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11-27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1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金宇车城 股票代码:000803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名称: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洋路

1 号亭江科教大楼

691 室(自贸 试验区内)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19 层 签署日期:二零一九年三月 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2 重要声明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 简要情况, 本收购要约并未生效, 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

四川金宇汽车城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将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投资者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要 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3 特别提示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主体为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未持有金宇车城股份,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 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清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富驿企业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富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金宇车城 38,142,455 股股 份,占金宇车城总股本的 29.86%.

二、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自愿发起的部分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为: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通过优化法人治理与管理效率,促进上市公司稳 定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 报.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金宇车城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 本次要约收购为向除北控光伏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金宇车城股东 发出的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22,660,000 股,占金宇车城总股本的 17.74%,要约价格为 15.08 元/股.若上市公司在本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期 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 及要约收购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要约收购的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即 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之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自然日.

四、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计持有金宇车城 47.61%的股份,金宇车城将不会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五、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341,712,800 元,收购人将于本报告 书摘要披露之日后

2 个交易日内将 68,342,560 元 (相当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 总额的 20.00%)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4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一、被收购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宇车城 股票代码:000803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金宇车城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127,730,893 100.00

三、股本总额 127,730,893 100.00

二、收购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收购人名称: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洋路

1 号亭江科教大楼

691 室(自贸试验 区内)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37 号信和广场

19 层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1、2019 年3月13 日,收购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作出决定,同意本次要约收购,同意福州北控禹阳签署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各 项文件、声明、承诺.

2、2019 年3月14 日,收购人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同意本次要约收购, 同意签署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各项文件、声明、承诺.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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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为: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通过优化法人治理与管 理效率,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 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金宇车城的上市地位为目 的.

五、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暂无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 直接减持金宇车城股份的计划, 亦无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继续增持金宇车城股份 的计划;

但收购人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进一步巩固控制权目的及/或自身战略 安排等原因继续增持金宇车城股份的可能, 上述增持将不以终止金宇车城上市地 位为目的.若收购人后续拟增持金宇车城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暂无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 处置金宇车城股份的计划.

六、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标公司为金宇车城, 所涉及的要约收购股份为除北控光伏 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股票代码 要约价格 (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 占已发行股份 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000803 15.08 22,660,000 股17.74%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将进行相应调整.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本次预定收购股份数 22,660,000 股,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 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22,660,000 股时, 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6 份,计算公式如下: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 *(22,660,000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七、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一)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15.08 元/股.

(二)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 、 《收购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 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 根据 《收购办法》 第三十五条: 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 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 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 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福州北控禹阳在本次要约收购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金宇车城股票的情形.

2、根据《收购办法》第三十五条: 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 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 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 就该种股票前

6 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 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

6 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 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内,金宇车城股票的 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数平均值为 12.50 元/股. 因此,以15.08 元/股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符合要约定价的法定要 求.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符合《收购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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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本次要约价格 15.08 元/股的前提,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341,712,800 元,福州北控禹阳将于本报告书摘要披露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68,342,560 元 (相当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00%) 存入中登公司深圳 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要约收购期满,福州 北控禹阳将根据实际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将用于支付要约收购的资金及时足额 划至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账户, 并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份 的过户及资金结算手续. 本次要约收购资金来源于福州北控禹阳自有资金, 自有资金来源于有限合伙 人北控光伏科技的增资款.福州北控禹阳已出具《关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来 源的声明》 ,明确声明如下:

1、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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