动负债总额10,926,458 11,932,285 负债总额19,848,236 20,961,846 负债净值(3,102,983) (2,576,624) 股本及储备股本1,488,479 1,488,479 储备(4,697,705) (4,224,14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3,209,226) (2,735,662) 非控股权益106,243 159,038 亏绌总额(3,102,983) (2,576,624) C

6 C 未经审核简明中期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 编制基准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产生约港币631,052,000元之亏损,而於2018年9月30日, 本集团之流动负债净值及负债净值分别为港币8,654,909,000元及港币3,102,983,000元.本公司未能按时偿还港币315,003,000元之承兑票白苷嗣嬷翟几郾4,395,648,000元之不可兑换债券.该等债务连同应计违约利息约港币761,525,000元,合共约港币5,472,176,000元於2018 年9 月30日分类为流动负债.该等情况显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令本集团继续持续经营的能力存在重大疑问,因此,本集团可能未必得以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变现其资产及解除其债务. 鉴於上文所述,本公司董事已采取及或 正实施以下措施,以改善其流动资金状况: (a) 透过出售(带 有强制性义务或选择权购回) 准兴股本权益的融资安排於2016年12月28日,本公司、其全资附属公司展裕科技有限公司(「展 裕」 ) 与独立第三方买方A订立出售及购回协议(经 日期为2017 年12月18日之补充协议修订,合称「出 售协议A」 ) ,,

展裕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A有条件同意收购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准 兴」 ) 25%股本权益,代价A为人民币1,145百万元(相 当於约港币1,282.4百万元) ( 「出售及购回」 ) ,相当於买方A委聘之独立估值师所编制之估值报告内准兴於2016年12月31日市值的25%) .在扣除相关直接应占开支后,出售及购回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人民币1,139.64百万元(相 当於约港币1,276.4百万元) ,将悉数用於偿还部分未偿还不可兑换债券.展裕有强制性购回股本权益之义务,代价相等於自出售事项之完成后五年内之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并附有自出售事项完成之日起计至强制性购回义务获履行当日期间给予买方A每年4.5%之保证回报.故该安排被视为融资性质,而所得款项将被视为长期借贷.出售协议A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已於本公司於2018年4月16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股 东特别大会」 ) 上经决议案批准. C

7 C 於2016年12月30日,展裕与三名其他独立第三方买方B、买方C及买方D订立有条件出售协议,,

展裕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B、买方C及买方D各 自分别以代价B、代价C及代价D有条件同意收购准兴18%、18% 及10%之股本权益,各代价将分别参考买方B、买方C及买方D共同委聘之另一名独立估值师所编制之另一估值报告内准兴於2016年12月31日资产净值相关份额厘定.直至批准本集团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中期综合财务报表(「中 期财务报表」 ) 当日,买方C已 支付合共人民币225,000,000元 (相 当於港币273,578,000元) 之可退回诚意金将於相关出售协议完成时用於结清出售准兴18%股本权益之代价.於2018年9月30日及直至批准中期财务报表当日,买方B、买方C及买方D仍正委任彼等指定之独立估值师就厘定各出售协议项下之代价编制另一份估值报告.根鲜龈鞒鍪坌橹蹩,展裕将有权於各出售事项完成后五年内各自向买方B、买方C及买方D作出购回,代价与展裕将自该等出售事项分别收取的所得款项相同,另就各该等出售事项完成当日起计至展裕行使各购回权当日期间给予各该等买方保证回报每年4.5%. 本集团将继续行使对准兴的控制权,故於该等出售事项完成后,准兴将继续综合入账至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 截至批准中期财务报表当日,出售协议A项下之出售事项以及与买方B、买方C及买方D订立之其他出售协议尚未完成. (b) 探索集资活动本集团正积极考虑透过进行集资活动筹集新资金,包括但不限於供股、公开发售、配售新股份及发行其他可换股债券. 截至批准中期财务报表当日,上述措施尚未完成.假设成功实施上述措施,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将具备充裕营运资金,以应付将於批准中期财务报表起计未来12个月到期之财务责任.因此,已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中期财务报表. 倘本集团无法持续经营,将须作出调整,以分别将资产价值重列至可收回价值,及将非流动资产及负债分别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负债,并就可能产生之任何额外负债计提拨备.该等潜在调整的影响并未於中期财务报表内反映. C

8 C 中期财务报表乃根凰と鲜泄嬖蚋铰16之适用披露规定以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香 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香 港会计准则」 ) 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 按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之规定编制中期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作出会影响政策应用以及按年累计基准呈报之资产与负债及收入与开支数额之判断、估计及假设.实际结果可能有别於该等估计. 中期财务报表包括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及经选定之解释附注.该等附注载有对t解本集团自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年 度财务报表」 ) 以来之财务状况及表现变动甚为重要之事件及交易说明.中期财务报表并无载列根愀刍峒剖岚洳贾愀鄄莆癖ǜ孀荚(「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 (包括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 港会计准则」 ) 及诠释之统称) 编制完整财务报表所需之一切资料. 编制中期财务报表采纳之会计政策与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所应用者贯彻一致,惟采纳中期财务报表附注2所披露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除外.中期财务报表乃未经审核,惟已经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中期财务报表应与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览. 2.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准则本集团已采纳与其营运有关并於本期间首次生效之所有新订及经修订准则、修订本及诠释.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准则、修订本及诠释并无对本集团之会计政策造成重大影响,亦母须作出追溯调整.当中,下文所列者与中期财务报表有关: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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